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過一篇文章“就讀這些大學可以直接在香港工作,你符合要求嗎?”。其中有位朋友留言“這全球百強的學校僅只能參加工作,并不能像上海一樣直接落戶啊?”。
這個讀者朋友沒有理解“工作機會”的價值,讓我大吃一驚。如果我告訴你去找移民機構辦理移民,為啥收費一百萬人民幣左右?核心就是因為移民機構給客戶提供的這個“工作機會”,你還覺得這只是一個“工作機會”嗎?
移民政策全世界各種各樣的,但是本質就是通過對你年齡,教育經歷(本國和外國的學歷),語言,工作能力(包括職業,工作時間長短,外國和本國工作經驗)等進行打分,分夠就可以移民?;蛘邠Q句話說,你只要能夠找到工作(基本上就涵蓋了你過往工作經驗,語言能力,年齡等要素),年齡不要超過移民要求的上限,就能夠實現移民。移民本質上就是“工作機會”。
我國的香港目前規定:“在香港連續居住7年以上”,就可以獲得香港永久居留身份。核心和關鍵就是這個連續七年的居住,而一般人如果不是有香港工作的機會,并不能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
萬能的香港留學,本科四年,碩士一到兩年,博士三年左右。大部分人留學香港,最后也是靠香港政府給予留學生畢業后的“工作機會”,加上留學的學習時間,才能符合“連續居住七年”的要求,獲得香港永居的條件。
我國的香港如此,主流的移民國家,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也是一樣的道理。移民機構通常要向移民這些國家的客戶收取一百萬左右的移民辦理費用,核心就是因為提供了一個“工作機會”,通過工作機會獲得移民中的加分,最后滿足獲得永久居留的條件。
看到這里,我估計大家會產生另外一個問題,既然“工作機會”這么有價值,我們直接去國外或者我國的香港去工作不行嗎?
對,答案就是不行。一般為了保護本國或者本地區居民或者公民的利益,都規定不能隨意雇傭國外勞動力。想要雇傭外國公民在本國或者本地區工作,需要證明1本國公民或居民無法滿足需求,而且2支付外國公民的薪水不低于該行業平均薪水。
第一條很好理解,本國公民可以做這個工作,但是你把工作機會以同樣的薪水給外國人,那損害了本國公民利益。所以企業如果想要雇傭外國人,通常需要在本地知名的媒體或者求職網站發布招聘廣告一兩個月,向移民局證明當地沒有人滿足該企業的要求。
第二條,如果當地企業為了節省成本,以低價雇傭外國人,本國居民或者公民就無法獲得這樣的工作機會而利益受損,除非也降低薪水去競爭這樣的工作機會,比如刷盤子。這個比較好辦,企業支付外國雇員薪水的時候,達到行業平均待遇就行。
所以,你想一下,哪個企業會招聘一兩個月故意拒絕掉本地符合要求的人,而且支付和本地人一樣的薪水,還要抱著外國人或者非本地居民不適應當地語言和文化習慣的巨大風險,再加上額外花時間花金錢向移民局申請辦理雇傭外國人的“工作機會”?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你支付一百萬人民幣左右,移民機構幫你找到這樣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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