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娃從來不是一個人的責任,更不該是老人的義務。
近日,網絡平臺話題#父母拒絕幫我帶娃#登上熱搜,引發數萬年輕父母熱議。一邊是工作繁忙的小夫妻渴望老人“搭把手”,一邊是向往自由晚年生活的父母們堅決拒絕——這場家庭拉鋸戰背后,是三代人的無奈與困境。
法律視角:父母有義務帶孫輩嗎?
其實父母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行為規范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實中,不少家長卻存在責任轉嫁行為:衡陽市圖書館每天接待近100名無看護兒童,家長點份外賣就把孩子“寄存”一整天。這種“甩手放娃”現象,實際上是將監護責任轉嫁給社會機構。
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辦法》更是明確規定: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應增加對未成年人的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即使離婚,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也不免除。
男方父母帶還是女方父母帶?
在傳統觀念中,帶孩子常被默認為“婆婆帶”或者“媽媽帶"。但現實中,這種分工不均常引發家庭矛盾:
“我月薪一萬,不帶孩子怎么了?”部分父親理直氣壯地拒絕參與育兒。這種觀念不僅加重了妻子負擔,更對孩子成長造成深遠影響
還有的人總覺得生出來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應該由男方父母帶的。
但其實帶娃歸根到底還是父母的責任,沒有規定孩子一定是哪方父母負責帶,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有些老人家的確身體情況不允許,或者不能跟孩子住在同一個城市,所以理想的解決之道在于夫妻共同承擔,溝通彼此難處,根據雙方老人的時間和身體情況、帶娃意愿來決定日常帶娃的任務。
老人真不愿帶娃,年輕父母如何破局?
當老人確實無法或不愿幫忙時,夫妻可嘗試以下方案:
1、調整工作模式
與單位協商采取彈性工作或遠程辦公,確保工作與育兒平衡。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圖書館為解決醫務人員子女看護問題,專門設置“親子服務空間”,這種做法值得更多單位借鑒。
2、夫妻分工協作
明確各自職責,如一方負責接送孩子,另一方負責飲食起居,通過輪流照顧確保雙方共同參與育兒。
3、善用資源
探索社區內的親子活動中心、托兒所等設施。福建省松溪縣創新構建“1+2+3+N”指導陣地矩陣,通過縣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分中心、特色驛站和遍布社區的“吃茶話事”點、家長學校等“微陣地”,把家教服務送到家門口。
而且現在暑假,很多公司都設置了一些托兒班,可以讓員工帶娃上班,上班時間有專門的人照顧他們,也會有專門的房間給他們玩耍,這樣既不用打擾到家長工作,又能保障孩子的安全,解決了很多雙職工家庭的煩惱。
4、培養孩子獨立性
從小訓練孩子自己穿衣、吃飯、整理玩具等自理能力。心理學研究表明,3-6歲是生活自理能力形成的黃金期,錯過將增加后期矯正成本7倍。
5、科學育兒
學習“少插手”的養育智慧——在保護與放手之間找到平衡。研究表明,過度管控會使孩子焦慮指數提升37%,自主行為降低42%。可通過分齡訓練(如2歲自主進食、4歲整理書包)培養孩子責任感。
總結
老人也有自己的人生,他們有自己的朋友,日常有自己的生活安排,他們辛苦了大半輩子,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可以閑下來做自己想要的事情,卻被孫子阻礙了他們的正常生活,這其實對他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帶娃從來不是一個人的責任,更不該是老人的義務,希望夫妻和父母之間能有更多的體諒和尊重,這樣也有利于孩子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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