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萬載縣一名未成年人李某某在校外被同學朱某某及胥某某等5人毆打,導致輕微傷。警方接報后迅速調查,對6名涉事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因未滿16周歲未執行),后經調解,施暴方取得受害者及家屬諒解。案件發生于2025年6月20日,相關視頻近期引發網絡關注。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是護苗成長,不是培育惡苗。每起霸凌事件都是社會的一面鏡子,照見的從來不只是孩子的惡,更是成年人的失職。
江西這起未成年人圍毆事件之所以引發眾怒,擊中的是整個社會對公平正義的焦慮。但法律真不是紙老虎,只是它在這些小霸王面前先遞糖再亮刀。
這6個孩子敢把“沒到16”當護身符,也許是因為他們知道:拘留所的大門暫時不會為他們打開,但他們不知道的是,他們人生的另一扇門,正在被悄悄合上。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14到16歲打架打出輕微傷的,確實大多不送所里,只留案底。
可那張案底,會在今后人生的許多關鍵時刻,比如中考分流、參軍考公政審、甚至以后送外賣辦健康證時跳出來阻止,像牛皮糖一樣黏著他們。
有人把“不執行拘留”誤當成“不處罰”,其實賬算錯了。
公安還會把有些孩子送進社區矯正,每周打卡、寫檢討、做公益勞動,司法所的老師還會不定時家訪。
聽起來像課后輔導,但記錄一旦疊加三次,就可以報請政府收容教養,那可是實打實的封閉式管理,和少管所只差半堵墻。
校園霸凌從來不是突然爆發的,往往有著清晰的升級軌跡。從最初的言語羞辱到肢體沖突,再到組團施暴,每一步都在試探底線。
心理學研究顯示,青少年犯罪群體中存在明顯的破窗效應,當第一個欺凌者沒有付出代價,很快就會冒出第二個第三個。
江西這起案件中,主謀能輕易召集五個幫手,說明這種暴力文化已經在某個小圈子里形成氣候。
那就不能把年齡門檻降到12歲嗎?立法圈吵了多年,答案暫時還是“再等等”。
腦科學告訴我們,前額葉皮層——也就是管沖動、管后果的那塊地方——要到25歲才完全長好。14到16歲,正是油門踩到底、剎車片還沒裝上的階段。
法律上也得留一點容錯空間,但容錯不代表放任。
2021年刑法修正案已經把12到14歲惡性暴力納入刑責范圍,只是必須符合“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死”等八類重罪。輕微傷還夠不著,但累犯、持械、圍毆,這些情節都會被記錄,下一次哪怕只是推搡,也可能觸發收容教養。
或許真正能讓小霸王們暫時收手的,是生活里的“社死”套餐:學校公開通報、社區勞動時穿紅馬甲掃地、同學家長在微信群里@你爸媽。
別小看這些,青春期最怕的可能不是警察,而是“沒面子”。比如警方讓孩子們去街道辦做反校園暴力宣講,站上臺那一刻,他們才發現,當聚光燈照著,自己連話筒都拿不穩。
當然,別指望一部法律、一次調解就能讓暴力清零。
社會治理就像燉老湯,得學校、公安、司法、社區、家庭輪番添料。
說到底,年齡不是護身符,而是倒計時。16歲之前犯的錯,法律給你留一條縫,縫后面是梯子還是坑,得看孩子自己怎么踩。
今天敢叫囂“我沒16歲”,明天可能就得在少管所里補過16歲生日蛋糕。人生的賬,遲早要還,只是有人早還,有人晚還,還有人一輩子都在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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