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消息,據上海市總工會發布一則案例:員工因開會頂撞女上司,竟被上司丈夫打到脾臟摘除!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
哎呦我去,這事兒真是離譜到家了! 開會頂撞領導,就被領導老公打到摘脾?! 這簡直是黑社會啊! 這種事兒也能發生在現代社會,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這員工也太倒霉了! 好好上班,結果遇到這種奇葩事! 這脾臟沒了,對身體的影響可大了! 而且,這也不是簡單的打架,是故意傷害啊!
更讓人氣憤的是,人社局竟然說這不算工傷! 理由是這事兒跟工作沒直接關系! 員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被傷害的,這難道還不算工傷?!
幸好,這員工沒放棄,一路打官司,要為自己討個公道! 這種事,絕對不能忍氣吞聲!
這領導的老公也真是個混蛋! 仗著自己老婆是領導,就敢對員工動手! 這種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雖然他賠了25萬,還被判了緩刑,但這根本不夠! 這錢能買回一個脾臟嗎? 能彌補對員工造成的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嗎?
對于這件事,我有幾點看法:這件事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員工是因為工作原因與領導發生爭執,才導致被傷害。 這完全符合工傷的認定標準!
企業有責任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 員工在工作場所受到傷害,企業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勞動者在職場中處于弱勢地位,法律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保護!
這種事,絕對不能姑息! 必須嚴懲兇手,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希望法院能夠公正判決,給這名員工一個公道!
看看網友怎么說!
七級傷殘,判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居然能取得諒解
緩刑三年,判的絕對有問題,查一查,肯定有問題
造成摘除器官已經構成重傷,雖然達成了諒解,但是,我認為還是判輕了。
這個案例應該分開處理,刑事案件歸公安處理.。工傷歸人社局處理,公司通知開會,到會就是履行工作責職,怎么不是工傷。
寧可不要這25萬元錢,也決不出諒解書。現在法律是:刑事帶民事,他們照樣賠錢。一定要打擊肇事者的囂張氣焰。
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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