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頗傷一些人士的愛狗之心了。但不可否認的是:在傳統文化中,我們是看不起狗的,因此發明了很多惡謚——
有主人的狗們,則“狗仗人勢”;無主人的狗們,則“搖尾乞憐”,急于投奔;被主人趕出門的狗,就是“喪家之犬”。
它們嫌貧愛富,專挑窮人吠叫,而對富人馴順,因此“狗眼看人低”。狗得勢了,就是“雞犬升天”,立刻“趾高氣揚”;失勢了,無人撐腰,就成了“落水狗”,旁觀者不特拍手稱快,還要“痛打”的;被打之后,立刻“狗急跳墻”。
“恨屋及烏”,我們拿它們來類比、諷刺別的人:
給富人出主意的,就是“狗頭軍師”;以前做狗,一朝得勢,翻身做人了,就是“人模狗樣”;為虎作倀的,就是“狗腿子”;為富人看家護院的,就是“看門狗”。
人不會和狗過不去,光是狗本身,還不足以激發我們的詈罵天賦——
我們看似熱衷于罵狗,其骨子里,還是熱衷于罵狗一樣的人;我們看不起狗,主要還是我們看不起那些“有狗的特質的”,即奴性深重的人。
然而,奴性深重的狗,并不是天生如此的,而是被培養出來的。譬如,外國的狗,可能就不這樣。
在國外,尤其在歐洲,幾乎沒有辱罵、瞧不起狗的成語、俗語,人對狗的態度褒得多,貶得少。
譬如在歐洲,由于地理環境所限,在古代,歐洲人通常是半農半牧的,狗對他們來說,就是牧羊犬,是“工作伙伴”;
又由于森林密布,再加上貴族又保留了祖上的騎士遺風,風氣下移,稍有資產的人都熱衷于打獵,狗對他們來說,也可算是“半個戰友”了。如今,英國人還保有養犬獵狐的習慣。
人和狗的伙伴關系延續至今,近代各種工作犬,起源于歐洲;家庭養犬做寵物、形同家人的觀念,也發端于歐洲。
所以,歐洲人的傳統文化里,狗并不可鄙;然而,我們卻培養出了可鄙的狗。
在我們古代,尤其在中原地區,因地理環境的緣故,適合農耕,而非放牧。因此,狗對生產起不了作用,只能養在家里看門,替主人保護財產。
因為要替主人看門,所以狗就養成了“嫌貧愛富”的狗眼技能:泥腿子都是潛在的威脅,要偷要搶,故而一定要吠,要咬的;而富人們,就是主人的朋友,一定要搖尾巴以示熱烈歡迎的。
倘若這狗有自己的想法,把這些搞反了:把窮人迎進門,而把富人拒之門外,則主人立刻就要打要踢的。
漸漸的,有自己的想法的狗就絕跡了,剩下的狗們,個頂個地有奴性——它們有的,只不過是奴性,而不光是忠誠的——它其實并無原則,你只要給它一塊肉,它就立刻通融,不再刁難,棄職守于不顧。
這嘴臉,難怪要罵——這也太像人了,簡直是某類人的翻版!
有人要說了,我們古代也有打獵啊,也有獵犬啊。
話是不錯。但獵犬多在皇家禁苑,皇室以下,除了山民之外,誰會去打獵?禁苑里的天子之狗,是不同于民間凡品的,因此不能代表民間的狗們;而山民,只能算“化外野人”,不占主流的。
因此,我們的狗,絕大多數,是吃閑飯、看人臉色的看門狗,專門就是“狗眼看人低”的胚子;
極少數的,做了富人的寵物,也就是個“玩意兒”。譬如慈禧太后好養獅子狗,老太太一旦“西狩”,逃命要緊,顧不上那些獅子狗,說丟就丟,一點不含糊。這不就是“夜壺”理論么。
其實,也無怪我們把狗變成了“狗”的,我們自己也往往都做了狗的——
昔有孔夫子、孟夫子,周游列國,嘴皮子磨爛,便是要找主人,所謂“當時尚有周天子,何事紛紛說魏齊國”。
歷代的徒子徒孫們,也效而仿之:
得見明主,尾巴自動搖起來,要報效“犬馬之勞”的;
主人不好,就要走,再尋別的主人,這就叫“良禽擇木而棲”;
尋不到,困于“陳、蔡之間”,喪家了,大呼“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可見并不是真的忠誠,還是奴子的戲碼。
還有那套“學而優則仕”的理論,一切讀書人的出路和價值,就是要找個主人去“仕”。
“仕”者,“侍”也;成則“從龍入關”,不成則“狗頭軍師”;再不成就是幫閑幫兇,做了清客、狗腿子,反正是仰人鼻息。
圣人之徒,尚且如此;并非圣人之徒的人們,那光景就更可慮了——
這也難怪我們的古人那么瞧不起狗:我們瞧不起它們,因為是我們把它們造就成這樣的;不特如此,我們也往往和它們一樣呢;明知做狗不好,但終究還是不得不做,這才要恨,要罵——
用狗來罵那些像狗的其他人;其他人也用狗來罵我們。罵來罵去,因此罵狗的成語、俗語、歇后語如此之豐富,蔚為大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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