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涉及到房屋拆遷時,各方為了擴大拆遷利益,會采用贈與親人、內部分戶等多種方式對待拆遷房屋進行處理。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因拆遷而引發的繼承糾紛案件時,會積極探尋該贈與或者內部分戶背后的真實意愿。依據相關規定,當房屋登記為受贈人、安置款到達收款賬戶后,該部分財產屬于被安置人所有,但法律仍會從各個角度明確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以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正義。
早在2012年,Z大、W某、Z二、L某、Z三五人就簽訂了《分家協議》,到2020年,Z三去世后,Z大與Z二提起訴訟,要求析產繼承。無奈之下,W某、Z小、W母選擇委托家理律師事務所進行應訴,家理律師事務所指派宋釗律師、朱嘉鑫律師承辦該案。秉承著一次性幫助當事人解決多種問題的心態,在處理該案過程中即使面對多重復雜法律問題,家理婚家律師也及時做好與法官的溝通,幫助各方減輕訴累,在庭審過程中,積極協助法官探尋內部分戶背后的真實意愿,以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正義。
案情簡介
Z家父母育有三子Z大、Z二、Z三;Z大與W某系夫妻關系,二人育有一子為Z小,現已成人;Z二與L某系夫妻關系;Z三未婚未育于2020年去世。Z家父母分別于1995年及2006年去世。
Z家父母去世后,留有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部分房屋Z大與W某、Z二與L某有參與部分建房。2011年Z大、Z二、Z三通過公證方式繼承Z家父母遺產。2012年涉案院落拆遷,Z大、W某、Z二、L某、Z三五人簽訂《分家協議》,確認院落中房屋歸五人共有,并一致同意將院內四間房屋贈與給W母及L父,其中每人兩間。而后拆遷時,Z某等五人與W母及L父分三戶分別與拆遷公司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其中五人共獲得三套五居室、三套兩居室安置房和若干安置款,W母獲得一套兩居室和若干安置款,L父獲得一套兩居室和若干安置款。五人之后達成一致:Z大與W某獲得一套一居室、一套兩居室;Z二與L某獲得一套一居室、一套兩居室;Z三獲得一套一居室、一套兩居室。
Z大與W某于2016年協議離婚,離婚時約定雙方名下一居室歸兒子Z小所有,但并未執行。Z三于2020年去世,Z三去世后,Z大與Z二就Z三遺留一居室和兩居室進行分割,將Z三名下一居室約定給Z大,Z三名下兩居室約定給Z二。而后Z大將名下兩個一居室合并,與拆遷公司協商置換一套三居室。
Z三去世后,Z大與Z二提起訴訟,要求析產繼承。W某、Z小、W母選擇委托家理律師事務所應訴,家理律師事務所指派宋釗律師、朱嘉鑫律師承辦該案。
辦案經過
在辦理該案件中,首先面臨三個難點問題:第一個是原院落拆遷中W某享有的拆遷利益范圍?第二個是W母名下房屋的性質具體如何界定?第三個問題是Z小的訴訟地位及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是否有效,Z大能否主張撤銷贈與?
面對三個難點問題,宋釗律師、朱嘉鑫律師經過縝密的分析,詳細的制定三步訴訟策略:
首先,先明確整體院落拆遷時,依據各方簽訂的分家協議確認院落所有權情況;
其次,確認并梳理拆遷后獲得拆遷利益的范圍;
然后,針對Z大與W某家庭內部拆遷利益在析產、繼承、離婚時每一步的財產分割情況。之后,在爭取保住W母名下兩居室的利益前提下爭取W某及Z小獲得更多的拆遷利益,不論從W某盡到對Z三的照顧角度要求繼承Z三名下部分遺產,還是從拆遷中獲得的整體利益,以及從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雙方贈與給Z小的一居室等角度,爭取W某和Z小在除W母名下兩居室外,再獲得一套兩居室。
最后,接受Z小部分利益另案處理。
案件結果
一審明確W母名下房屋歸W某所有、Z大就離婚協議中約定給Z小的一居室支付Z小補償款若干萬元。
Z大、Z二不服一審判決,認為針對一審判決支付Z小房屋折價款屬于超判,最終,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家理律說
法律與道德是相互聯系的,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在本案中,拆遷贈與W母及L父的房屋時,二人均未在該處居住,且房屋系Z家父母祖業產,法院綜合考量各種因素,最終將W母名下房屋確認為W某所有就是情理與法理的結合,是法律與道德的結合。
除卻法律與道德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之外,律師在開庭時的表現對于當事人滿意的案件結果也至關重要。一般而言,開庭審理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實,釋析法律關系的重要環節,往往決定著案件的審理思路及最終判決的公正與否。在這其中,律師法庭技巧的創造性運用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終極目的也無非是充分、有效地說服法官,守護當事人哪怕一絲一毫的合法權益。事實上,律師法庭技巧所反映的,不僅僅是運用法律的高超技藝,更重要的是對人性中最珍貴的情感的把握與理解。一個案件中經過一次離婚析產、兩次繼承、多次分家,法院在遇到家事問題的繁雜,一次性幫助當事人解決多種問題,系法院的擔當,也是律師為之努力的結果。因此在面對復雜的家事問題處理時,我們也要與法官做好溝通,協助法官積極探尋贈與或者內部分戶背后的真實意愿,幫助各方減輕訴累,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正義。
宋釗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工作經歷:
婚姻家事專業型律師
親辦婚姻家事案件150件+
擅長訴訟中調解、庭下溝通
宋律師具有多年公司法律顧問及律師事務所執業經驗,積累了豐富的民商事法律服務經驗,辦理各類民商事訴訟案件300余件,婚姻家事糾紛150余件。
宋律師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領域多年,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敏銳的案件分析能力及優秀的庭審應變能力,擅長與當事人進行有效溝通,以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制定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方案,盡力促成當事人以最合理的方式解決爭議,最大化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0年,宋律師榮獲佳績,是家理辦理案件數量最多的律師,深受當事人信任與好評。
經典案例:
離婚糾紛:對方不同意離婚一審未判離,后與對方多次溝通雙方達成離婚調解書;
繼承糾紛:老人遺囑將房產留給孫子,通過訴訟幫助其他子女爭取到法定繼承權;
繼承糾紛:老人去世未留遺囑,眾子女就房產爭執不下,通過溝通終達成調解;
房產糾紛:離婚后父親實際控制兒子名下房產,經過反復溝通最終調解取回房產;
房產糾紛:收房時發現與樓書與購房承諾不符,據理力爭最終全額返還購房款;
子女撫養:協議離婚約定子女由對方撫養,通過訴訟與對方溝通終取得撫養權。
朱嘉鑫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工作經歷:
婚姻家事專業型律師
親辦婚姻家事案件100+
有法院工作經歷
擅長出庭、談判、調解
2019年獲法學學士學位,曾在某法院、大型地產公司和綜合性律所從事法官助理、法務和律師助理等工作。通過長期的學習和工作實踐,熟悉掌握法院案件的庭審流程,積累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庭審經驗,夯實了法律專業功底,培養了較高的法律素養、敏銳的判斷力和較好的溝通能力。
加入家理后,辦理離婚、繼承、分家析產、合同等多種類型的家事案件100余件。堅定“益重青青志,風霜恒不渝”的信念,始終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熱情的法律服務,最大程度實現當事人的訴求。
經典案例:
離婚糾紛:多次與派出所溝通,使其重新出具說明,并對之前出具的不利于我方的說明做出解釋,使財產分割未受影響;
繼承糾紛:收集當事人贍養老人、與老人共同居住生活的證據,為當事人分得較多遺產;
繼承糾紛:我方當事人為解除收養關系的“養子”,通過梳理證據材料,在未進行遺囑鑒定的情況下,使法院認定遺囑為真實,并按照遺囑內容繼承;
分家析產:梳理證據,一個案件中一次性解決離婚、分家、繼承等問題;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方施加言語威脅、以非法手段獲取信息等家庭暴力,兩次為當事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終獲法官支持;
離婚后財產糾紛:申請訴中保全,凍結對方名下財產,為當事人爭得超過預期的財產份額;
同居關系子女撫養:雙方撫養條件相當,庭審中抓住對方問題,助我方當事人爭得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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