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男子被毆打并活埋。兇手竟是8個未成年的孩子,這是近日發生在甘肅省永昌縣的惡性故意殺人案件。
21歲的小毛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14歲小郭的女朋友,并疑似跟蹤了她,小郭發現后,非常生氣,產生了報復念頭。7月29日,14歲的小郭召集了7個“小伙伴”(都是未成年人),毆打和折磨了小毛整整兩天,毆打當場還有女生錄了視頻,事后竟還發到網上炫耀。這8人把小毛打昏迷后,竟然把小毛活埋致死。一群14歲的孩子,因為情感糾紛,殘忍活埋了一個21歲的成年人。
關于青少年犯罪的惡性案件時常出現,讓人不由唏噓。可怕的是,很多未成年人仗著自己未滿18周歲,罔顧法律底線。
值得一提的是,從2021年3月1日開始,我國對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做了調整,由原來的14周歲下調到了12周歲。這一群無知少年的罪行讓人震驚,他們也將面臨著法律的審判。
漠視生命的未成年人,其殺傷力和成年人無異。如果家庭和學校對他們疏于管教,這些孩子被毀的一生,就是前車之鑒。
所以,有四件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
第一,教育好孩子,從小樹立孩子的法律意識。家庭、學校、社會,都不能缺位。一起用正確、有效的方式去教導孩子。尤其父母,要關注他們的身心健康,讓他們有基本的道德觀、同情心、法律意識。教育孩子“不犯法,不作惡”,是所有父母最基本的義務。
第二,要提防品行不好的孩子,遠離他們。家長不但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作惡,也要告訴他們,提防身邊喜歡作惡的小伙伴,并盡量遠離。
第三,年齡不能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傘。惡就是惡,不分年紀,不分男女。如果惡人都把年少無知當成借口,那受害者又將如何安息。
第四,對殘暴的熊孩子,必須予以嚴懲。有時候,對惡的寬容,就是對善的傷害。保護所有的無辜者,不同情任何一個施暴者,才是我們最該有的態度。
作者:
楊嬋嬋,資深媒體人,情感自媒體大V,曾任電臺夜話主持人、大河報婚嫁版運營總監、河南電視臺《榜樣》欄目制片人等職務。
華中科技大學新聞專業,嬋娟傳媒、星空配音網創始人,情感自媒體“小嬋在傾聽”及社群“高知幸福會”創辦人, 全網粉絲5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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