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關部門印發了《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更是從戰略層面上對文化服務的數字化建設提出了指導方向。《意見》要求到“十四五”時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和服務平臺。到2035年,建成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中華文化全景呈現,中華文化數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文化數字化產業迎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數字文化產業已逐步成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前沿陣地。
文化是一個民族的精神和靈魂,是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的強大力量。隨著全球數字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數字技術向各個領域的不斷延伸,特別是數字技術給文化產業領域帶來了重大的變化。以文化資源作為資產,以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為發展方向的數字文化產業正在形成,帶動著經濟、社會、文化的整體發展。
科技的力量日新月異,文化的魅力歷久彌新,科技與文化的融合讓數字文化產業多元發展。“近年來,隨著5G+8K、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發展,文化消費新場景不斷解鎖,新興業態不斷催生,數字文化資源規模化、集成化進程提速,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動力強勁。”管科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何良慶說。“數字化是文化呈現的新形式,其基本內核依然是優質版權。”
伴隨元宇宙時代加速到來,以NFT為代表的數字新文創行業正引發全球矚目。在元宇宙平臺,人工智能創作、多用戶協同創作將得到極大加強,數字內容的創作方式將發生極大改變,在元宇宙概念的助推下,數字藝術行業作為一種新業態也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數字元素與文化表達的整合與升級,衍生出更豐富的數字場所、數字圖像、數字聲音、數字游戲等。
用科技講好中國故事,讓數字文傳成為弘揚傳統文化的載體和平臺。元宇宙時代對于文化產業的意義和發展是巨大的,不論是數字內容生產,或是文化產業的數字化,對我們未來的精神消費實際上是有深遠意義的。元宇宙作為一個全新的敘事體系,也孕育著一個龐大的經濟體系。其絕大部分經濟活動都是跟數字資產有關,數字版權作為數字資產的一個典型代表,將成為未來元宇宙經濟體系中一塊非常重要的基石。
數字版權是基于版權權利發行的、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唯一標識的數字權利證明,是持有者對于數字作品、文化商品或約定版權權利的所有權證明,是將版權數字資產化拆分多份獨一無二的資產授權進行版權數字資產的交易流通保護。“文化數字化的發展,也必須要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為核心的數字版權產業發展水平的提升。”何良慶如是說。
在“大文化”背景下,建立完善的數字版權保護機制,建設良好的數字版權生態,提升全社會的文化藝術版權意識,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優秀的文化藝術的發展,尤其是傳統文化藝術的發展、保護和創新,以及其產業鏈上下游各節點的生產、經營、消費者利益,共同推動我國傳統文化數字版權產業繁榮發展。
中華民族擁有著五千多載的文化資源,文化數字化是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有效路徑,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從而更好地揭示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懷和文化自信。對此,何良慶表示,唯有通過持續推進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完善數字版權交易平臺,才能守護住數據安全“閘門”,從而保存完整的文化基因數據,保障國家文化數據安全。同時,這也為講好中國故事提供了堅實的戰略支撐,為創新推進國際傳播,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和多層次文明對話提供文化與科技動力,為文化傳承和發展插上數字之翼,中華文化必將在數字時代綻放更奪目的光彩。
(作者:何良慶 部分圖文來源網絡免費素材庫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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