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王菲給張碧晨好好上了一課!同是唱別人寫的歌,差距太大了!
就因為旺仔小喬的一句“張碧晨是原唱”,汪蘇瀧坐不住了,本來汪蘇瀧都認了“雙原唱”,還曬出十年前的項目郵件,說一開始就有男女兩個版本,張碧晨團隊還趕著凌晨發聲明,拿出時間線、版權登記、編碼這些,咬死自己是那個“唯一”。
更絕的是汪蘇瀧,一句“版權回收”,直接收回所有授權,以后誰都不能唱《年輪》了。張碧晨瞬間沒聲,之前還在硬剛,現在連歌都碰不,“告別年輪”的聲明成了全網笑料,“租客當房東”的戲碼。
再看看王菲唱李健的《傳奇》。2010年王菲想在春晚唱《傳奇》,就問李健能不能唱,李健表示隨便唱,結果歌被王菲唱紅了,李健也翻紅了,這不就是雙贏的局面嗎?
而且王菲唱紅后,她從沒說過自己是原唱,和李健一直是雙原唱,各自唱各自的,也沒糾紛。張碧晨要是也這么合作,可能不會鬧到現在這樣。
音樂人寫歌不容易,歌手唱火也不容易,兩邊都應該互相尊重。張碧晨跟了十年的歌突然不能唱了,粉絲挺心疼的。但規則就是規則,簽合同的時候應該都寫明白了。
汪蘇瀧為什么十年前不說現在才收回版權?可能是覺得這首歌太火了,想趁機重新操作。張碧晨團隊可能沒注意到版權歸屬問題,或者以為長期演出就算自己的了。結果現在反而落下個不講理的名聲。
不得不說,小張要做一個德藝雙馨的藝術家還是得在磨煉磨煉啊,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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