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營業廳先是要求證明‘奶奶是爸爸的媽媽’,后又要求證明‘爸爸是我的爸爸’,最后以‘派出所公章不清晰’為由拒絕辦理。我奶奶七十歲了,這號碼綁著我所有重要信息啊!”
為了把用了十多年的手機號從奶奶名下過戶給自己,20歲的陜西寶雞姑娘小王兩個月里在移動營業廳、村委會、派出所之間往返奔波,依舊未能如愿。
>>用了十余年的手機號,綁定了重要信息過戶時成了“吉祥號”,還遇“二選一”難題
近日,寶雞市民小王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講述了她近期的遭遇:今年4月,小王到寶雞金臺區冠森移動營業廳咨詢手機號過戶。這個尾號0033的號碼是她小學時父親以奶奶名義辦理的,如今綁定著她的微信、學校信息等重要資料。營業廳卻告知:該號屬“吉祥號”,奶奶與小王非直系親屬,無法直接過戶。
寶雞金臺區冠森移動營業廳
“他們給出兩個方案:一是預存1000元話費,承諾每月最低消費100元并綁定20年;二是讓奶奶先過戶給父親,父親再過戶給我。”面對長達20年的捆綁消費,小王選擇了后者。
小王說,因父親與奶奶分屬不同戶口本,營業廳最初要求她提供村委會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5月初,她專程回老家開好證明交至營業廳,卻被突然告知:“村委會證明無效,必須換公安局證明。”小王只得又前往轄區派出所,派出所在得知情況后,為她出具了證明并加蓋公章,并提醒她有效期3個月,盡快辦理。
村委會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5月初,小王專程回老家開好相關證明,隨后交至移動營業廳卻被告知無效。
圖為派出所開的親屬關系證明
>>派出所公章“不夠清”,移動被稱拒絕辦理大風新聞記者采訪后,客服改口“可陪同蓋章”
小王說,自己帶著派出所證明返回營業廳,工作人員稱需“上報審批”,承諾15至20天辦結,然而16天后杳無音信。她多次撥打10086投訴后,終于接到回復,理由是“派出所公章不夠清晰,無法辦理。”更讓她氣憤的是,移動客服建議她“再去公安局補蓋一次章”。
7月24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涉事營業廳,一工作人員表示,該號碼確屬吉祥號,過戶需滿足套餐升級或直系親屬證明條件。對于多重證明要求,他解釋稱:“流程確實復雜,我們并非為難客戶。”隨后,該負責人表示,只要小王說明具體辦理派出所,可由營業廳代為核實或“出車陪同客戶補蓋公章”。
下午5時許,小王告訴記者,目前這部承載著兩代人記憶的手機號,仍懸在“清晰公章”與復雜流程之間,尚未完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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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的唐先生今年6月去營業廳想給去世姥姥辦理手機號過戶,將姥姥的手機號轉到家人名下。原本他以為是個簡單的事情,沒想到卻經歷一波三折。營業廳要求提供去世者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書等材料。讓唐先生感到詫異的是,營業廳還要求提供去世姥姥和她父母的關系證明。“我的姥姥是1934年出生的,她父母在世時壓根沒有派出所,也沒有身份證,如何提供證明?”記者調查發現,為去世者辦理手機號過戶遭遇困境的情況不是個例。隨著手機號綁定越來越多的賬戶,其作為虛擬財產可被當做遺產,因此在繼承手續辦理上較為復雜,且不同運營商之間還存在差別。專家建議,為避免麻煩可立遺囑或者設立合法注銷機制。
老人去世家人不舍
想把手機號過戶給親人
唐先生和姥姥感情很好,姥姥多年前去世,他一直用著姥姥的手機號。最近,唐先生想把姥姥的手機號過戶給家里人,“這個號每個月就扣3元,家人想留個紀念,怕不辦過戶這個號有一天忽然沒了。”今年6月,唐先生和媽媽、姨媽一起去營業廳辦理過戶。但營業廳工作人員告知,去世之人的手機號相當于遺產,辦理過戶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和直系親屬的關系證明。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唐先生說,“我媽和我姨都表示同意過戶,但營業廳還要求提供去世姥姥父母和姥姥的關系證明,即證明‘我太姥姥是姥姥的母親’,包括其身份信息等。”唐先生說:“我姥姥出生于1934年,她父母生活的年代久遠,提供這個證明讓我們特別為難。”唐先生于是來到屬地派出所辦理此事,但派出所查詢后告訴他,90多年前,派出所都不存在,無法給關系證明蓋章。
唐先生只得將此事告知營業廳工作人員并且反映給消費保平臺。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沒遇到過這種情況,因為一般辦理手機號過戶的人,都不會這么大年紀,可能規則制定上有疏漏,但會將唐先生的事情匯報給上級部門審批,看能否簡化手續。
由于唐先生的母親小時候按照民間傳統被過繼給他人,因此將手機號過戶給她比較困難,唐先生表示可將手機號過戶給自己的姨媽。
唐先生想要繼承的手機卡
過戶過程一波三折
身份證錯字也讓業主懊惱
讓唐先生沒想到的是,又遇到了新的問題,“我姨媽的身份證上有一個字當年辦理的時候寫錯了,和她真名同音不同字,因此和派出所按照戶口開的證明不符合,沒法辦理。”于是,唐先生的姨媽不得不再回老家村里開證明。唐先生無奈地說:“為了此事,我一共跑了三趟,姨媽跑了四五趟。”
6月27日,紫牛新聞記者致電處理此事的營業廳負責人,對方表示唐先生反映的事情確實存在,最開始問唐先生要了去世姥姥父母的關系證明,但了解到實際情況后,營業廳方面已經積極辦理,“我們緊急向上級匯報了,經過領導審批,開啟了綠色通道,無需再提供此證明。”
該負責人表示,“我們也沒想到他姨媽名字會存在錯誤問題。雖然此次辦理過程很曲折,但為了給唐先生解決過戶問題,我已經梳理了所有文件,給唐先生的姨媽補了一份說明材料,只需要唐先生姨媽再去給村委會蓋章就可以了。”
逝者手機號繼承難并非個例
曾有人因此對簿公堂
記者搜索發現,逝者手機號辦理過戶難的情況并非個例。一般來說,想要辦理手機號過戶,只需雙方當事人帶著身份證前往營業廳辦理即可。但辦理逝者的手機號過戶,相比之下就復雜得多。
有網友曾發帖吐槽,將去世母親的手機號轉給自己,跑了兩趟,因為必須要提供“我媽是我媽”的證明材料才能順利辦理,更讓她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需要提供去世母親的身份證號碼,但人去世之后,身份證都注銷了,因此提供這個證明十分不便。
還曾有人為了繼承父親手機號,與信息服務供應商公司對簿公堂。2021年,河南一名女子為了繼承父親的手機號碼,將信息服務供應商公司告上法庭。庭審現場,其弟弟當庭表示放棄父親號碼繼承權,并且提供了母親去世證明、外婆不在繼承范圍內的材料后,法院判決該信息服務供應商公司為女子辦理父親號碼使用權過戶。
被告公司辯稱,繼承公證書或公證遺囑、法院判決書等是為了證明申請?是該?機號碼機主唯?繼承?的證明?件。另外還需要提供原機主死亡證明和身份證、申請人的有效證件,“運營商無法判斷誰是繼承?或者繼承順序,有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等情況,要求提供上述資料是為了進行甄別和確認繼承關系,避免糾紛和保護其他繼承?權利。”
將手機號當作遺產處理
不同供應商之間手續有細微差別
紫牛新聞記者致電江蘇某信息服務供應商營業廳詢問此事,工作人員查詢后表示辦理對逝者的手機號繼承,需要提供三份文件。第一是能夠證明其是該號碼唯一繼承使用人的司法文件資料,例如公證書、公正遺囑、法院的判決書;考慮到特殊情況,也可以提供派出所蓋章的戶籍關系證明,關系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證明材料,還要盡量攜帶戶口本;第二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證明,第三要提供新機主的有效身份證件。攜帶這些材料到歸屬地的自辦廳辦理。
記者調查發現,不同供應商對于逝者的手機號過戶問題規定有所差別,另一家江蘇信息服務供應商營業廳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需要提供四份文件,第一是公證書,證明過戶給的業主是該號碼唯一繼承使用人,并由其他繼承人簽名同意;第二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就是通常所說的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的材料;第三是原機主的死亡證明;第四是新機主的身份證。從記者的采訪來看,不僅是不同供應商對于逝者手機號過戶問題的規定有所差別,不同地區的供應商之間,對于具體要提供的過戶材料之間,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認為,手機號碼具有虛擬財產的屬性和實際經濟價值,在一些司法實踐當中,靚號還可以進行拍賣,以其市場價格清償債務。手機號碼的使用權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可以繼承。繼承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繼承人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就可到手機營業廳辦理登記使用。
唐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暴露了電信服務在“數字遺產”繼承方面還存在制度短板,需要更廣泛地探討和建立適應數字時代的虛擬財產繼承法律法規和操作規范。有專家建議,為了避免手機號作為遺產引來繼承麻煩,可以把手機號及其關聯賬號寫入遺囑中,明晰繼承人。如果有些機主并不希望去世之后手機號被他人繼承,需要保護隱私,運營商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來注銷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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