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知道大家記得2021年3月份時,亞航債務重組的事嗎?
不懂的可以移步看這篇文章:
當時,亞航的債主都需要提供Proof of Debt (POD)。
而這次我們遇到的咨詢是
關于已清盤的
馬來西亞賽城
某國際學校旁
房產項目公司,
買家們要提供POD給清盤官。
具體項目是哪個這里就不多說了,反正就是坑。
當初要上那所國際學校還得先買房才有資格報讀。
這一來中國學生比例會是多少呢?
同一開發商老板,另一個在吉隆坡Kuchai Lama的項目,同樣也清盤了。
今天主要提2點。
向清盤官提交POD,得自己出示證明,有
買賣合同(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
這是馬來西亞買房必須和開發商簽署的購房合同,簽字后還得去交印花稅才能生效。
一式兩份,買家的那份上面會有個10塊錢(副本)的印花稅。
基本這項目的大部分買家都是不在馬來西亞就買了房,他們是在中國大陸簽的買賣合同,所以會去馬來西亞使館做見證簽名。
這里提一句,使館只是給做見證,簽名是本人,并不會對法律文件做任何擔保的。出事找使館沒用!
那個去使館簽字的就是買賣合同。
支付房款的收據
無論這個房款是轉賬給誰的,都必須要拿到開發商開具的收據。
這是最理想,和最靠譜的。
當然,上面我們提到,大部分買家都是在中國簽買賣合同,他們怎么轉賬給馬來西亞境內開發商?
無非就是通過當時的房產中介,或開發商在中國設立的公司,或者其他非正規途徑。
怎么樣都好,轉賬后,沒有馬來西亞開發商的收據,事情就復雜了。
建議今后要買房的,要用人民幣的,轉賬后請務必向開發商索取收據!
轉給中介,拿到中介的收據,沒用的,需要馬來西亞開發商收據!
時間緊迫
這次的POD手續,請在9月底之前準備好,如有需要介紹相關律師,請留言或加微信。
目前我們認識的律師,已經接了這項目10多個相關案子,準備發給清盤官了。
最后,大家如今后要在馬來西亞購買期房,務必按進度付款!
由于大部分買家都不是按照進度給房款,所以開發商才容易跑路。
甚至很多都沒來過馬來西亞,就看網上資料,去線下說明會聽人忽悠買下海外房產。
這個學費不便宜的,來到馬來西亞,好好考察馬來西亞房產,合適再買,不好嗎?
寫這類文章,就和我們推薦客人買醫療保險一樣,苦口婆心,卻沒人愛聽。
開發商是拿督,財力雄厚,不怕!
買啥保險,有事我回國治,哪有那么容易遇到意外呢,不怕!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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