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葉東杭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今年五月的時候,律師群內流傳出一個案源截圖頁面,頁面內容為有律師因幫助同行和當事人查詢一萬多條戶籍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采取措施,這位涉案律師 希望委托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目標是讓公安盡快撤案。
我在看到這則信息時就發表過自己的看法:該案是沒有辦法作無罪辯護的,主要原因在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要打無罪辯護,一般是三個思路:要么是排除對“受保護的個人信息”的認定,要么是打掉其中部分數額使得案件事實未達追訴標準,要么是以合法經營事由作為抗辯。
此中,合法經營事由抗辯并不是沒有限制的。我在文章《》一文中已整理了以合法經營事由作無罪抗辯的幾點條件:
首先,行為人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不能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第五條第三、第四款規定的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信息。
其次,行為人獲取他人信息系用于合法經營。
此外,行為人不能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即獲利五萬元以上、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或有其他嚴重情形。
最后,行為人不得將獲取到的公民個人信息外流(如倒賣或外傳)。
律師代查人口信息不是自用,必然會提供給同行或者當事人直接使用,因此“不外流”的條件便是無法達成;此外,根據案情,律師代查人口信息約一萬多條,據筆者了解,市面上律師代查人口信息的報價一般是幾百塊到一千塊,當事人獲利必然遠超過五萬元的追訴標準。 因此在本案中合法經營事由并不能成為無罪辯護中的有效抗辯。
那時候我便判定,這個案子必然會繼續偵查、逮捕,直至移送、起訴、判刑,涉案律師所期待的“公安撤案”最終只會無奈破滅。
果不其然,2023年8月10日,公安部發布了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無錫侵案赫然在列,令人扼腕嘆息的是,案例明確表明有三名犯罪嫌疑人是執業律師:
5、江蘇無錫秦某等網民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無錫公安機關偵查查明,秦某等人通過法律工作者專用交流平臺勾結執業律師,以虛構案件為由出具虛假文書、介紹信等文件,向司法機關及其他相關企事業單位調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牟利。無錫公安機關順線摧毀該條以律師身份為掩護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黑產鏈條,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執業律師3名),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我不辦民事案件,所以對民事立案了解不多,只在 同行相聚時聽說,早年間 律 師查詢人口信息很難, 如果當事人不提供對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基本上是沒辦法立案的。 后 來,部分法院立案庭允許律師在立案時現場查詢,也有部分法院 可以給律師開具補證 通知書,律師可憑該材料到派出所或公安局查詢 。 再后來,為方便律師辦案, 大多數公安機關允許律師直接憑律所介紹信和授權書前來辦理 人口信息查詢業務,至于 “是否真實存在糾紛 ”,公安也無從核實、 也無心核實。因此,最終才被某些“有心人”抓住這個空檔,肆意 利用職業便利牟取不當利益。
2023年年中,廣州市公安局宣布停止提供外省市戶籍人口信息查詢服務,無論是否與該案有關,都令人嘆息不已。
[本文完]
葉東杭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律師
葉東杭律師系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金橋百信刑事法律事務部副秘書長,高校法學院證據法學課程校外導師,曾在華南農業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大學、韶關學院、廣州新華學院等多家高校舉辦法律講座。 從業期間,葉東杭律師主攻信息網絡犯罪、經濟犯罪、性犯罪辯護,曾在經辦的多個案件中取得不起訴無強制措施釋放(無罪)、緩刑、勝訴、二審改判勝訴等成果及偵查階段取保候審、不批捕取保候審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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