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三個月工資,坐上了閨蜜婚禮的小孩那桌。
我叫林濛,今天,是我最好的閨蜜,許盼盼,大喜的日子。
為了參加她的婚禮,我花了三個月的工資,買了一條我這輩子買過最貴的裙子。淡紫色的,紗質的,上面有精致的手工刺繡,燈光下像落了一層星輝。
我覺得,我最好的朋友,嫁給白馬王子的那天,我這個首席伴娘兼“娘家人”,必須穿得體面。
我不能給她丟人。
可我沒想到,是她,給了我一個天大的“體面”。
婚禮現場在杭州西子湖畔一家頂級的度假酒店,草坪、香檳、名流云集。我穿著那條“戰袍”,踩著七厘米的高跟鞋,感覺自己像誤入天鵝湖的丑小鴨,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現場的賓客非富即貴,男的西裝革履,女的珠光寶氣。我那條自以為很昂貴的裙子,在他們中間,顯得那么普通,甚至有些寒酸。
我找到了迎賓臺,想找到我的座位。
接待小姐微笑著,在手里那張燙金的席位圖上找了半天,然后指著一個遙遠的,幾乎快要貼近自助餐臺的角落,對我說:“林小姐,您的位子在那邊,T18桌。”
我順著她指的方向看過去。
心里“咯噔”一下。
主桌在鮮花拱門的正中央,眾星捧月。稍遠一點的,是雙方親友和重要生意伙伴的席位。
而T18桌,孤零零地杵在角落里,桌子明顯比別的桌要矮一截,鋪著卡通圖案的桌布,旁邊還放著一個五顏六色的海洋球池。
那張桌子上,已經坐了幾個上躥下跳,互相打鬧的小屁孩。
那是……小孩那桌。
我以為我看錯了。
我走過去,在那張矮矮的圓桌上,找到了我的名字。
一張可愛的,畫著小熊維尼的卡片上,清清楚楚地寫著:林濛。
我的名字旁邊,是“李總的兒子,五歲”,“王董的女兒,七歲”,“新郎的外甥,六歲”……
那一刻,我感覺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頭頂,又在瞬間,涼了個徹底。
我,林濛,許盼盼認識了十二年,從大學穿一條褲子,吃一碗泡面,發誓要給對方當一輩子“鐵T”的閨蜜,在她人生最重要的婚禮上,被安排和一群學齡前兒童坐在一起。
我手里那個精致的伴手禮盒,LV的香水,Dior的口紅,此刻像個笑話,沉甸甸地,燙得我手心發麻。
周圍的賓客,偶爾投來好奇又帶著一絲輕蔑的目光。
我能想象他們在想什么。
“這個女人是誰?怎么坐到小孩那桌去了?是新娘家的窮親戚嗎?”
我站在這張可笑的桌子前,進退兩難。腳上的高跟鞋,像踩在刀尖上。身上那條花了我一萬二的裙子,像皇帝的新衣,讓我無地自容。
十二年的友情,在這一刻,被明碼標價,然后,扔進了角落里的垃圾桶。
我和許盼盼,曾經好到什么程度?
好到大學四年,我們倆的合影,比我們各自跟男朋友的合影加起來都多。
我們一起窩在宿舍的床上,看一部又一部的韓劇,她哭得稀里嘩啦的時候,我負責給她遞紙巾,我看到男女主發糖,笑得像個傻子的時候,她負責吐槽我“沒出息”。
我們一起去圖書館占座,一起去食堂打飯,一起翹課去西湖邊喂鴿子。
我來大姨媽疼得死去活來,是她跑遍了整個校區,給我買紅糖姜茶和暖寶寶。
她失戀了,喝得酩酊大醉,吐了我一身,是我把她從酒吧拖回來,給她擦臉擦腳,聽她哭著罵了一晚上“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畢業的時候,我們抱在一起哭。
她說:“濛濛,以后不管我們嫁給誰,不管我們在哪兒,我們永遠是最好的姐妹。你結婚,我必須是伴娘,我結婚,你也必須是!”
我說:“那當然!誰要是敢搶我們的伴娘位置,我跟她拼命!”
那時的誓言,言猶在耳。
那時的我們,堅信,朋友,會比愛情更天長地久。
可我們都沒想到,真正能改變友情的,不是時間,也不是距離。
是階級。
畢業后,我按部就班,進了杭州一家不好不壞的文化公司,當個小白領,拿著一個月八千塊的死工資,過著朝九晚五的安穩日子。
而許盼盼,人長得漂亮,心氣也高,她不甘心過我這樣的生活。
她頻繁地出入各種酒會、聯誼會、高端社交場合。
她的朋友圈,從分享學校門口的烤串和奶茶,變成了我看不懂的法文菜單,定位在米其林餐廳。
她的身邊,也換了一撥又一撥的朋友。那些朋友,穿著我只在雜志上見過的衣服,討論著我聞所未聞的樓盤和股票。
我們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少。
我們的話題,也越來越少。
有一次,我過生日,她送了我一個香奈兒的包。我收到的時候,又驚又喜。
我為了回禮,花了半個月的工資,托人從國外代購了一支她最喜歡的品牌的限量款口紅。
我把口紅送給她的時候,她看了一眼,笑著說:“哦,這個啊,我老公上周給她買了一整套。”
說完,她可能覺得不妥,又補充道:“不過還是謝謝你啊,濛濛,你最有心了。”
那一刻,我看著她臉上精致無瑕的妝容,突然覺得,我們之間,隔著一道無形的,用金錢和地位砌成的墻。
墻這邊,是我。
墻那邊,是她。
我們都在用力地朝著對方微笑,揮手。
但我們誰,也無法跨越過去。
她訂婚的時候,是在馬爾代夫包下的一個私人小島。
她把照片發在朋友圈,我點了個贊。
她私信我:“濛濛,你怎么不評論?”
我對著手機屏幕,打了刪,刪了又打,最后回了一句:“太美了!為你感到高興!”
我沒說出口的是,看到你現在的生活,我為你高興,但也為我們之間越來越遠的距離,感到一絲悲哀和自卑。
她開始籌備婚禮的時候,給我打了個電話。
她說:“濛濛,伴娘的位置,我給你留著呢!你可得早點準備,我的婚禮,會來很多重要人物,你可不能給我穿得太寒酸啊!”
我聽著電話,心里五味雜陳。
掛了電話,我看著我衣柜里那些幾百塊一件的淘寶貨,第一次,感到了強烈的焦慮。
我不能給她丟人。
這個念頭,像魔咒一樣,在我腦子里盤旋。
于是,我做了這輩子最大膽的一個決定。我刷爆了我的信用卡,分了十二期,買下了那條一萬二的裙子。
我跟自己說,這是為我們十二年的友情,獻上的最后的,也是最隆重的祭品。
現在看來,我錯了。
我獻上的,不是祭品。
是我的自尊。
而她,毫不留情地,把我的自尊,踩在了腳下。
婚禮進行曲響起來的時候,我終于從那張小孩桌旁,狼狽地逃開了。
我沒有勇氣再待下去。
我怕我會忍不住,當著所有人的面,把那杯橙汁,潑到那張可笑的維尼熊卡片上。
我躲進了洗手間。
冰冷的水,拍在臉上,也澆不滅我心里的那團火。
我看著鏡子里,那個穿著昂貴裙子,妝容精致,眼圈卻通紅的自己,覺得無比的陌生和可笑。
林濛啊林濛,你到底在期待什么?
期待她把你當成最重要的姐妹,在所有名流面前,隆重地介紹你?
期待她挽著你的手,跟你說“謝謝你,沒有你,就沒有我的今天”?
別傻了。
你們早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在她的世界里,你連坐在她“生意伙伴”旁邊的資格,都沒有。
你只配和一群五六歲的孩子,坐在一起。
因為在他們眼里,你的價值,可能和一個五六歲的孩子,沒什么區別。
我拿出手機,打開微信,找到了許盼盼的頭像。
我們的聊天記錄,還停留在昨天。
我給她發我穿著裙子的照片,問她:“好看嗎?”
她回我:“好看!我的濛濛最美了!”
諷刺。
多么巨大的諷刺。
我把手機揣回包里,走出了洗手間。
我沒有再回那個喧鬧的婚宴現場。
我像一個倉皇的逃兵,穿過酒店金碧輝煌的大堂,走進了外面濕冷的,屬于杭州的深秋。
高跟鞋踩在石子路上,崴了一下,我索性把鞋子脫了,拎在手里,赤著腳,漫無目的地,沿著西湖邊走。
湖邊的風,很冷。
吹在身上,也吹在我那條一萬二的裙子上。
我突然覺得,自己像極了安徒生童話里的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
在別人的盛宴里,我看到了最美的幻象,也經歷了最殘酷的清醒。
第二天,我發了高燒。
渾身滾燙,骨頭縫里都疼。
我男朋友,周楊,一個普通的IT男,請了假,在家照顧我。
他給我熬粥,喂我喝水,用酒精給我擦手心腳心降溫。
我躺在床上,昏昏沉沉地,流了一天的眼淚。
周楊看著我,心疼地問:“濛濛,不就是一場婚禮嗎?不就是一個朋友嗎?值得你這樣嗎?”
我看著他,想說點什么,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他不明白。
他不會明白,我失去的,不是一個朋友。
我失去的,是我整個青春里,最重要的一塊拼圖。
是我曾經以為,可以抵御世間所有嚴寒的,最后一件棉襖。
燒退了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條只穿過一次的裙子,掛到了二手交易平臺上。
我給它拍了照,寫了簡介,標了一個六折的價格。
我想,盡快地,把它從我的世界里,處理掉。
就像我想盡快地,把許盼盼,從我的心里,連根拔起一樣。
一個星期后,那條裙子,居然真的被一個同城的買家拍下了。
我跟她約好了,當面交易。
見面的地點,在一家咖啡館。
買家是個很年輕的姑娘,看起來像個大學生。
她看到裙子,眼睛都亮了。
“姐姐,這裙子太美了!你為什么要賣掉啊?”她問我。
我笑了笑,說:“因為,它不屬于我。”
交易很順利。
拿到錢的那一刻,我心里,好像有什么東西,徹底放下了。
回家的路上,我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我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聲音。
是我們大學時的同班同學,張薇。她也參加了許盼盼的婚禮。
她支支吾吾地,問我那天為什么走得那么早。
我淡淡地說:“有點不舒服。”
張薇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最后,她像是下定了某種決心,壓低聲音對我說:“濛濛,有件事,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那天……那天把你安排在小孩那桌的事,其實……”
“其實,不是盼盼看不起你。”
我心里冷笑一聲。
不是看不起我?那是什么?看得起我嗎?
“那是因為……”張薇的聲音更低了,“是因為,盼盼的婆婆,就是那個房地產大亨的老婆,她特別迷信。”
“她專門找了個香港來的‘大師’,給所有重要的賓客,都算了生辰八字。”
“那個‘大師’說……說你的八字,跟盼盼的八字,相沖。而且是‘大沖’。說你要是離她太近,會影響她的豪門運勢,甚至,會讓她生不出兒子。”
我聽著,感覺像是在聽一個荒誕不經的黑色笑話。
生辰八字?
豪門運勢?
生不出兒子?
都什么年代了?
“所以呢?”我問,聲音里不帶一絲感情。
“所以,她婆婆就堅決不同意你當伴娘,甚至不讓你上主桌。她說,除非,能找到一個‘化解’的辦法。”張薇說。
“那個‘大師’出的主意,就是,把你安排在小孩那桌。他說,小孩的陽氣足,童子之身,最能壓制邪祟和煞氣……”
“盼盼她……她其實跟她婆婆吵過。但是,你也知道,她那個婆家,多強勢啊。她根本拗不過。她怕啊,怕這樁婚事出什么變故。”
“她不敢跟你說實話,怕你覺得她把你當‘煞星’看。所以,就只能……只能用那種最蠢的方式,委屈你了。”
“濛濛,她那天晚上,在化妝間里,自己一個人哭了好久。她說,她對不起你,她把你弄丟了……”
張薇后面的話,我沒再聽進去。
我掛了電話,一個人,站在杭州傍晚的車水馬龍里。
晚高峰的鳴笛聲,行人的說笑聲,交織在一起,那么熱鬧,又那么遙遠。
我突然,很想大笑。
原來,我不是窮親戚。
我是“煞星”。
我那花了一萬二買來的,自以為是的“體面”,在別人眼里,就是一個需要被“鎮壓”的,不祥之物。
這個真相,比“階級差異”,比“看不起”,更讓我覺得惡心,和悲涼。
我一直以為,是錢,讓我們走散了。
現在我才明白,不是。
是選擇。
在友情和利益面前,她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后者。
她為了她那可笑的“豪門運勢”,為了她那個還沒影兒的“兒子”,親手,把我們十二年的感情,送上了祭壇。
她不是不敢反抗。
她只是,覺得我,不值得她去反抗。
我回到家。
周楊正在廚房里做飯。
他看到我,笑著說:“今天發財了?看你心情不錯。”
我走過去,從背后,抱住了他。
我說:“周楊,我們結婚吧。”
他身子一僵,轉過身,看著我,眼睛里全是驚喜。
“你……你說真的?”
“真的。”我看著他,認真地說,“我不要盛大的婚禮,不要名牌的婚紗,也不要昂貴的鉆戒。”
“我只要,你永遠,把我放在和你平等的位置上。我只要,在你的席位圖上,我的名字,永遠,在你的旁邊。”
周楊的眼圈,紅了。
他重重地點了點頭。
故事到這里,你是不是以為,該結束了?
生活,總比小說,更喜歡留下一些意味深長的“彩蛋”。
就在我打包好那條裙子,準備寄給那個同城買家的時候。
我的手機,震動了一下。
是一條微信語音消息。
來自那個,我已經快要忘記了的,許盼盼。
這是她婚禮之后,第一次聯系我。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開了。
是她帶著哭腔的聲音。
“濛濛……對不起……我對不起你……張薇是不是都跟你說了?我不是人,我混蛋!我當時……我當時真的太害怕了……我求求你,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你回我個信息好不好?我們……我們還能做朋友嗎?”
語音很長,足足有六十秒。
我靜靜地聽完。
沒有憤怒,也沒有感動。
心里,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我看著桌上那個,用膠帶封得嚴嚴實實的快遞盒子。
里面,裝著我那條,代表著我最愚蠢的真心的裙子。
它即將被寄往一個陌生人那里,開始它新的旅程。
就像我和許盼盼的友情,也已經被我打包,封存,寄往了那個,再也回不去的,名叫“過去”的地方。
我拿起手機,看著屏幕上,許盼盼那條等待著回復的語音。
我的手指,在對話框上,懸停了很久,很久。
最后,我打下了兩個字。
然后,按下了發送。
那兩個字是: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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