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疏港路上發生了不文明一幕:一輛遼B牌照白色轎車的副駕駛車窗內突然伸出一只手,將一個雪糕包裝袋隨手拋向路面。這個隨風飄蕩的雪糕袋險些落在后方行駛的車輛上,引發安全隱患。“當時車速很快,如果包裝袋糊在擋風玻璃上,司機很可能會因突然受驚而引發交通事故。”目擊者李先生回憶起當時的情形仍心有余悸。
快速路上現車窗拋物
7月22日17時22分,李先生駕車沿疏港路出市方向行駛。當車輛經過菜市街匯入口時,前方一輛白色轎車副駕駛乘客的不文明行為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見白色轎車的副駕駛車窗內伸出一只手,將一個雪糕包裝袋扔到車外,“還有吃剩下的雪糕棍。”
李先生說,雪糕棍直接掉在了地上,而包裝袋掉在路上后,又被風吹起,因為車速很快,包裝袋從李先生的車旁快速飛過。“幸好包裝袋飛得不高,要是糊在其他車輛上,司機肯定會被嚇一跳。”李先生說,疏港路上車速比較快,再加上旁邊便是菜市街的匯入口,車輛很多。“車流量大而且速度還快,這要是司機受到驚嚇,稍有不慎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李先生認為,白色轎車副駕駛乘客的行為實在不應該,“這也太沒有素質了。”李先生希望半島晨報對這種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讓這位乘客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同時,也可以給其他司機和乘客提個醒。
車窗拋物屬違法行為
在一些人看來,開車時向窗外扔點垃圾似乎無傷大雅。然而業內人士指出,這種行為絕非小事:它不僅暴露了個人文明素養的缺失,更會破壞市容環境,甚至可能成為交通事故的“隱形殺手”。馬路上的垃圾需要環衛工人冒險清理,我市就曾發生過環衛工人在車流中清掃垃圾時被撞的悲劇。
此外,車窗拋物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該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而《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從車內向外拋棄廢棄物,如果違反此條規定,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業內人士強調,這種行為既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又污染城市環境。
但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有法可依,由于車輛移動速度快、拋物行為轉瞬即逝,存在取證難、執法難等現實困境,僅靠經濟處罰難以有效遏制此類行為。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佟亮 實習生次旦羅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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