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篇文章在傳,大概內容是:直播間的“資深律師”是沒有考出律師執照的年輕人——這個問題我并不是特別感興趣,我會發朋友圈,但刷朋友圈比較少,而且我認為朋友圈的很多文章有降智的嫌疑,會影響我的思考,不管多火,我點開的很少。
直到我看見同行們轉發這篇文章時附帶的點評以及很多律師公開表達的態度,讓我不得不一吐為快——因為我說什么也沒太大影響力,基本上就是一吐為快的效果。
這種直播間無證“資深律師”的問題很簡單,大概率是某個或某些律所招聘了無律師證的年輕人在做網絡推廣——因為沒有律師執業證或律所許可證,沒有一個短視頻平臺會通過賬號加V認證,就算不加V,連“律師”字樣甚至都不能使用,因為這兩個字意味著專業人士,需要資質。
我空閑時運營了一個“全國律師互助群”,入群必須向我發送律師執業證以供核驗,所有進群的人都是統一審核標準,為此,我刪了很多添加我好友之后沒有發律師證或本身就不是律師的網友——連我這樣小小的社群都有審核標準,何況那些短視頻平臺?
所以,就是一個虛假宣傳問題,投訴到當地司法部門即可解決,甚至向平臺反饋幾次,也能得到處理。
只是,關注此事的大部分同行們的態度出奇一致:瞧不起直播間的律師。
直播間肯定有真律師,是不是大律師,我不知道,我沒時間看直播,沒辦法判斷。但名律師、大律師應邀參加普法直播不在少數,只是不以直播為業罷了。
常駐直播間、靠直播打賞或賺案子為業,在我看來沒毛病:都是為了賺錢,只要不違法、不違反公序良俗,誰比誰高貴呢!無非是直播間的律師們哄著網友,大牌律師們哄著體面光鮮的金主,本質上并無差別。
從1980年律師制度恢復重建,中國的律師行業發展到今天,43年——43年,不能說滄海桑田,但也的確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按照這樣的發展趨勢,遲早會向多面手的角色和定位邁進,如果還守著無本無源的矜貴,還沒等我們脫下孔乙己的長衫,就會被人工智能取代了吧?
一定會有人說,我這是為自己說話——不至于,我既不直播,也沒賺到打賞,而且我有律師證,專業基礎很堅實,就算我去直播,我也用不著忽悠網友,我的專業知識和素養會讓我圈粉。
我身邊總有律師喊我“網紅律師“,明知我不喜,照喊不誤,我煩得很:第一、老子又不紅!第二、我沒享受過任何網紅待遇,純粹是因為愛寫東西,有點天賦,靠著寫普法文章一步一個腳印走過來的;第三、這年頭誰不知道網紅是貶義詞!
但他們還是要說,有人一邊暗諷,一邊嫌棄,一邊請我教教TA如何做新媒體……骨氣和清高這兩樣,在想做的事情、想要的東西面前,不值一文。
既然寫到大家對網紅律師的不屑,我得說個親身經歷,我前段時間剛傳出我想轉所的消息,幾家所向我發出邀請,從喝茶到吃飯以及派出與我有交情的律師,凡是能用于溝通感情的途徑都用上了(此處是求生欲滿滿的分割線——我很感激他們,說出來并不是為了炫耀,純粹是用于論證,他們也有看我的微博,請不要過分解讀,狗頭保命),這是嫌棄“網紅律師”的態度嗎?
其實很好理解,不是你的,你會覺得不好,一旦是你的或者跟你有了正面的密切關系,對方的優點和優勢就會得到認可甚至放大,至少能得到你客觀公正的評價或評斷。好了,我們回歸律師直播這個問題:
如果你去直播,一天能賺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還有一群網友對你噓寒問暖向你表達喜歡,而你是律師界默默無聞、看不到出頭之日的小律師,你會不會去?
這是選擇題么?這是送分題!
所以,不要急著同行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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