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期開始,這個公號每周和大家定期交流企業PR進行輿情處置時,值得了解的一些干貨。
企業PR進行輿情處置,盡快都很清楚不合規處置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嚴重,但很少有人愿意以平臺投訴作為處置的主方式。原因無外乎兩點:向平臺投訴,基本都不成功;速度太慢,滿足不了老板要求。
其實,如果做得專業,平臺投訴成功率是很高的,速度也不慢。
今天,先和企業PR交流一下,為什么你向平臺投訴,成功率那么低。
如何保證平臺投訴的高成功率,這個問題可以轉化為:如何讓平臺審核人員接受你的投訴意見。
很多企業PR在向平臺投訴時,直接就是“失實,要求刪稿”。不核實事實、不列證據、不做觀點闡述。
類似于有人罵你,“你是個混蛋!”
你的回擊是,“我不是混蛋!你才是!”
其實,平臺審核人員,角色類似于法官。你與侵權人,相當于原告和被告。你需要做的工作,要圍繞說服“法官”、讓他接受你的意見展開。
可能你認為你的公司是“顯然沒問題”的,對方是“顯然失實”的,“這種問題太明顯了還用舉證嗎”。
但從法律人的視角看,看著再占理的事兒,也是需要向“法庭”提交證據并結合證據發表觀點的。因為做這些的目的,是為了增加說服“法官”的權重。只有這個權重提高了,平臺投訴的成功率才能提升。
另外,你作為當事人,是更了解本企業的,但外人不了解啊,他為什么一定要相信你的話,支持你的觀點,否定對方的說法呢?盡管在你看來這些話簡直就是毫無根據的污蔑和謾罵。
說到這里我想到前些天一位律師說起的案子:一女子被前男友起訴索要“借款”,這位女子看到傳票的第一反應是“我根本沒借,這是多么明顯的謊言,法官查查就能知道啊”,于是不舉證、不出庭應訴,只在法院缺席審理后提交了一份簡單的書面意見:我沒借過錢,所以我不需要還錢。
最后,敗訴了。法官那兒知道你倆之間的那點事啊,而且也沒有替你去調查取證的義務啊。
在法律的世界里,法官只關心有證據支持的事實或者說法律事實,而不會認可那些可能確實是真實的、但沒有證據加以證明的所謂的事實。
所有的證據,都是用來影響法官的認可度的。所以證據顯然是證明力越強的越好,越充分越好。
如果一個輿情就是一個案子,那么你首先要做事實上的核實了解,確認事實層面的真實情況到底如何,對己方有利的點都有哪些,對己方不利的點都有哪些。
然后就是制訂“訴訟策略”。
我要讓“法官”認可我的意見,接受我的訴求,我需要提交哪些證據證明我的觀點?如何用邏輯組織好我的語言,結合證據,強化我方有利的點,規避掉對我方不利的點?
如果某個自媒體賬號有多篇侵權文章,或一篇侵權文章在多個賬號或多個平臺均存在,是一起處置,還是先撿軟柿子,循序漸進?(同一內容,在某一平臺得到了處置,可以作為到另一平臺投訴的證據)
沒有公式化的套路,這些都是活的。
然后才是法條規定,關于名譽權的,關于避風港原則的,等等。
還有一點不容忽視的,是對每個平臺規則以及“潛規則”的了解。這就好比,一個有經驗的律師,一定是了解“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立個案子,和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立個案子的不同之處的”,也一定是了解“這類案子在北京法院系統通常都是怎么判的”。
這些,書本上沒有,百度知乎搜不著,只能靠長期積累的經驗。
看到這里,你會發現,其實向平臺投訴的工作,核心技術含量是如何用邏輯思辨能力,有機組織事實、證據和法律,說服他人。
這和律師日常做法律工作時的思維過程和工作流程,非常相似。
這里是寶際員工內部學習平臺。
也歡迎其他朋友一起互動交流!
這里是寶際員工內部學習平臺。
也歡迎其他朋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