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林業局在答復關于強化野豬防控減輕危害的提案時介紹,金溪縣護農狩獵隊已成功驅趕野豬1000余頭,獵獲野豬40余頭,但不能配備獵槍導致成效大打折扣。對于委員提出的設置圍欄、壕溝等建議,縣林業局稱花費巨大,不可取。
金溪位于江西東部、撫河中游,屬武夷山脈向鄱陽湖平原過渡地帶,全縣耕地42萬畝,宜林宜果山坡丘陵132萬畝。
金溪縣林業局表示,近年來,隨著生態保護的加強,我縣的生態環境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大力實施生態保護的同時,野豬等少數野生動物種群泛濫,破壞農作物的情況日益增多,給當地群眾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此,自2022年以來,縣財政每年安排預算28萬元,專項用于購買野生動物致害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金溪支公司承保,旨在幫助廣大農民減輕因野生動物致害而造成的損失。截至2024年12月,保險公司接到全縣野生動物致害理賠案件500余起,累計賠付60余萬元。2025年保險理賠工作正在進行中。
根據野豬繁殖的現狀及省、市林業局的部署和要求,金溪縣護農狩獵隊于2023年5月20日正式成立并開始運作。自護農狩獵隊成立以來,已累計出勤620余次,涉及全縣13個鄉鎮,成功驅趕野豬1000余頭,獵獲野豬40余頭,并全部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對野豬致害農作物的現象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農戶的經濟損失(間接減少農民損失近2000萬元)。
在答復中,金溪縣林業局稱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二:一是護農狩獵隊不能配槍。由于公安部門對民用槍支管控非常嚴格,此問題已通過多渠道向省、市公安部門反映過,均沒有肯定答復。由于使用獵槍是當前比較有效獵捕野豬方式,不能配備獵槍必然導致成效大打折扣,目前,只能通過常規方式驅趕,起到一定震懾作用;二是護農狩獵隊經費缺乏。由于護農狩獵隊屬于民間組織,沒用專項經費,活動經費主要靠會員自籌。野生動物禁食令頒布以后,獵捕的野豬無法上市,沒有經濟效益,而獵捕野豬過程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使得護農狩獵隊缺少必要經費支撐。
對于政協委員提到“設置圍欄、壕溝、電網等物理隔離設施,有效減少野豬進入人類活動區域的機會,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等建議,金溪縣林業局稱,全縣林地面積114萬畝,野豬遍布全縣范圍內。設置圍欄、壕溝不光花費巨大,任何一級政府均無法承擔,并且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極不安全的因素。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綜上,此條建議不可取。
探索種植野豬不喜歡的作物品種,以減少野豬對農作物的侵害,這一舉措是否可行?金溪縣林業局認為,廣大農民是以種植經濟作物為主要收入來源,傳統的耕作模式在思想上難以改變。野豬屬于雜食性動物,目前未發現有其他有效的生物防治措施。
該局最后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使用電擊裝置、獵夾等禁獵工具實施獵捕野豬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食用、銷售野生動物的行為。同時,我們也將向縣政府建議加大對護農狩獵組織的支持力度。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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