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孫振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淄博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淄博市委批準,淄博市紀委監委對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孫振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振華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進行營利性活動;以權謀私、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施工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振華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淄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淄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