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征求意見,江蘇住宅標準將有大變化!)
近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新修訂的《住宅設計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重點包括
★ 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m,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5m;
★ 建筑立面新修訂,外墻保溫系統宜采用保溫結構一體化;外保溫工程在正常使用中不應發生脫落;
★ 室內裝修材料對甲醛釋放量提出要求,需同時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和江蘇省的規定限值;
★ 新增陽臺、露臺建設標準,如陽臺部分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00mm,其余部分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減少樓板震動;
★ 鼓勵住宅預留無人航空器(無人機)起降場、配送接收點。
3大修訂內容
01
提高層高標準,提升居住舒適度
原標準
:
普通住宅層高不應低于
2.80m,不高于3.00m
。
新標準
: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于
3.1m,四層以上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6m(局部挑高除外);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15m。
02
鼓勵利用架空層,提升公共空間品質
原標準
:住區設計宜結合總平面布局合理設置架空層,用以改善住區環境。
新標準
:鼓勵設置空間開敞、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層作為休閑、健身、娛樂、學習、綠化等公共空間使用,架空層應與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打造室內外融合的公共空間。
03
優化室外活動場地規定,滿足
“一老一小”需求
原標準
:室外老年人活動場地應動靜分區明確,并符合場地布局宜區分群體空間、成組空間以及個人活動空間,場地內無障礙系統應與主要通道無障礙銜接,景觀家具符合老年人特點,并方便老年人使用等規定。
新標準
:室外老年人活動場地應動靜分區明確,并符合老人活動場地宜與
0~3歲嬰幼兒活動場地復合,設置的活動場地宜不少于1/2的活動面積滿足不低于冬至日2小時的日照標準,場地內家具應充分考慮老幼人群的使用安全與方便,采用防滑、防跌落,防沖撞、安全、環保的鋪裝材料,場地內宜設置智慧燈桿等監控設施,場地內無障礙系統應與主要通道無障礙銜接等規定。
4大新增亮點
增加了空中花園的規定,以住宅的空中平臺(露臺)為依托,通過種植樹木花草、布置園路、布置休憩游樂設施、布置人文小品等創造出滿足休閑、游憩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園林空間。
強調提出住宅設計應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按相關要求建設社區配套服務設施,滿足全齡使用和無障礙居住生活需求,促進完整居住社區建設,營造舒適宜居、智慧便捷、全齡友好、健康活力的居住社區。
提出住宅區設計應配套建設數字家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高速、安全的信息通信網絡基礎設施,設置智慧安防、智慧物業管理等社區智能化系統,并為智慧家居應用提供基礎條件。
提出住區公共安全采用人臉識別、指紋等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時,應采取授權管理、訪問控制等技術措施防止濫用、泄露個人信息,并應在信息采集區域設置顯著提示標識。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宜設置視頻安防監控設施。

本文來源:連云港日報
責任編輯:
李曉晗_NB3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