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做一件事之前就應該充分考慮到結果,如果做了錯事,就要為此承擔結果。同理,只要違法犯罪,肯定不能做到十全十美,留下一些你不知道的痕跡,最終難逃法律的制裁。
一名年過六旬的老漢因為垂涎鄰居的一名女子,最終心中萌生出一股惡念,強行占有了女子,事后又對女子痛下殺手。那么,他是如何實施他的犯罪行為的呢?
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五日,河北平鄉縣派出所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電話的那頭語氣很慌張,稱在他們鄉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而被害人是他們鄉里的一名溫柔友善的女子。
隨后,警方立即就派出了人手,前往現場,并進行封鎖,防止破壞現場。在警方的初步探查下,發現這名女子家中并沒有造成財物的損失,無論是家中的貴重物品,還是銀行卡,都沒有丟失,只有被害人遭到殺害。
這就令警方很是疑惑,畢竟這名女子潘女士在鄉里一直都與人和睦,并沒有與其他人發生矛盾,而犯罪嫌疑人又不是為財。更令人不解的是,潘女士家中的大門并沒有人為損害的痕跡,并且也不曾留下翻墻的痕跡,這就說明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一位熟人,那么他又是怎樣進入潘女士的家中呢?
在警方的進一步了解中,從她的街坊鄰居口中得知死者今年三十歲左右,因為丈夫要維持家中的生計,不得不外出打工,也只有年底才會回家團聚,所以潘女士這么多年一直都是一個人在家。
但兩人并沒有抱怨現在的生活,也都相互理解,畢竟是為了家庭的未來,所以夫妻兩人根本不可能產生什么爭執,并且,當警方把消息通知丈夫后,丈夫立馬從外地趕了回來,十分傷心,并強烈要求警方一定要抓住兇手。
通過對犯罪人如何進入潘女士的家中的這個問題的研究,發現潘女士在當初蓋房子的時候,為了方便家人居住,一共配了六把鑰匙,分別給自己的兩個孩子,潘女士的父母,潘女士夫妻兩個人。
有了這樣的一個線索,警方開始調查鑰匙的去處,這一調查,果然發現了一些端倪。在蓋房子的那個時候,潘女士的一個孩子不小心把鑰匙給弄丟了,但她當時并沒有太在意,根本想不到因為這一把鑰匙的丟失,給自己造成了殺身之禍。于是等房子建成后,一家人就住到了里面。
潘女士因為要照顧兩個孩子,就并沒有什么穩定的工作,在平常的時候,送完孩子們學校后,她偶爾會去附近的一家工廠,來賺一些錢從而補貼家用。另外,潘女士在村中經常也會幫助其他人,大家也因此都了解她的家庭狀況,對她也會有一些照顧。
當然,她的這一情況也會被一些有惡念的人知道,就很容易產生不軌之心。最終,警方將矛頭指向了潘女士工作的工廠。而潘女士遇害的前兩天,門衛張老漢請假回家,沒有不在場證明,于是警方就對張老漢產生了懷疑。
張老漢今年已經六十歲了,全名叫做張永民,現在是一個人生活,每次潘女士回家的時候,他都會表現得很熱情,經常打招呼。
因此,警方針對張老漢開始了調查,原來,張老漢早有前科,這讓警方更加地懷疑了。在2013年的時候,村里也有一位已婚女子,和潘女士的家庭狀況極其相似,與女子發生關系后甚至還威脅對方不要報警。
但張老漢的欲望哪能那么容易滿足,還想要再次侵犯女子,可這次,他并沒有成功,原來,女子把這件事告訴了她的丈夫,兩人也事先有所準備,當張老漢來的時候,丈夫直接對張老漢暴揍一頓,并把張老漢帶到了派出所,張老漢也因此坐了幾年的牢獄。
因此,警方將張老漢帶回了警局,開始了訊問。警方先是謊稱自己已經知道他的犯罪事實了,老漢因為心虛,表現得十分緊張。最終,在警方的一系列問題下,張老漢也是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張老漢稱在蓋房子的時候,他無意中撿到了潘女士家中的鑰匙,當時并沒有告訴她。再后來,看到潘女士的丈夫外出打工,并對潘女士的行程十分熟悉。于是,他就克服不了心中的欲望,來到潘女士的家中,企圖占有她。
但潘女士當時也有所察覺,很快雙方起了爭執,潘女士想要狀告張老漢,把他鎖到了屋中,而張老漢看到事情不妙,心中害怕再去坐牢,就對潘女士砍了四十多刀,導致其死亡。
最后,張老漢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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