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市購買的食品可以沒有保質期嗎?”近日,家住即墨的王小姐反映稱,前幾天,朋友送來一盒天鴻比薩卷,在食用的時候才發現天鴻比薩卷竟然沒有標注保質期!
“食品沒有保質期,是永遠不會壞嗎?”王小姐不免犯嘀咕,仔細查看標簽發現,這盒天鴻比薩卷只注明包裝日期為“2023.06.21”字樣及重量和價格,在“保質期”一欄處,竟然是沒有任何填寫直接處于空白!“這種食品銷售單位竟然是出自即墨利群商廈!”王小姐說,“利群集團這種行為是否涉嫌違規?”
“利群銷售的天鴻比薩卷包裝盒上沒有標注保質期,我們擔心這些食品食用是否安全?”食用了部分天鴻比薩卷的王小姐擔心食用后出現健康問題。“因為夏天本身胃腸就容易出問題,而現在又吃了一些比薩卷會不會對身體產生影響,心里更沒譜了……”
而后,王小姐通過查詢了解到,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確定食品的保質期,并在食品包裝上標明。“顯然,即墨利群商廈違法了沒有確定保質期(沒有標注保質日期)這一規定,給消費者帶來困惑和擔憂……”
“食品生產經營者也應當建立完善的質量追溯制度,確保食品的生產、流通和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確保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就此,相關法律人士認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監管部門可以采取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措施進行處罰。對于涉嫌犯罪的行為,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12月26日出臺了“法發〔2022〕35號”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最高法院明確規定,不標生產日期、保質期,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那么,即墨利群商廈銷售沒有標注“保質期”的天鴻比薩卷是否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就此,希望即墨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反映即墨利群銷售沒有標注“保質期”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處理,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會做出什么樣的處理意見?本網將繼續關注……(圖/文 張燕 周旭)【聲明 原創稿件 嚴禁轉載 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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