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圖:電影《辛德勒的名單》。)
《辛德勒的名單》,整部電影是黑白的,只有那一抹紅衣,是系統性冷漠中的“個體無助”的象征。小女孩不知道,自己已陷入死亡漩渦。就像這些債權人走進法庭,他們以為自己是在討公道,實則進了一個定制陷阱。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
先問個不合時宜的問題:當一個債權人拿到三審民事勝訴判決之后,還能坐幾年牢?
你我可能都給不出準確的答案。
但海南公安卻有自己的答案:至少三人,坐牢能坐到讓律師、法學家、媒體全體失語為止。
這是一個只有“強權劇本”,沒有“法治邏輯”的現實。在海南這出司法丑劇里,債權人贏了官司,被法院確認借款關系真實合法。
但最終,卻因“涉嫌詐騙”,一個個成了被抓、被審、被威脅的“階下囚”。
這不是黑色幽默。
這是明火執仗的制度裸奔。
1、法院三審裁定你有權,
公安一句“涉嫌詐騙”就讓你進去
法律說你是債權人,警方說你是詐騙犯。這不是司法分歧,而是系統性掏空法治的精確操作。
劉小白、嚴澤勝、湯慶軍,三個鄂州商人,在海南投入數億,拿到勝訴判決,卻遭遇海南公安“補刀”。
三審定了的事,說推翻就推翻,公章一蓋、拘留證一出,直接把你從“債主”扔進“被告席”。
(關聯報道詳見微信自媒體“法與情”,微信號:gh_9e8da1d52f56 )
他們的“罪名”到底是啥?不是借貸造假,也不是偽證,而是“虛假訴訟詐騙”。
問題是,這場所謂“虛假訴訟”,已經被鄂州中院——湖北高院——最高法院三重確認合法有效。連五位中國頂級刑法學者都站出來說:這不構成犯罪。
可惜,海南公安可能沒讀過刑法,也不聽法院的。他們只聽朱萬貴。
2、法院是用來判的,公安是用來翻的:
海南司法的內循環法則
這是海南司法獨立的創新底層邏輯:判你贏的法院,救不了你;認你輸的公安,管你一生。
你可以花10年打一場民事訴訟,贏下每一場判決,但只要你的對手會送禮、會找關系、會“信訪”,海南公安就能為他重新寫劇本——從債務人變受害人,從敗訴者變舉報人。
而你,就能從原告就直接晉升為詐騙犯。
這不是荒唐,是預謀已久的劇本殺。
比起“以刑化債”,海南更擅長的是——以刑化清償。借你錢的是你,欠你錢的也是你,坐牢的,依舊是你。
3、一個詐騙者如何吞下8億還倒打一耙?
這場司法鬧劇的男主角,不是劉小白,也不是嚴澤勝,是那個靠行賄高院副院長張家慧起家的“地產魔術師”朱萬貴。
在整個翡翠水城項目中,他完成了一次令人瞠目結舌的“空手套白狼”:
1)把項目賣掉,拿到8億;
2 )拿著投資人給的錢去報銷、套現;
3)房子賣完,股權不變,協議不履行;
4 )投資人訴訟,他仲裁,投資人勝訴,他再反仲裁;
5) 到最后,索賠15億,趕走全體投資方,再配合海南公安“以刑入債”清場。
這是房地產界的“降維打擊”,也是法律系統的系統性淪陷。
什么叫詐騙?
這才叫詐騙。
可惜,在海南,詐騙者不是嫌疑人,是舉報人;而真正的債主,卻是法庭上的被告人。
4、“你搞不過當地人”:
仲裁官員親口說出的荒謬格局
海南仲裁委干得更絕。
仲裁時,他們不勸你申辯,不提醒你證據,只反復提醒一句:“你搞不過當地人?!?/p>
這也不是冷笑話。
這是司法體系在向你陳述事實。
然后,這些“搞不過”的人,就以被害人身份,把你送進海南公安的檔案室,再送進海口中院的被告席。
從“執行和解”變成“詐騙犯罪”,只需一張立案表格。再從“法院判決”變成“空白拘留證”,甚至連表格都不用填完整。
5、這是一次政治免疫力的測試
也是制度羞恥線的自證
如果你是一個企業家,看到這篇文章的第一反應不是憤怒,而是“海南太遠,不關我事”,那么請你記住:
今天他們在海南寫這個劇本,明天可能在你樓下復制一遍。
法治的羞恥線,一旦被踩過,就不會止步于海南。
當一省公安系統可以公開否定全國法院三審終審判決,當“信訪立案”變成制度出口,當行賄裁決成為正常程序,這不僅是個別司法腐敗,而是一種權力技術,正在穿透所有法律防線。
6、“遠洋捕撈”?
不如叫“反手錨殺”
最高檢曾高調清理“遠洋捕撈”式執法,說不能“跨域抓人”、“刑事插手債務”??傻搅撕D?,這句話顯然被聽成了:
“趕緊補一網,釣點債主?!?/p>
空白拘留證橫飛,案件卷宗沒看就立案,證人被警員威脅“隨時能讓你變嫌疑人”。
這不是執法,這是政治性的清除術,連基本程序正義都懶得偽裝。
7、不容辯護的荒謬:
一場制度性玩忽職守的公開展演
海南公安、海南仲裁委、海口檢察院、瓊海公安、海南高院……
這不是幾個個體的決策失誤,這是司法系統聯手制造一起“反向詐騙案”的完整閉環。
民事訴訟、刑事追訴、仲裁裁決、財產查封、證人威脅、主犯坐實、判決否定,層層嵌套,步步推進。
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公開進行的,沒有一個制度節點真正發出過警報。
法學專家的六條意見,在海南公安那里連打印紙都不配有。
8、你以為你在依法討債,
其實你只是走進了別人設計好的陷阱
海南這起案子,標志著一種新型“官商反噬模式”的成熟——
1. 你出錢;
2. 我反悔;
3. 仲裁拖你;
4. 公安關你;
5. 法院壓你;
6. 你財產歸零;
7. 我轉身當原告,繼續主張你“詐騙”。
這哪里是“以刑化債”?
這叫“制度綁架私人資本的行動劇”。
如果這個劇本能走通、能立住、能結案——
那就不是海南的問題,而是我們整個司法制度已經病入膏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