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東北大學6名大學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銅鉬礦選礦廠實習,參觀浮選槽時由于一塊格柵板突然脫落,導致6名學生遇難。
此次事故,官方統一對外的口徑系“溺亡”,官方媒體發布新聞使用的也是溺亡。
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溺亡”二字引發網友爭議。
昨天,有網友在“追月數星”發布的文章下面留言:
“溺亡是媒體的恥辱,是對漢語的侮辱。”
“溺亡?你們知道這個詞的意義么?安全防護欄問題,活活扔給了‘溺’。”
溺,漢語詞典解釋有三:淹沒在水里;沉迷不語;過分。
顯然,官方稱溺亡,是指前者。
那么,柵板脫落致死,妥妥的安全事故,為什么要用溺亡呢?
這不就是有人想顧左右而言他,轉移視線嗎?
其實,這種情況,我們早就習慣了。
不說以前,從最近發生的兩起事件就能說明一二。
天水多名幼兒鉛中毒事件,最開始當地通報說“血鉛異常”,只字未提中毒。后輿情暴發,引起上級重視,相關人員被處理,確認鉛中毒。
余杭區自來水發臭事件,最初的通報也是說“自來水異常”,最后確認,導致自來水異味的,是特定自然氣候條件下藻類厭氧降解產生的硫醚類物質。
溺亡,異常……
這充分顯示了,漢語文字的精妙絕倫和博大精深,讓我等佩服得五體投地。
相信很多年以后,這些詞,依然會被人們提起、議論。
當然,更為嚴重的,是瞞報和捂蓋子。
今年6月2日,新華社就發表了一篇“捂蓋子”的時評文章。
文章提到,節日期間,中央層面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工作專班、中央紀委辦公廳公開通報2起黨員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顯示,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千嶺鄉兩地發生黨員干部在學習教育期間違規吃喝并致人死亡的案例。兩起事件發生后,有的干部不按規定如實報告,隱瞞、刪除關鍵信息,有的干部私下約定責任免除、保密等事項。記者采訪發現,黃梅縣事發后不但“刪帖”“封口”,上報信息時層層淡化、層層瞞報,甚至還試圖讓知情者沉默。
文章指出,“捂蓋子”的危害遠不止對某一事件和信息的遮掩屏蔽,它如同無形的病毒,嚴重威脅實事求是的黨性原則,悄然侵蝕經濟社會的健康運行。要斬斷“捂蓋子”的黑手,監督的利劍必須時時高懸,確保內部監督真正硬起來、外部監督真正暢起來。
文章強調,對任何瞞報、謊報、阻撓調查的行為,無論涉及何人,都必須依法依規嚴厲懲處,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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