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27日22時,位于320國道永平縣段的平坡橋頭旅社店來了一個拎著一只提包的小伙子,店主李長生熱情地接待了他,見他饑腸轆轆就親自下廚燒了幾個菜招待了他,飯后帶著他來到住宿登記處準備給他辦入住手續。結果在小伙子彎腰放提包的時候,李長生發現他的腰背處有一支手槍,快拔槍套上還別著5發子彈。
插在快拔槍套里的54式手槍
在住宿登記的時候,小伙子填寫的姓名是王迎章,永平縣人,但他身上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李長生出于好奇問了一句:“小伙子,你怎么背得一支手槍呢?”
那個叫王迎章的年輕人神色立即慌亂起來,變得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他半天后突然惡狠狠地說:“你不要多管閑事,多管閑事對你沒好處……”
王迎章的言行頓時引起了李長生的警覺,但李長生畢竟是開旅店的,見過大風大浪,因此沒有慌亂,而是不動聲色地將王迎章安排住進了5號房,然后悄悄趕往平坡派出所報案。
平坡派出所所長熊章良在接到李長生的報案后,為了避免打草驚蛇,立即囑咐李長生立即回旅社把王迎章穩住,同時馬上打電話向永平縣公安局報告,此時是1992年7月28日凌晨1時30分。
永平縣公安局接到熊章良的報告后,李金才局長立即帶著在局里值班的刑警隊副隊長鄭明德、消防科副科長李福昌、刑警田樹武跳上由司機黃文禮駕駛的北京212型吉普車于1時35分沖出永平縣公安局大院,冒著突然降下的暴雨往平坡方向疾馳而去。
北京212警用吉普車
當吉普車在平坡派出所門口時,熊章良和民警楊錦迎了上來,向李金才等人匯報了最新情況——王迎章還住在橋頭旅社5號房,室內的燈還亮著,5號房內還住著一個永平縣雞街鄉人,是在30分鐘前剛住進去的。
突然之間住進了一個無關的外人,因此原本決定讓鄭明德、田樹武和李福昌直接入室直接把人擒獲的作戰方案只能作廢。司機黃文禮這時候主動請戰:“我是雞街鄉人,本鄉人我基本都認識,如果室內那個人就是雞街鄉的我肯定認識,請讓我參加行動,以便搞準目標。”
鑒于橋頭旅店地處320國道邊上,來往車輛眾多,出入的人員成分很復雜,5號房內又住著一個外人,加之王迎章手中有槍,因此不能強攻。經研究決定:由鄭明德、田樹武、李長福和黃文禮四人身穿便服化裝為住店投宿人員直接騙開5號房伺機抓捕王迎章。而李金才、熊章良、楊錦新、姚志龍四人擔任外圍警戒,防止罪犯逃跑。
案發時民警剛剛換裝如圖所示的92式警服
3時20分,所有參與行動的人員全部就位。3時22分,店主李長生用鑰匙將5號房門打開,隨即擔任抓捕任務的鄭明德、田樹武、李長福和黃文禮魚貫而入,黃文禮迅速認出了同屋的那個雞街鄉人并用眼神示意給鄭明德等三人,隨即四人向另一張床上呼呼大睡的王迎章撲了過去。此時王迎章被驚醒,試圖起身反抗,結果黃文禮擰住王迎章的雙手,讓他上身懸空在床上;田樹武用雙手鎖住王迎章的咽喉;李福昌死死摁住王迎章不斷亂踢的雙腳,鄭明德則迅速將手伸進枕頭下一陣摸索后抽出一支已經上了膛的54式手槍。
54式手槍
盡管王迎章拼命反抗,但一個人哪里能敵得過四個人?很快就被完全壓制住,一副锃亮的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整個過程僅耗時3分鐘,未傷一人,繳獲槍號為21050010的54式手槍一支,子彈10發。
經過核對槍號,查實這支手槍配發給永平縣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某法官使用。當永平縣人民法院接到永平縣公安局的通報后大吃一驚,立即組織清查,結果發現位于法院大樓三樓的經濟審判庭辦公室里某法官辦公桌的抽屜被撬開,丟失槍號為21050010的54式手槍一支,子彈10發。由于槍的主人這幾天一直在外地出差而沒有上班,到王迎章被抓獲時,永平縣人民法院依然對手槍被盜一事一無所知。因此永平縣人民法院上下都被嚇出一身冷汗,這把槍要是流向社會,到了不法分子手中,響了,傷了人,查到法院這里,那么永平縣人民法院上下就要有一幫人吃不了兜著走。
90年代初的法官
王迎章,時年20歲,永平縣水泄鄉文庫村阿庫渡社人,1992年3月底經人介紹來到漾濞縣人王曉珍在320國道邊普莽村開的飯店里打工。因為王迎章好吃懶做,一個多月后就被店主王曉珍趕出飯店,當王迎章要求工錢的時候,王曉珍勃然大怒:“你還有臉要工錢,一天到晚光吃不做,我不跟你要伙食費和住宿費就算便宜你了,滾!快點滾!”
王迎章回到永平后就干起了“走空門”的勾當,僅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就在永平縣城作案六起,盜竊了電視機、自行車、電飯煲等價值4000多元的物品,銷贓后大肆揮霍贓款,期間三次到王曉珍處要工錢,都被王曉珍罵走。懷恨在心的王迎章決定搞一把槍,給王曉珍一點顏色看看。由于他有個親戚在永平縣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上班,并且在過年聚會的時候向他顯擺過自己的配槍,于是他就將目標鎖定在這個親戚頭上——
1992年7月26日凌晨3時左右,王迎章趁著夜色竄到永平縣人民法院,潛入院內后跑上三樓的經濟審判庭門前,熟練的使用撬壓工具撬鎖開門入內,打開手電走到某親戚法官的辦公桌前,將抽屜撬開,拿走一支54式手槍和10發子彈后迅速離去。并在離去的路上來到永平縣新華街53號居民施全書家,盜走一輛自行車和一個電飯煲后連夜趕往曲硐銷贓(施全書沒有報警)。
將自行車和電飯煲銷贓后,王迎章在7月27日15時左右乘車到漾濞縣縣城,直接到王曉珍家要錢,結果王曉珍家“鐵將軍把門”,王迎章屢次錘門沒有回應,其后王迎章就在漾濞縣縣城內閑逛,期間三次來到王曉珍家門前蹲守,都沒有等到王曉珍和家人回家,只好在黃昏時搭車去平坡大橋,準備在平坡搭車去普莽村的王曉珍的飯店要錢。由于到平坡的時候已經是21時,前往保山方向的班車已經停駛,也沒搭到便車,無奈之下的王迎章只好在22時往平坡橋頭旅社投宿,結果遇到了警惕性極高的李長生——
王迎章交代:要是他沒有被抓,他打算在7月28日一早就搭車到普莽村的王曉珍的飯店內索要工錢,如果王曉珍不給,就用槍打死她。
經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處黨委批準,對鄭明德、田樹武、黃文禮各記三等功一次,對李金才、熊章良、姚志龍和楊錦新進行表彰;經大理州消防支隊黨委批準,對李福昌記三等功一次。
最終,王迎章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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