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18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刑警大隊值班室向隊長羅納米報告:本市新城區(qū)林科所家屬院內發(fā)生特大命案!
羅納米轉身返回辦公室,立即向市局吳局長報告了情況。隨后,他帶領屬下一班人馬火速趕往現(xiàn)場。
根據(jù)片警提供的情況,這家男主人的名字叫賀方洪,女主人的名字叫張延,育有二子一女,除長子賀方鈞此次幸免于難外,老兩口及其次子賀方平、女兒賀芳梅都已遇害。
羅納米在現(xiàn)場仔細查看了一遍,發(fā)現(xiàn)男主人賀方洪面朝下趴在衛(wèi)生間的地上,后腦勺中了3槍。尸體上蓋著一床北方常見的那種大花的花布被子,現(xiàn)場無搏斗痕跡。
女主人死在廚房里,后腦勺中了一槍,手里還拿著一根大蔥,水池里泡著蘿卜,案板上是一堆切好的瘦肉。顯然,女主人是在做飯時,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人突然從背后開槍打死的。血已將廚房的地磚染紅了。
次子賀方平死在客廳里。從現(xiàn)場看,他是坐在茶幾旁的沙發(fā)上打電話時,被人從身后開槍打死的,子彈從后腦勺進去,從左眼部出來,眼珠被打飛沾在墻上。血已將沙發(fā)染成了黑色。
女兒賀芳梅死在自己的臥室里,她面朝下趴在床上,穿著鞋的兩只腳搭在地上。因此,從現(xiàn)場看,好像賀芳梅正站在自己床前準備換衣服時被人從背后開槍打死的。經(jīng)法醫(yī)鑒定,無被強奸痕跡,也無搏斗痕跡。
這家唯一幸存者賀方鈞此時就坐在他自己的房間里,目光呆滯,神情恍惚,對刑警的問話答非所問。
羅納米揮揮手,讓詢問賀方鈞的刑警走開,然后,他坐到賀方鈞跟前,仔細打量著他:“你叫什么?”
“賀方鈞。”
“是這家的什么人?”
“大兒子。”
“你是什么時候發(fā)現(xiàn)家人被害的?”
“半個小時以前。”
“發(fā)現(xiàn)后,你先向誰報告了?”
“單位的保衛(wèi)科。”
“保衛(wèi)科來人了嗎?”
“來了,科長帶了一個干事親自來的。”
“保衛(wèi)科長在場嗎?”羅納米向片警喊話問道。
“來了,來了,來,白科長,你過來一下,這位是……”片警向單位保衛(wèi)科白科長介紹了羅納米的身份。
他倆交談了起來:“對這個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羅問白。白答:“不好說,估計是仇殺。我這里列了個名單,將平時對賀家有仇的人都寫在上面了,你先看看,可以逐一排查。”
羅納米贊許地向白科長點了點頭,認為他考慮在點子上。接著,羅納米請白科長介紹他初看現(xiàn)場的情況,畢竟他是最早進入現(xiàn)場的人之一。
白科長說,他接到賀家大兒子賀方鈞的電話,交代賀保持好現(xiàn)場,不許讓外人進家門。可是,當他一走進賀家住的那個單元門,就覺得氣氛不對頭,樓梯上站滿了人。當他走進賀家,竟然發(fā)現(xiàn)屋里面也都站滿了圍觀的人。他氣極了,大聲喊道:“你們這是干什么?你們把現(xiàn)場破壞了,放走了殺人犯,負得了這個責嗎?”
聽了他喊的話,圍觀的人這才慢慢散去。他問賀方鈞:“這是怎么回事?告訴你不要讓外人進入現(xiàn)場,你是怎么搞的?還是把人放了進來?”
一位湊熱鬧的鄰居說:“我們跟賀方鈞說了,把門關好,可不知怎么回事,他偏偏把門打開,還在陽臺上大喊大叫,把熟人都叫了進來。這傻小子到底要干什么?”
“是啊,這小子到底要干什么?我把賀方鈞狠狠訓了一通,但事已至此,埋怨也沒用了。”白科長說道。
當白科長走進賀家時,賀家大小子雙手舉著一支槍給他,說這是兇器,他挺納悶,這小子怎么知道這就是兇器呢?誰也沒告訴他呀?白科長接著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羅納米認真地聽著,不時將一些要點記在本子上。
白科長接著又說:“槍里已無子彈,從槍膛里掏出了1顆空彈殼,在現(xiàn)場又找到了5顆空彈殼。”說著,白科長將6顆空彈殼遞到羅納米手中。
這是6顆小口徑步槍的彈殼,銅殼金黃色,還散發(fā)著濃烈的火藥味。
“是你在現(xiàn)場收集的,還是有人給你的?”
“是別人撿了交給我的?”
“誰?”
“賀家大小子。”
“賀方鈞?賀家大小子?”羅納米奇怪地反問道,心想:“這小子還有心思在現(xiàn)場撿拾彈殼?”
白科長答道:“對,就是他,全家人死得只剩下他一個了,我看他好像不很悲痛,表情怪怪的。”
“噢,平時他與父母、弟妹關系如何?”羅納米直逼主題。
“據(jù)我平時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個賀方鈞和他老子的關系可不怎么樣,吵架動手是家常便飯,他老子也曾多次跟別人說他們賀家出了個逆子,估計說的就是賀方鈞。但是他們父子關系為什么不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這我就鬧不清楚了,至于他和他母親、弟妹的關系,好像還沒聽說過有什么不好。總之,他們這一家子,總感覺和別人家就是有些不一樣,像缺少點什么,至于到底缺少了什么,我一時也說不清楚。”白科長沖著羅納米把他平時所掌握的關于賀家的情況,噼里啪啦地都講了出來。
羅納米聽完后,提出四個問題,希望保衛(wèi)科能提供協(xié)助:
第一,據(jù)賀方鈞講,這支小口徑步槍平時都是他父親放在臥室的大衣柜里。因此不熟悉的人,一時是很難找到的,即使找得到,也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可見兇手對賀家情況非常非常熟悉,其范圍絕對不會太大,那么這個人究竟是誰?
第二,從4個人死亡的狀態(tài)來看,都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突然被槍殺的,這只能有兩種解釋:一是兇手是4個人都非常非常熟悉的人,熟悉到對對方的出現(xiàn)不必有絲毫的戒心。二是兇手依仗對方熟悉自己、毫無戒備的有利條件,趁其不備將4人槍殺致死。具備這些有利條件的人會是誰呢?
第三,兇手很可能早就潛伏在賀家,趁4個人回家時間不一致,一個一個將其殺死,否則他根本不可能在賀家4口都在場的情況下同時把他們殺死,但是賀家的房門沒破損,門鎖也很完好,這只有一種解釋,兇手有賀家的鑰匙。能有賀家鑰匙的兇手,會是誰呢?
第四,賀家養(yǎng)有寵物狗,剛才我們進屋時小狗見生人就咬,可是調查時鄰居眾口一詞,整個案發(fā)時間內都沒有聽見狗叫聲,這說明狗認識兇手,而兇手則是賀家的常客,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么這個常客又會是誰呢?你們保衛(wèi)科協(xié)助我們將這個人盡快摸排一下,將一二號嫌疑人名單提出來,以便盡快展開調查。
賀方鈞獨自坐在自己的房間里,此時天色漸漸黑了,他也不開燈。房間的黑暗加深了他恐懼的感覺。他除了渾身在劇烈地抖動外,更多地則是猶如芒刺在背似的不自在。羅納米時不時地推開門,對賀方鈞瞟上一眼,那架勢好像隨時要給賀方鈞戴上手銬將他扔進囚車里去。可以看得出,賀方鈞此時的面孔扭曲變形,心靈遭受著地獄之火的摧殘,全家人都死了,他好受得了嗎?
羅納米指示手下的刑警將現(xiàn)場所有能夠提取到的痕跡,統(tǒng)統(tǒng)提取下來,然后帶回去逐一排查。他想:到現(xiàn)場圍觀的人不就是20幾個鄰居嗎?我就不信,查不出兇手的痕跡!這總比大海撈針容易多啦。
現(xiàn)場勘查的第二天,也就是“1·18案件”案發(fā)的第三天上午,在市刑警大隊會議室,吳局長主持召開了“1·18案件”案情分析會。羅納米首先向到會的領導、專家通報了現(xiàn)場勘查的情況。
1995年1月18日下午5時20分至6時10分左右,我市某設計院家屬院宿舍樓發(fā)生一起特大殺人案,該院副院長賀方洪一家4口被犯罪分子用小口徑步槍殺死在家中,只有賀家長子賀方鈞幸免于難。作案用的小口徑步槍是賀方洪的,在公安機關登過記,有持槍證。
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門窗無任何破壞痕跡,檢驗門鎖,也沒有用萬能鑰匙開鎖的痕跡。有鑰匙的只有賀家的5個人,其中4人(賀方洪夫婦,次子賀方平,女兒賀芳梅)均已死亡,只有長子賀方鈞具備正常用鑰匙開門入室的條件。
根據(jù)調查,賀方洪的司機將賀院長一直送到家門口才走,并未看見尾隨者,因此可以排除有人尾隨作案的可能。4名被害者共中彈6發(fā),其中賀方洪一人中彈3發(fā),足見兇手對其十分痛恨。事后除槍內留有一發(fā)空彈殼外,其余5發(fā)彈殼,竟是賀方鈞本人撿拾交給我們的。經(jīng)查,案發(fā)時,樓內鄰居均未聽見槍聲。留在槍膛里的那發(fā)空彈殼疑點最大,這枚空彈殼沒有退出,說明兇手不準備再裝子彈了。而此時,賀家尚有賀方鈞未被槍殺,兇手很顯然不準備再槍殺賀方鈞了,否則他應該退出彈殼再裝上1發(fā)子彈以備射擊,賀方鈞的疑點隨之上升。
我們對案發(fā)當天賀方鈞的活動作了調查分析,現(xiàn)已知道發(fā)案時間是1月18日下午5時20分至6時10分左右。賀方鈞自述其在當天下午3時30分將自行車放在樓下,然后乘公共汽車、出租車去醫(yī)院、印刷廠、百貨大樓、購物中心等處,而這一行蹤,竟無一人能夠證實。他去的地方都不算遠,放著現(xiàn)成的自行車不騎改乘汽車,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他本人的習慣。況且,經(jīng)過調查,賀方鈞去上述地方是案發(fā)的前一天即1月17日的事情,而不是案發(fā)當天的事情,他為什么要撒謊呢?這完全有理由懷疑賀方鈞具有作案的時間。
據(jù)調查了解,賀方鈞從小在姥姥家長大,與父母關系不是很密切,特別是與其父關系比較緊張。至于深層次原因,我們還在調查之中。
據(jù)了解,賀方鈞個性孤僻,壓抑內向。不久前,他未經(jīng)父母同意私下貸款2萬元做生意,結果全部賠光,還貸期眼見臨近,陷入經(jīng)濟困境的他已無力還貸,故心情暴躁,一觸即發(fā)。因此,賀方鈞具有一定的鋌而走險的動機。
賀家養(yǎng)有一條狗,據(jù)鄰居反映,平時生人進家門時狗都叫,但案發(fā)時,所有鄰居都未聽見賀家狗叫聲,說明作案人是狗極熟悉的人。
疑點最大的還有:案發(fā)當天下午5點40分左右,賀方鈞多次給其弟賀方平打電話,催其弟回家,他還給舅舅打電話,讓舅舅催其弟回家。
經(jīng)查,這幾個電話均是賀方鈞在家中所打的,估計目的是催其弟回家,以達到殺人的目的。
在現(xiàn)場,提取的所有指掌紋中,賀方洪夫婦臥室內賀方鈞留下的新鮮指掌紋最多,共有5處。其中放小口徑步槍的第二柜門上也提取到賀方鈞的新鮮指掌紋。
賀家的槍彈是分開存放的,槍在臥室的立柜中,子彈在書房的抽屜中,外人無法在極短的時間內將槍彈合體。
據(jù)調查,18日那天,賀方鈞曾給多個熟人好友打電話,讓其轉告父母家人,因為有事情他晚上不回去了。奇怪的是到了18日晚上6時40分左右時,他又出現(xiàn)在自家門口,并告訴鄰居他將鑰匙忘在自己開的商店里了,進不了家門,他準備上姥姥家去住一夜。好像他知道家中無人似的,一直到第二天下午,賀方鈞才取回鑰匙,打開家門,遂發(fā)現(xiàn)家中出事并報了警。
案發(fā)現(xiàn)場因群眾圍觀,未能提取、發(fā)現(xiàn)有價值的痕跡,所有提取到的足跡、指掌紋排除鄰居的以外,其余全部為賀家人的。
根據(jù)該院保衛(wèi)科提供的名單,考慮到賀方洪在該單位擔任領導職務時間較長,且有幾個矛盾較深的“仇人”,因此也不排除報復仇殺的可能性,但由于目前對這幾個“仇人”還缺少第一手證據(jù),一直未敢進行傳訊,這方面的調查工作還要進一步展開。
案情分析會后,成立了一個“1·18案件”偵破指揮部,吳局親自掛帥,任指揮長,羅納米任副指揮長,具體負責偵破辦案工作。
按照白科長提供的那份“仇人”名單展開了摸排調查工作。很快,一個重要的犯罪嫌疑人浮出了水面:這個人就是該設計院水電班的電工,名叫沈正富,30歲。不久前,沈因為值班時間打牌賭博,被扣一個季度的獎金,而批準這一“懲罰”的,正是該設計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長賀方洪。據(jù)了解,沈正富的一個季度獎金被扣后,曾拿著菜刀大鬧賀方洪的辦公室,并且揚言若不發(fā)還他的獎金,就要殺幾個人給領導看看。
沈正富長得膘肥體壯,一副天生的打手相。平時喜好惹是生非的他,在領導眼里是一個“刺頭”,少了他天下太平,多了他則麻煩不斷。
“1·18案件”發(fā)生后開始無人提起沈正富,無非是怕惹禍上身。刑警們深入展開排查后,才獲悉上述情況。
這一意外收獲,顯然讓吳局、羅納米大喜過望。可是,當對沈正富的作案時間、作案動機展開調查分析時,問題就出現(xiàn)了:沈正富1月18日那天居然沒有作案時間這個賭徒那天正好休班,整整賭了一天!并有3個賭友為他出面作證。既然他沒有作案的時間,也就是說他壓根兒不是兇手,又何來作案的動機呢?
于是,“1·18案件”偵破工作很快就陷入了困境。
兇手究竟是誰,幾個辦案人員時時在心中叩問著,這個問題已成為隱蔽于所有參戰(zhàn)刑警心中的頭號難題。5仇人不存在,仇殺也就不存在,這是最簡單的推理。“1·18案件”辦案人員又折回頭,重新將賀方鈞納入視線。
這一天,公安機關傳訊了賀方鈞。而這時距1月18日案發(fā)那天,已經(jīng)過去了20多天。這段時間里,賀方鈞天天酗酒、玩女人,有時一天之內與數(shù)個女人交往,情緒變化無常。
坐在審訊室里的他面對審訊人員的訊問,假裝不耐煩地搖頭晃腦,嘴巴發(fā)出嗡嗡的響聲,語調中帶著一絲絲諷刺的味道,似乎是在敷衍著刑警們。因賀方鈞要么一問三不知、要么矢口否認、要么三緘其口,對他的審訊極其耗費時間精力。
就這樣審審停停,停停審審,不知不覺過去了一年多。
盡管賀被列為“1·18案件”一號嫌疑人,盡管對他是否涉案的甄別一天也沒停止,但案件的偵破卻一直沒有突破性的進展,而是陷入了膠著狀態(tài)。既然盡快對賀方鈞是否涉案進行甄別已成為能否偵破“1·18案件”的關鍵,既然解決這個繞不過去的難題再次被擺在市刑警大隊的桌面上,羅納米自然就想起了武伯欣。
為何不求助于高科技來突破這一疑難案件呢?于是在得到吳局的批準后,羅納米專程前往北京,將武伯欣和他的助手一同接回市里。
就這樣,在距“1·18案件”發(fā)生后的1年零5個月之后,“測謊”專家武伯欣教授應邀來到了呼市,準備對“1·18案件”一號嫌疑人賀方鈞進行心理測試。
武伯欣和助手先后對賀方鈞進行了3次測試,同時同步地記錄下了賀方鈞心理反應及情緒記憶的3項生理參數(shù)變化。
測試結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20日上午,大家在一起討論。會上大家一致認為:測試結果證實賀方鈞為“1·18案件”作案人,且此案為賀方鈞一人所為。
經(jīng)過一個下午的較量,賀方鈞的防線終于全線崩潰。
落網(wǎng)后的賀方鈞終于作了如下交代:6歲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姥姥家。我剛生下來沒多久,就被父母當成“包袱”送給了姥姥、姥爺。年邁的姥姥、姥爺擔當起養(yǎng)育我的責任,父母則心安理得地忙活他們自己的事兒,還美其名曰“為了事業(yè)”。其實,為人父母的爸爸媽媽當年實實在在犯了個大錯,當他們輕輕松松闖蕩自己事業(yè)的時候,卻不知已經(jīng)疏遠了自己的親生兒子。
我是6歲那年從鄉(xiāng)下姥姥家回到父母身邊的,因為我要上小學了。上小學后,我很調皮,經(jīng)常和同學打架,不打則已,一打就贏。很快,我就成為學校和我們那個家屬院的孩子王。我到處惹是生非,遭到了老師和鄰居的非議,從此我便成了他們心目中一個放蕩不羈的野孩子。父母批評我,我壓根兒聽不進去。
上小學的時候,我的學習成績很不好。我爸經(jīng)常打我,這越發(fā)加重了我的排斥心理,最后發(fā)展到逃學,對爸爸媽媽撒謊。到了八九歲的時候,我已經(jīng)對周圍發(fā)生的一切能夠分辨出好壞了,特別是大人的行為,我也能判斷出好壞優(yōu)劣來。
有一次我放學回來,無意之中看見我爸和我家的保姆做那種事兒,當時我又嚇又怕。為什么又嚇又怕呢?因為我知道這種事不好,乍一看到,心里很是緊張。于是,我就把我看到的事兒告訴了我媽,我媽先是趕走了保姆,隨后找我和我爸對質,又哭又鬧,這時我心里害怕極了。從此,我爸就對我更不好了,還經(jīng)常找碴兒打我,我心里卻很明白這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恨我爸。
當時,我家住在市農(nóng)委,有3間屋,我爸我媽住1間,我和弟住一間,我妹住一間。后來我又發(fā)現(xiàn)我爸在家搞別的女人。
從此,我更恨我爸了。我也恨我媽,恨她太軟弱,恨她拿我爸沒辦法。
再后來,我上了中學,打罵雖有,但比以前少多了。14歲那年我開始在林縣一家中專校上班,當通訊員。上班后,我家又來了一個保姆。有一天我回家取東西,我妹偷偷跟我說了一些我爸和保姆亂搞的事。我聽了一氣之下,告訴了我媽,我媽又跟我爸大鬧了一場,立馬將保姆辭退了。我爸知道是我告的密,但沒有打我,因為我長大了,可是我們父子之間的隔閡卻更深了。
到了20多歲,我爸我媽要給我介紹女朋友,都被我找借口給推掉了,這不是典型的排斥心理嗎?這種心理是誰造成的呢?不就是我爸嗎?我殺我們家的人,各種因素都有,比如我恨我爸亂搞女人,恨我媽軟弱無能,嫉妒我弟我妹,但最讓我下得了手的,是另外一件事,算是一個驚天大秘密。
有一次,我趁我爸我弟妹都不在家,就問我媽,我妹是不是你們親生的?我媽支支吾吾,既未肯定又未否定,我心里便肯定我這個妹不是我們的同胞妹妹,但這并不妨礙我對我妹妹的關心,她畢竟還是我的妹妹嘛直到有一天晚上,大約在12月份吧,我弟已經(jīng)睡著了,我還沒睡著,那天我媽出差到外地去了,我無意之中窺見我爸進了毛毛的屋就再也沒出來。
這一夜,我如坐針氈,一宿未合眼。第二天一早,我爸上班去了,我便問毛毛:“昨晚上你沒事吧?”
毛毛奇怪地問我:“怎么啦?什么事也沒有啊!”
聽了毛毛的話,我恨不得想扇她一巴掌,可是我忍住了,隨后上了樓,我怕站在毛毛面前忍不住揍她一頓。
第二天,我媽出差回來,我故意問我媽:“我爸這一段時間沒毛病吧?”未等我媽答話,我又說:“毛毛這幾天不對勁啊!”
我媽聽我一說,臉唰地一下就變了色,眼淚直往下掉:“娃兒呀,你只當是沒看見,行不?媽求你了這事傳出去,那咱家不就散了伙嗎?我還有臉見人嗎?反正不是親生的,就睜一眼,閉一眼吧!”
我媽哀求我,求我不要再惹是生非了。我聽我媽這么一說,熱血兒直往腦門上沖:“我從來沒見過你這種當媽的人!”我甩手推開門,咚咚咚地離開了家,我怕我呆在家里連我媽也要挨我揍。
說實話,那些天,我都有些神經(jīng)了。一到晚上,只要聽見客廳有一點聲響兒,我就從我的屋里出來,看看有什么動靜,沒有就再回我屋里。就這樣,我爸出來,我也出來,他倒水喝,我也倒水喝。我把我爸盯得死死的,不讓他得空鉆進毛毛的屋里去。
我恨我爸、恨我媽、恨我妹。恨我爸是個畜牲!恨我媽姑息養(yǎng)奸!恨我妹把我當傻子!唯一不恨的就是我弟。我弟是最無辜的。但是我實在沒有辦法,殺了他們3人后,我想,為了保護我自己,不能讓我弟把我揭穿了,只有連我弟一塊殺了才行。
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師,家庭是孩子最早的大學。在畸形家庭中成長起來的賀方鈞,殘忍兇暴,心理變態(tài),最終墮落為弒父弒母戮殺親人的惡魔,既讓人扼腕嘆息,又讓人深思不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