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疑問,為什么胡鑫宇失蹤這么久為何卻不能立案呢?這是關乎到一條人命,千萬網友都為之擔憂。據都市快報的實地探訪,現如今涉事學校門口有大批的保安,看到有人舉起手機拍照,就會圍住拍照者,直到對方把照片刪完。現場一位居民說,丟失了一個孩子,學校里還有更多的孩子,家長們都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
另據都市快報的報道,村民說,胡新宇出生時媽媽已經40多歲了,爺爺奶奶去世早,孩子沒人帶,媽媽每次爬坡下地干活都背著小鑫宇,一直到孩子自己會走路,還不舍得放下。父母都是很本分的農民,以前都在村里種到干農活,基本上沒有出過上饒。近幾年媽媽才去了福建,跟著孩子舅舅打工。兩年前,小胡爸爸在十公里外的永坪鎮上找了一份搬運工的活兒,每天早出晚歸。夫妻倆辛苦了大半輩子,終于在五六年前拆掉住了幾十年的木瓦房,蓋起了三層樓。聽說孩子失蹤后,很多村民都去縣城幫忙尋找,有村民還向老板請假回縣城找人,全村都在為他揪心,大家問的最多的就是這案子啥時候能破?鑫宇還能回來嗎?這也是關注這起案件的所有人的心聲。
目前輿論的關注點除了多個疑點外,還有幾個問題:
第一,為何不立案?上饒警方在回復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是否立案要根據警方的調查進度決定。根據律師的介紹,關鍵是是否認定為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這包括有證據證明可能遭到侵害,比如現場有明顯侵害跡象的,或有證人證明的,或者人、車一起失蹤,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又或者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另外,發現綁架、拐賣等刑事犯罪線索的,都應當依法立案偵查。而沒有證據的,有兩種情況可被立案,一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二是不明原因失蹤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所以就此分析,因為胡鑫宇超過了14周歲而失蹤沒有超過三個月。更重要的是,警方可能沒有發現確鑿的犯罪證據,所以暫時沒有刑事立案。但是別忘了,警方此前已經立線偵查了,就是雖然沒有充分證據認定胡同學確已被害,但為了防止證據消失,案件成為隱案死案,所以刑偵手段提前介入,也就是已經將其作為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進行調查了。
第二,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沿山縣的官方通報已經明確表態,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而除了結果調查進展是否也應當適時適度的披露呢?公安部早在2013年起施行的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就特別提及,公安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案件、事件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當然,這里有一個度和時機的問題,比如偵查初期證據鏈還不完整,或者說容易打草驚蛇,案件進展和細節的披露是要慎之又慎的。
所以公眾在耐心等待的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在遵循司法程序的基礎上,在法治框架內進行適度必要的信息公開,這個公開不一定是具體掌握了哪些證據細節,也可以是方向性的,或者對相關傳言的及時辟謠,系回應公眾關切,給群眾吃下定心丸,也是擊碎謠言,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我們靜待官方的及時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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