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蔣長順 黃進
實習生 溫寶
賬號費、解綁費……2人通過游戲賬號交易騙局誘騙小學生轉賬1.5萬余元。近日,經十堰市鄖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詐騙罪對劉某、沈某判處刑罰。7月25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我賬戶里的1萬多元錢不見了?”2022年2月某天,陳女士在使用手機付款時,突然發現賬戶顯示支付余額不足,于是立即報警。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賬戶短短數日內累計向某商店收款賬戶轉賬1.5萬余元。該商店收款賬戶實為劉某、沈某二人所持有。
原來,2022年1月,劉某在某網絡游戲聊天群內發布出售游戲賬號的信息,很快吸引了陳女士的兒子小陳。雙方交談過程中,劉某發現小陳是一名小學生后,內心便起了貪念。隨后,由劉某向小陳兜售游戲賬號,但出售游戲賬號后并未解除綁定的手機號碼,而是通過異地登錄、修改密碼等方式讓小陳無法正常使用游戲賬號,要求小陳支付解綁費、解凍費等費用才能繼續使用該賬號。沈某則通過小陳添加其母親陳女士的微信,多次誘騙小陳轉賬1.5萬余元。
2025年6月,該案被移送至鄖西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鄖西縣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明知被害人小陳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以出售網絡游戲賬號為名,多次誘騙小陳操作其母親陳女士的微信賬戶向二人轉賬累計1.5萬余元,其行為涉嫌詐騙罪。劉某、沈某均系初犯,沈某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二人自愿認罪認罰并積極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經鄖西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25年7月17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沈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一些不法分子借著游戲賬號交易的幌子,以低價出售賬號、高價回收賬號、交易需繳納保證金等各種理由實施詐騙。”承辦檢察官提醒,中小學生要提高網絡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謹防網絡游戲詐騙。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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