“2001年5月20日11時06分,帶穩!”押解民警一句低聲吆喝,鐵鏈隨之碰撞,張君眼神平靜地邁出臺階,陽光在灰墻上打出一條刺目的光痕。圍觀人群屏息,連蟬鳴都像被按下了暫停鍵。
從押解車到刑場只有百來米,他卻走得極慢,鞋底摩擦水泥地,“嗒、嗒”極有節奏。幾分鐘前,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里,他簽下最后那頁死刑復核書,筆尖一頓,眼圈微紅,又馬上恢復木然。有人說,這是這個悍匪第一次顯露情緒。
外界對張君的記憶,大多停在常德“9·1”劫案:七條人命,子彈殼撒了一地,運鈔車鑰匙卡在鎖眼半截斷裂,驚呼聲與警鈴交織,現場像一段被反復回放的噩夢。實際上,那只是終點沖刺。這條血路,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就埋下隱雷。
1966年8月5日,湖南安鄉一個靠湖吃飯的小村迎來一個瘦弱嬰兒。家里七個孩子,父親靠捕魚,母親常年抱病,炊煙里多是南瓜藤和紅薯葉。張君從小就明白:拳頭能搶到的東西,比課堂上得到的掌聲更直接。十四歲,他把課本當柴火,跟縣里的地痞混作一團。
17歲那年,他因打群架進少管所。按理三年管教足夠把人磨平,可他在里面學到的卻是另一套“生存學”:誰先出手,誰就活;想立足,得有家伙。1990年,他揣著這點“心得”走出看守大門,迎面的烈日像一只火鉗,把他的野心烤得作響。
槍成了最先要解決的工具問題。正規渠道買不到,他干脆自己造:偷雞賣錢,換鋼材;再偷,再賣,再換。1991年6月,他提著自制短槍去津市試火,子彈擦過店老板額角,血珠四濺的那一刻,張君體會到手握生死的快感。自此,回頭路徹底斷掉。
槍支越攢越多,胃口隨之裂變。1993年,他拉上同在少管所混過的劉保剛,試圖“雙人組隊”搞票大的。可一次行動中劉腿部中彈,暴露風險。張君不愿賭未來,第二天把劉騙到郊外,用鐵錘和麻繩解決掉唯一的伙伴。第一次親手滅口,他僅用三分鐘,過程冷靜得像拆快遞。
1994年至1999年,張君的足跡橫跨湘、鄂、桂、滇、渝。搶劫、敲詐、買賣槍支,案件串成一張龜裂的地圖。為了擴編,他在夜總會物色了嚴敏、全泓燕等人,并定下“沾血”規矩:想進圈子,必須親手殺人。人心一旦捆上共同罪行,就像砌墻潑上水泥,再難拆分。
2000年8月31日晚上,常德江北支行門口燈光昏黃。張君坐在出租車后座,遠遠盯著運鈔車的反光車標。18時03分,槍聲撕破悶熱,四十五秒內,五人中槍倒地,張君奪得沖鋒槍兩支,皮包里卻只找到幾百元零鈔。失算讓他暴躁,逃離時又連開三槍,兩名路人無辜殞命。
劫案驚動公安部。川、湘、渝三地專案組聯手,利用剛剛鋪開的全國機動車信息網排查涉案車輛,一張無形大網迅速收緊。2001年1月12日凌晨,張君在重慶沙坪壩一處出租屋被捕,床頭還擱著一把上膛的五四式。民警回憶:“他沒掙扎,只問了一句——‘能抽支煙不?’”
4月14日,重慶市中院開庭。面對長達十幾頁起訴書,張君自辯說:“活著太難,我只能這樣。”旁聽席上,有受害者家屬怒吼,也有記者記錄下他“請求速死”的聲音。死刑判決落槌那瞬間,他輕輕點頭,好像終于把某種擔子挪開。
行刑前,他留下最后一句話給兩個孩子:“路邊的錢,別彎腰。”簡單六個字,像隔著深淵的自嘲。12時整,槍聲低沉,塵土被震起又緩緩落下,這名馳騁十年的悍匪,生命定格在三十五歲零九個月。
案卷已歸檔,子彈殼也被編號,但有人仍好奇:貧窮、暴力、走私槍支網、社會治安空檔,到底哪一個節點最致命?我以為,這不是一道單選題。若缺少任何一道防線,裂縫都可能擴大。張君倒下了,卻給后來者提了個醒——任何制度漏洞,都可能被膽大者當作臺階。
槍聲停后,常德北站那棵梧桐依舊年年落葉。街坊說,晚上偶爾還能聽見警鈴幻響,那是城市的記憶在提醒行人:合法與非法,有時只隔一把槍的距離,抑或只隔一次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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