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榆中縣金崖鎮境內的平頂山,位于省會蘭州之東,緊鄰蘭州主城區。山南麓的黃家莊村,古稱金縣平地里,肅藩首封藩王肅莊王朱楧就安葬于此。其后兩百余年中,又有九位肅王(包括追封肅王)永眠于此,使得平頂山成為肅藩的家族墓地,有蘭州“小十三陵”之稱。
陵區的7號墓,為肅懷王朱紳堵與王妃王氏夫婦的合葬墓。王氏是一位充滿悲劇色彩的王妃,她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十月十九日被冊封為肅王妃,可就在她接過王妃冊寶的那一刻,就自動戴上了肅懷王妃這個頭銜。注意是“肅懷王妃”,而不是“肅王妃”,一字之差代表著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況,稱號中帶謚號,意味著丈夫已經去世。事實上肅懷王朱紳堵死于當年七月,也就是王氏受封前三個月,這預示著她要當一輩子童貞王妃,守一輩子寡。
更為悲劇的是,朱紳堵去世時年僅17歲,王氏是他的原配,按照明代宗王大婚后才能納妾的規定,別說是嫡子,連個可以承襲爵位的庶子都沒有,也就是說肅藩大宗到他這里絕嗣了。如此,王氏身邊連個依靠都沒有,只能頂著肅懷王妃這個頭銜,孤苦伶仃地度過自己漫長的下半生。
至于肅王之位嗎,按照倫序原則,最終由朱紳堵的堂叔朱縉(火貴)承襲了。朱縉(火貴)這位以小宗入繼大宗的肅王,會有哪些精彩故事呢?
艱難的襲封之路
朱縉(火貴),為肅靖王朱真淤之孫,鎮國將軍朱弼柿的庶長子,生年及生母皆不詳,初封奉國將軍。以常理推之,親王之子可封郡王,孫輩最少也是個鎮國將軍,為何朱縉(火貴)父子會生生地被降了一等爵位呢?這要從朱真淤特殊的身份說起。
朱真淤是肅王建藩以來第一位嫡長子,因此一早就被冊封為肅世子,看似前途一片光明。只可惜其父肅恭王朱貢錝太能活,壽數達81歲,創造了三項記錄,其中之一就是將世子熬死在等待襲爵的半途中。好在朱真淤很能生,膝下共有七子,活到成年的有五個,分別為:嫡長子朱弼桓、次子朱弼桄、四子朱弼柿、六子朱弼枳、七子朱弼棟。
朱弼桓這位世孫也沒能熬過自家老爺子,且沒留下子嗣。如此就便宜了倫序排在第一的朱弼桄,他這一系成功晉襲肅王之位。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十月,第六代肅王(不算追封的兩代)朱紳堵經過努力,成功地幫幾位叔祖由鎮國將軍晉封郡王。不過朱弼柿此時已經去世,故沒得到封王的待遇,朱縉(火貴)也只能繼續當他的奉國將軍。
次年七月,朱紳堵去世,沒留下任何子嗣,大宗絕嗣。其親二叔延安王朱縉焮,早在嘉靖三十七年(1548年)就已去世,且也沒留下子嗣。肅定王朱弼桄一脈就此斷絕,只得再上推到肅靖王朱真淤。朱弼柿雖然錯過了封王,可他這一脈倫序居長,于是朱縉(火貴)時來運轉的成為了肅王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在其伯母肅定王妃吳氏的奏請下,朝廷同意朱縉(火貴)管理府事,算是邁出了襲封肅王的第一步。
可沒曾想到朱縉(火貴)的襲封之路,會如此之艱難。
藩王在明朝政治體系中擁有特殊的地位,只要不謀反,不做出什么人神共憤之事,理論上可以與國同休,即便是大宗出現絕嗣,只要本支系的傳承沒有斷絕,也應當按照倫序,從小宗之中擇取人選入繼。朱縉(火貴)現在走得就是這條路。按理,他已經成年,只需等堂侄的三年之喪告終,就可以襲封。可朝廷似乎很不待見肅藩,有意要讓其斷絕傳承,對朱縉(火貴)非??瘫 ?/strong>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肅懷王朱紳堵的三年之喪終于服闋,可是朱縉(火貴)等來的卻是“以本爵奉祀、攝肅府事”,即否決了他襲封肅王的請求,只讓他以本爵署理府事,打算將肅藩就此除封。至于理由嗎,其身份與新出臺的《宗藩條例》不符。
“至是,定王妃吳氏上書請命縉(火貴)嗣王。事下禮部,覆:‘據《條例》親王無后者,必親弟、親侄始得嗣,而縉(火貴)以叔嗣侄,與新例不合。若不為立嗣,則無罪而國除,肅之先,生之饗矣。可否請上裁。’上謂:‘越世無相繼之理?!姑N(火貴)以本府爵奉祀攝府事。”(《明世宗實錄》)
為防止肅藩繼續擾奏,明世宗下令收回肅藩先世所藏冊寶,改鑄“肅府管理府事”關防供其使用,并裁掉隸屬肅藩的大部分王府官,只保留長史。這一舉措,使得肅藩離除國只差一道正式詔書。
當年十二月,明世宗駕崩,隨即裕王朱載坖即位,改元隆慶,是為明穆宗。本著新皇新氣象,朱縉(火貴)再次向肅王之位發起沖擊。
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肅定王妃吳氏再次上奏,請立朱縉(火貴)為肅王,并賜予丁口、田土,以供祭膳之用。
對此禮部表示強烈反對,稱先帝已做出“越世無相繼之理”的圣裁,朱縉(火貴)膽敢假王妃之名再三擾奏,實在可惡至極,應當下旨給予訓誡,令其安分守職,不得再懷有非分之想。
相對于明世宗,明穆宗這位新皇帝對宗室要寬容得多。他認為既然皇考已經做出不準繼襲的宸斷,那自當遵從,但將肅府衛所等盡數裁革,形同因犯罪而被除國,有違惇睦之道,恐非先帝本意。
禮部也是強項,直接頂了回去:既然朱縉(火貴)只是將軍,其禮制自然有別于親王,親王護衛力量是用來護衛親王的,自然不容被人僭越。肅王及世子金寶非將軍所宜用,自當收回。不過可以從原肅藩衛丁之中稍稍撥出一部分丁口,供肅藩耕牧之用。王妃所受金冊,則準許其繼續使用,待其身終再行奏繳。如此就可以兼顧“惇睦之仁”和“裁制之義”了。
此議獲明穆宗的批準。
這次上奏,總算讓朱縉(火貴)稍稍有所斬獲,且試探出了皇帝對肅藩復封的態度。因此他準備再接再厲,誓要拿下肅王寶座。既然朝廷不讓肅定王妃吳氏再為此上奏,那就發動肅藩宗室的力量。
于是由其叔祖延長王朱真滰領銜,帶領肅藩宗室上疏為其請封,稱臣等爵位過低,內不足以約束宗室,外無法鎮守一方,杜絕番夷窺伺,故肅藩作為在邊宗藩,大宗統序不當就此斷絕,并給明穆宗戴了一頂名為“昭興滅繼絕之仁”的高帽子。
禮部對此嗤之以鼻,表示“宗藩襲封,莫重于親王;萬世遵守,莫嚴于君命。” 朱縉(火貴)為懷王從父,例不得襲,且有先帝的獨斷、皇上的親裁。朱縉(火貴)此舉是要置《宗藩條例》不足為憑,陛下明旨不足為信,這是何居心!同時對朱真滰所提的兩條理由一一作了駁斥。
“其謂親王統不當絕。則高皇帝之子潭、趙、湘、安、郢、五王,憲宗皇帝之子岐、雍、壽、汝、涇五王,皆以無嗣國除。當時何嘗絕統,豈非為天下后世長久之慮哉……肅府始封甘州,今徙蘭州,在內地不得稱極邊,即選擇諸郡王賢者,使理府事自足鎮護,不必變更條例。”(《明穆宗實錄》)
當然出于對皇帝的尊重,禮部還是提供了“宜下廷臣集議之,使朝廷大信可全宗藩大分不越,然后可”這樣一個臺階,并退而求其次稱實在不行就封朱縉(火貴)為郡王,讓他憑此身份出任肅藩理宗。
可朱縉(火貴)將這次上疏當成了自己與朝廷之間的戰爭,為贏得勝利,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面讓朱真滰等代為奏請,進行正面強攻;一方面展開銀彈攻勢,以便從內部瓦解敵人。朱縉(火貴)選定的主要目標,是明穆宗身邊的紅人,司禮監太監陳洪。
隆慶四年(1570年)十月,在陳洪的游說下,明穆宗不顧禮部的強烈反對,都給事中周詩、御史劉良弼等人的力爭,準許朱縉(火貴)襲封肅王。
次年四月,朱縉(火貴)正式被冊封為肅王。一年后,朱縉(火貴)正妻蘇氏由夫人晉封肅王妃。
趁火打劫的朝廷
肅藩與朝廷這場事關肅藩的存廢之爭,最終以朱縉(火貴)順利襲封而告終。乃至生前只是鎮國將軍的朱弼柿,在他的奏請下,也于萬歷五年(1587年)三月被追封為肅王,并賜謚曰安,史稱肅安王。
然而肅王為此也付出了不小的代價。明世宗在肅藩第一次為朱縉(火貴)請封時,不僅拒絕了奏請,收繳了肅藩所存的冊寶,還對肅藩的王國政治機構,及大宗所屬田地進行了處置。
明代的親王被分封到各地成為藩王,建立起一個個藩國,為此明太祖專門設計了一套屬于藩王的王國政治機構,由主持王國事務的長史司,負責王府內務的承奉司,執掌王國軍事力量的護衛軍,和專司親王扈衛的儀衛司四部分組成。在明世宗手里,肅藩所屬的甘州中護衛及儀衛司被直接收回,長史司被裁撤到只剩下長史這個光桿司令,只有承奉司情況不明,估計規模也被裁撤不少。
肅藩始封地為位于河西地區的甘州,不過始封君肅莊王朱楧在平涼暫駐過兩年,建文元年又內遷蘭州,故在三地都有大量田地及牧場。據陜西巡按御史劉堯卿所言,經過小兩百年的積累,肅藩名下擁有用以折祿的莊田,計四千四百八十七頃掛零(注一頃等于一百畝),每年可征收的糧、銀,折合一萬二千多石。位于甘州、平涼的田地被盡數收回,蘭州周邊估計也被收回了不少。
隆慶五年(1571年),眼見朱縉(火貴)晉封肅王之事木已成舟,朝臣們開始退而求其次,以保住此前趁肅藩大宗絕嗣而斬獲的戰果為上,爭取將已經吃到嘴里的肉給消化掉。
當年三月,由內閣首輔李春芳領銜,奏稱自此以后各代肅王所生子嗣,除了必須冊封為世子的嫡長子,其余子嗣都應當依照其本等官職進行降襲(即以朱縉(火貴)的奉國將軍基礎降襲)。對此,明穆宗充分尊重了內閣的意見,并將其定為成例,“令自今有繼絕者悉視此例”。
當年十月,陜西巡按御史劉堯卿奏稱,朱縉(火貴)既然被準許襲封肅王,而又享輔國將軍之祿,那么應當將位于甘涼、固原兩地的折祿莊田讓出來,以其田租充作甘肅、固原兩鎮的軍餉。
“丙午……巡按陜西御史劉堯卿言:‘肅府折祿莊田,計地四千四百八十七頃有奇,計徵子粒糧銀一萬二千有奇。今宗室縉(火貴)既襲肅府之封,又支輔國之祿。宜即以其折祿田租在甘涼、固原者,收充二鎮軍餉?!瘧舨扛沧?。從之。”(《明穆宗實錄》)
十二月,重新核定肅藩的長史司及承奉司屬官,設右長史、典寶、典膳、良醫正各一員,本來規模還算龐大的肅藩內外屬官,被裁撤的只剩下小貓三兩只。
至于甘州中護衛和肅藩儀衛司,《明實錄》沒具體提及處理意見,估計是還了回去,至于規模有沒有被縮編,就不得而知了。
沒成為肅王之前,拿王府的各種資源換王位,朱縉(火貴)自然是千肯萬肯的,畢竟還不是自己的東西,若能換來一個大好前程,丟了也不可惜。可當他正式成為肅王之后,肅藩的一切便成為他的了,一想到此前丟掉的資源,就令他痛得無法呼吸。故自萬歷元年(1583年)起,為討回對肅藩而言最重要的莊田,又與朝廷進行了十余年的斗爭。
萬歷元年十二月,戶科都給事中賈三,對朱縉(火貴)討要肅藩原有折祿莊田一事,上疏進行抗辯。稱朱縉(火貴)襲爵本就與法不合,屬于法外開恩,為此當年先帝做出將折祿莊田抵扣軍餉的成命。有此成命在,肅王就當安分守職,不該再行覬覦。其云“歲用浩繁”,入不敷出,可王府尚有甸子川等蘭州周邊的田地及店鋪窯廠產出可供其使用,足夠其開支。宗室奏討如此饕餮成風,置嗷嗷待哺的九邊將士、天下黎民于何地?
眼見朝廷不肯松口,朱縉(火貴)祭出拍馬屁神功。
萬歷五年(1587年)五月,朱縉(火貴)上疏稱,肅王府內有一塊空地,他打算建一座樓閣珍藏宸翰,另外王府擁有藏書樓一座,可藏書過少。因此請求皇帝陛下御賜匾額,并授予《皇明祖訓》、《會典》及經書子史等。
所謂“宸翰”指皇帝的墨寶,這記馬匹拍得相當到位,經過禮部商議,明神宗賜予其閣名“遵訓”,并賞賜四書五經各一部。而這只是附帶的好處。
萬歷十年(1582年),執掌大權的內閣首輔張居正病逝, 明神宗親政之后,朱縉(火貴)所拍的馬屁威力開始顯現。當年十一月,明神宗同意將位于甘凉、固原一帶,原屬肅藩的折祿莊田歸還一半。這還是在戶部強烈反對下所作的決定,否則搞不好會把肅藩的折祿莊田盡數歸還也未可知。
雖有皇帝的成命,可就這一半折祿莊田的交接工作,一直拖到萬歷十四年(1586年)十二月才完成。且在此過程中,肅藩付出了每年進貢一百匹戰馬的代價。
阿越說
萬歷十七年(1589年)九月,肅王朱縉(火貴)薨逝,在位十八年,朝廷賜謚曰懿?!睹魇贰贩Q肅懿王薨于萬歷十六年,此記錄顯然有誤。
“乙卯,肅王縉(火貴)薨。子紳堯幼沖,命親支輔國將軍縉(?;穑﹨f助府事。仍給堯世子冠服。”(《明神宗實錄卷之二百一十五》)
朱縉(火貴)算是明朝藩王之中的一個悲劇存在。明宗室由于享受著優渥的待遇,繁衍日盛,發展嘉靖后期規模已達二三萬之眾,給明王朝造成沉重的財政負擔。為解決這一問題,從天順朝起歷代都在給《皇明祖訓》打補丁,發展到后來甚至不惜拿出積欠這種耍無賴的手段??尚扌扪a補終究不能持久,耍無賴也有失朝廷體面,因此在征集朝臣及天下宗室的意見后,以南陵王朱睦楧的提案為藍本,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出臺了意在解決宗室問題的《宗藩條例》。
《宗藩條例》出臺時,肅藩正在為肅懷王守喪。機緣巧合之下讓朱縉(火貴)成為了第一個挑戰《條例》中關于“大宗絕嗣,小宗入繼”條目的選手。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他之前的蜀和王朱悅(劭火),在他之后的末代岷王朱企(金豐),同樣是以叔繼侄,卻都順順利利的完成襲封。甚至與大宗關系更遠,以鎮國中尉入繼的秦宣王,都沒受到多少刁難。唯獨朱縉(火貴)因此被折騰了好幾年,最后靠賄賂手段才得以勉強襲爵,過程之艱難,當居有明一代所有嗣封藩王之冠。岷王朱企(金豐)之所以能順利襲爵,還要感謝摸著石頭過河的朱縉(火貴),為他淌出了一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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