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李鑫鑫 楊雪松
實習生 溫寶
提前在麻將機上安裝微型攝像頭,用電腦分析牌面后,通過特殊耳機報給賭客,由此掌控輸贏來牟利。設備售賣調試、報牌、掮客都有專人負責,小小的牌桌背后,衍生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近日,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邱某甲、熊某甲、陳某、邱某乙、劉某、何某6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7月25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2023年7月,邱某甲在網上看到有人發打麻將包贏的消息,想到自己逢賭必輸,于是聯系對方購買了賭博作弊設備“飛針”。
“當時買了設備后,我自己試用了,確實能達到包贏的效果,于是想到跟賭客串通,我幫賭客報牌,從中拿提成,來錢更快更穩定。”邱某甲準備大干一場,不料上游賣家突然失去聯系,設備無法正常使用。
嘗到甜頭的邱某甲不甘放棄這“生財之道”,幾經周折又聯系上有貨源的關某(另案處理),花費2.5萬元從關某處購買了5套“飛針”設備及攝像頭,兩人先后將設備安裝在隨州不同的賓館、餐館、棋牌室的麻將桌內,開始了幫賭客作弊從中收取提成的“生意”。
據邱某甲供述,為了方便,還專門租賃了一間房,房間里有兩臺電腦,一臺電腦連接攝像頭可以看到所有人手中的牌,專人負責將出牌、摸牌的情況報給邱某甲,邱某甲則使用另一臺電腦通過特殊軟件進行數據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再利用耳機指導事先串通好的賭客,以保證其贏錢。
“我們不拿提成,每次300-500,都是給現金,主要任務就是幫忙報牌,其他的什么也不用管。”由于一人無法完成,邱某甲找來了熊某甲、陳某、邱某乙、劉某提供報牌幫助。
經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邱某甲等人通過賭博作弊工具共騙取他人錢財14.93萬元。
關某的貨源是哪里來的?與邱某甲等人事先串通好的賭客又有哪些?
承辦檢察官介紹,在審查卷宗時發現,關某、邱某甲曾多次前往貴州購買設備,關某實則是“飛針”設備中間商,還存在上游賣家。涉案賭客可能也涉嫌詐騙,且涉及人數較多,需進一步查實。最終,非法設備上游賣家熊某乙、熊某丙(另案處理)以及下游掮客何某,涉案賭客蔣某、王某(另案處理)等人浮出水面。
經審查,該院認為邱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飛針”賭博作弊設備提供給賭客騙取他人錢財14.93萬元,數額巨大,熊某甲、陳某、邱某乙、劉某、何某等5人明知邱某甲在實施詐騙犯罪,仍為其提供報牌、介紹賭客等幫助,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該院于2025年2月以涉嫌詐騙罪對何某提起公訴,于2025年3月以涉嫌詐騙罪對邱某甲、熊某甲、陳某、邱某乙、劉某提起公訴。近日,當地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娛樂”不逾界,賭博要遠離。十賭九詐,不賭為贏。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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