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和蛇的故事,講述了在一個寒冷的冬天,趕集完回家的農夫在路邊發現了一條凍僵了的蛇。他很可憐蛇,就把它放在懷里。當他身上的熱氣把蛇溫暖以后,蛇很快蘇醒了,露出了殘忍的本性,給了農夫致命的傷害——咬了農夫一口。農夫臨死之前說:“我竟然救了一條可憐的毒蛇,就應該受到這種報應啊!”
在現實生活中,也發生了這樣一個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劉一兵和徐麗,他們是一對夫妻,兩人在貴陽生活。
劉一兵曾是貴州電視臺專題部的記者,上世紀90年代從電視臺停薪留職下海經商,依靠影視文化傳播公司起家,后產業涉及多個領域,算是轉型比較成功的媒體人。
徐麗曾是貴陽市公安局的一名女刑警,2007年病休,之后和丈夫劉一兵一同經營生意。
夫妻二人通過辛苦努力聚集的財富,足以讓他們度過一個幸福快樂的晚年生活。可沒曾想,他們被騙了,陷入到一樁沒有債務的官司里,不僅替人償還了近千萬債務,而且現在2000萬的房產也即將被執行。
“我們的遭遇,就像現實版的農夫和蛇。”劉一兵說,當初李慧琴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我們被迫簽下協議,可謂救她于水火,沒想到卻掉進了一個詐騙圈套中。”
在劉一兵看來,這背后的一切“主謀”,后來均指向了一個人。這個人在當地頗具實力,叫文偉(文老六),人稱“貴州劉漢”,“沒有他擺不平的事”。
“正是在文偉的一系列操作下,這場經歷了10年之久的民事官司,法院做出了前后不一的裁決,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劉一兵說。
一個好的消息,今年5月30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經依法受理劉一兵、徐麗就該案的檢察監督申請。
這讓他們看到了希望。
求救
事情得從10年前的一個晚上說起。
這天是2013年9月27日,劉一兵和妻子徐麗在他們位于貴陽市云巖區的別墅吃過晚飯后,大約到晚上七八點左右,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接著,劉一兵的電話響了。李慧琴的男友在電話里說:“劉哥,我們在你家門口,有個事要求你。”
劉一兵打開門,看到李慧琴被幾個大漢押著下了她的卡宴車,其中一名女子,他后來才知道叫文艷萍。
李慧琴進入一樓餐廳,撲通一下跪在劉一兵夫婦面前,“她一邊哭一邊說,哥,姐,救我。我們一頭霧水,不知道她出什么事了。”
李慧琴接著說:“我現在欠別人錢。”
劉一兵問欠多少錢。李慧琴說做工程欠了800萬。
劉一兵追問了一句:“800萬,什么錢啊?”
李慧琴說,做工程欠的。
800萬不是個小數目,劉一兵問李慧琴,究竟是欠誰的錢。
李慧琴說,文老六,學名文偉,因為一時還不上,就被他的人扣押了。
刑警出身的徐麗,認為這是非法拘禁,是犯法的,就拿出手機準備報警,卻遭到李慧琴的堅決反對。
她一邊哭一邊訴苦:“姐,你和哥幫我這次,兩個月就沒有問題了。她還說她監理公司兩三千萬的款,很快就能要回來。”
期間,李慧琴反復強調,讓徐麗和劉一兵不要報警。
“我說我們怎么幫你啊!她說只要有人擔保,他們就可以先放了她,她就可以去籌錢。并稱她手上有一張別人欠她500萬的欠條,可以做反擔保。”劉一兵說,當時他還是有些猶豫,因為他不認識文偉。
劉一兵向做地產的朋友胡軍打聽,對方說認識文偉,“我說這兒有個事,有個老妹兒被文偉家的人扣押起來,欠800萬,叫人做擔保,但我不認識他,你給他聯系一下,看怎么化解這個事。一會兒,胡軍回話說,文偉同意第二天約個地方見面談。”
就這樣,當晚大家約好,第二天到貴山飯店,商討如何解決這個事。
第二天,劉一兵和妻子以及朋友胡軍,三人按照約定的時間來到貴山飯店,李慧琴則被扣押在貴山飯店一個晚上。對方有文偉和他的妻子牛丹、姐姐文艷萍,以及他們的律師等七八人,“前呼后擁的,他們說只要我們做擔保,馬上就把李慧琴放了。”
這次見面,劉一兵夫婦看到了李慧琴說別人欠她的那張500萬的借條。劉一兵夫婦說,他們并不愿意介入這樣的糾紛,但他們欠了李慧琴一個很大的人情,有這份“情義”在,就不能對李慧琴的遭遇不管不問。
最終,劉一兵夫婦在文艷萍律師準備好的一份《債務轉讓協議》上簽了字。之后,文偉和文艷萍將李慧琴放走。
這份債務轉讓協議簽訂的時間為2013年9月28日,協議涉及甲、乙、丙三方。其中甲方是李慧琴,乙方是文艷萍,丙方是劉一兵、徐麗夫婦,以及他們的朋友胡軍。
協議載明:甲方向乙方借款捌佰萬元,該筆款由乙方通過網銀劃轉方式支付給甲方,現還款期限已過,甲方無法歸還,丙方同意由其接受該筆借款的償還義務。
三方達成的協議中,劉一兵夫婦各承擔叁百萬元的債務,胡軍承擔貳佰萬的債務。各方約定了還款時間。
報恩
劉一兵和徐麗均提到,他們之所以愿意幫李慧琴,完全是為了“報恩”。
劉一兵稱,他認識李慧琴,是經一個朋友介紹。那是2011年,朋友領著李慧琴來家里,說他們要成立一家四川公司在貴州的工程監理分公司,需省建設廳同意,但當時省廳的網口關閉了。“因為我在電視臺工作過,認識的人多,就想找我幫忙。”
朋友簡要介紹了李慧琴的情況,出生于1970年,戶籍為貴州省貴陽市,戶口所在地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我找了一個建設廳的領導,把網頁打開,幫李慧琴把信息錄入進系統,她的公司就順利辦下來了。”劉一兵說,他和李慧琴就這樣認識了,但交集不多,頂多就是逢年過節的時候,打個電話問候一下。
一年后的2012年,劉一兵被檢查出患直腸癌,手術做了8個小時。妻子徐麗說,劉一兵做完手術,醫生告訴她手術很成功,她繃緊的神經終于松弛下來,幾天沒休息好的她實在太累,就回家休息了,留下兩個晚輩和一個護工在醫院照看劉一兵。
李慧琴得知劉大哥做手術的消息后,也派員工到醫院幫忙照看。
這天晚上,全身麻醉的劉一兵身上插滿了引流和輸液管,躺在床上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到了凌晨四五點,因引流管掉落導致大出血,而劉一兵家這邊的人包括他親侄兒也都睡著了,所幸這驚險的一幕被李慧琴派來的員工及時發現,從而救了劉一兵一命。
“當時劉一兵的半邊身體全是血,醫生說如果晚發現5分鐘,他就沒有搶救的機會了。我心生感激,在兩年的交往中,我與李慧琴成了‘姊妹’。”徐麗說。
出院后,李慧琴對在家修養的劉一兵更是關心有加,“今天燉一只雞,明天燉一只鴿子,后天燉一只鵝。總之,不是親人勝似親人,我們被她感動了。”
所以,當李慧琴被人押著上門求助的時候,“我跟老公說,這個時候是你還情的時候,因為在你生命垂危的時候,是人家救了你。”
當然,劉一兵坦誠,他和妻子愿意幫助李慧琴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考慮到她手里有500萬的反擔保,“我們想,既能解救被扣押中的李慧琴,把當年的恩情還了,而且還有500萬作為反擔保,風險不大。”
沒想到,兩個月后,李慧琴出事了。
詐騙
因涉嫌犯集資詐騙罪,2013年10月31日,李慧琴被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初至2013年10月間,被告人李慧琴以公司做工程需要資金等為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羅某某、歐某某、師某等人集資,并通過羅某某、歐某某、師某等人向社會人員集資。在此期間,被告人李慧琴先后向109名受害人集資人民幣8021.75萬元。
李慧琴將集資款中的2400余萬元用于賭博、購房、買車等,其余集資款用于支付利息、日常消費、投入公司經營等活動。案發后,公安機關查封了李慧琴的卡宴越野車、奔馳商務車及房產二處等。
該刑事判決書顯示,李慧琴的違法犯罪事實高達上百起,其中第43起,記錄的正是2013年9月28日,李慧琴、文艷萍、劉一兵、徐麗、胡軍簽訂的《債務轉讓協議》的相關事實。
刑事判決書記載,2013年9月28日,李慧琴到徐麗家中,告訴徐麗她欠別人的八百萬元的債務急需歸還,并稱自己有二千多萬元的監理費以及二千五百萬元的高利貸很快可以收回,請求徐麗夫婦先為其承擔該債務,然后其再歸還徐麗夫婦,于是徐麗夫婦與李慧琴的債權人簽訂了《債務轉讓協議》,將李慧琴欠債權人八百萬元的債務轉移到徐麗夫婦名下。
根據被告人李慧琴的當庭供述,她對該樁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但不知為何,對這一“犯罪事實”,最終卻被終審法院“剔除”。
判決書顯示,李慧琴因犯下集資詐騙罪,于2017年11月1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目前,李慧琴正在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服刑。
李慧琴出事后,劉一兵夫婦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跟老公說,完了,上當了,我們被人家挖坑算計了。”
徐麗說,李慧琴非法集資放高利貸,和文艷萍、牛丹等人有大量資金往來。因李慧琴爆雷還不上錢,就采取扣押她的方式,讓她找個有錢人擔保,“被蒙在鼓里的我們,自然成為他們潛在的優質下家,他們不用擔心李慧琴出事,因為他們已經找到我們背這筆債務。”
果不其然,李慧琴被抓后,文偉馬上采取行動,“他首先通知我,徐麗,你到我辦公室來。我跟他商量,說自己是有承擔能力的人,如果李慧琴真的還不上這個錢,那我們還就還嘛,敢做敢當,無非是少用800萬。”
徐麗說,文偉自稱是“貴州的劉漢”,在貴陽頗具勢力,沒有擺不平的事。徐麗剛從海外回來的兒子說:“媽,我陪你去,錢是小事,人生安全是第一位。”
就這樣,母子二人來到文偉位于貴陽市大南門的辦公室。這個樓房,是文偉公司開發的,“他的辦公室相當奢華,門口有好幾名彪悍的人把守,見他需要提前通報,過三道門。”
徐麗進到文偉的辦公室,他坐在椅子上翹起二郎腿,說:“你講,徐麗,這個錢什么時候還?”
這種審犯人的架勢,徐麗至今沒忘,“文總,沒關系,這個事情發都發生了,我們該還就還。這樣子,我們分期還行不行,給我一點時間,我去準備。”
“可以,我給你半個月的時間,你看先還多少?”
“好,我回去盡快準備錢還給你。”
回家后,徐麗和老公籌集了266萬,在文偉的授意下打進了文偉的姐姐文艷萍的賬戶。
沒過多久,徐麗又接到文偉的電話。這次陪徐麗去文偉辦公司的,是她在公安的一個同學。同學說:“你一個小時不出來,我就報警。”
徐麗說,這次她遭到了文偉的威脅:“你這個錢,現在不拿,別以為我對你家兩口子輕不得重不得哦,我有的是辦法收拾你們;你別以為你是公安的,我一個電話,你們公安局長都要跑步前進;我告訴你,我沒有打不贏的官司。”
因為徐麗和老公當時的生意遇到問題,暫時拿不出這么多錢。文偉就把徐麗喊到位于中華南路的家,“一層樓全是他的,類似賴昌星的紅樓,吃喝玩樂俱全。他讓我去這里的目的,就是覺得他的辦公室還不能震懾我。他指著其中一個房間說,這個包房某某領導、院長在這里吃飯、喝酒、打牌,你自己說,你拿什么跟我斗。”
“他講的這些名字,有政府和政法官員,我也不知道他是狐假虎威,還是真的這么厲害,那時我們還沒法判斷。” 徐麗說,不過后來的事實證明,他的能量,巨大到能只手遮天。
枉法?
因資金困難沒能繼續還款,劉一兵和妻子及好友胡軍,最終被《債務轉讓協議》中的債權人文艷萍告上法庭。
起訴書稱,原告與被告于2013年9月28日簽訂《債務轉讓協議》,被告徐麗、劉一兵、胡軍承擔李慧琴800萬元還款義務,并約定若在2013年11月30日前不歸還,按照月息三分支付,并按未歸還金額每日支付3%的違約金,直至利隨本清。
文艷萍稱,之后被告陸續歸還借款,尚欠500余萬元未歸還。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原告借款500余萬元,及銀行利息和違約金。
徐麗介紹,在案件審理進行和解的過程中,法官要求文艷萍提供向李慧琴轉款的證據,文艷萍無法提供。
“這時我們才發現,文艷萍和李慧琴根本就不存在這筆債務,因為《債務轉讓協議》約定,這筆借款由文艷萍通過網銀劃轉的方式支付給李慧琴,但直到李慧琴案發,雙方都沒有這筆轉款憑據。”
文艷萍向法庭解釋稱,這筆債權,其實是李慧琴欠其弟媳牛丹(文偉妻子)的800萬元,她是從弟媳牛丹處受讓而來。
牛丹向法院解釋,她借給李慧琴的資金中,有一部分屬于文艷萍,因她“本人不想出面”,且長期在香港陪小孩讀書,所以《債務轉讓協議》中債權人就寫了文艷萍的名字。
今年8月初,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文艷萍,希望她就這起債權的前因后果作出解釋,但其手機號始終無法接通。
2015年4月,本案一審法官唐環曾到貴陽市云巖區看守所,對李慧琴做了一份司法談話筆錄。后唐環法官作出的一審民事判決書,認為本案中債權無依據。
在該書面材料中,李慧琴稱,她在2013年9月27日下午被文艷萍限制了人身自由,直到簽完協議后“他們才讓我離開”。她自稱不認識文艷萍,且于文艷萍沒有經濟往來。但她的確因做生意資金周轉,欠了牛丹800萬元,但二者之間的借款從沒提到文艷萍,其她不知道文艷萍與牛丹之間的關系。
“當晚劉一兵夫婦見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就問怎樣能幫助我。這筆借款是我和牛丹之間的債務關系,我認為徐麗、劉一兵、胡軍不應該還這一筆借款。”在書面材料中,李慧琴稱。
2015年6月11日,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書,駁回了原告的主張。
法院認為,《債務轉讓協議》約定轉讓的系文艷萍轉款給李慧琴800萬元形成的特定債務,債權主體是原告文艷萍,被告承接的是李慧琴欠文艷萍的債務,而非李慧琴欠牛丹的債務,而事實上李慧琴與原告文艷萍之間并無任何債權債務,不存在《債務轉讓協議》提到的“文艷萍通過網銀劃轉800萬給李慧琴”的事實。
文艷萍認為,徐麗、劉一兵、胡軍三人在當地商界較有名氣,他們自愿承接李慧琴的800萬的債務,后又以“惡意欺騙”為由推翻事實,是嚴重缺乏誠信的表現,“三人與李慧琴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及經濟問題,才會理所當然地為其分擔債務。”
文艷萍不服一審判決,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5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二審判決。
二審法院稱,上訴人文艷萍以案外人牛丹與李慧琴之債權債務關系,來作為本案債務真實發生的依據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支持,而被上訴人認為,其系在不知道文艷萍與李慧琴之間,并未發生真實借款關系的情況下,作出的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亦符合常理。
文艷萍不服二審判決,于2016年6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這時,文偉就開始插手運作此案。”劉一兵說,高院再審認為,原審對文艷萍作為《債務轉讓協議》的債權人享有的債權是否受讓而來,沒有查清,且李慧琴是否差錢牛丹800萬元,牛丹與李慧琴之前是否存在債權債務等亦未查清。
2017年1月6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撤銷一二審判決,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2018年8月28日,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作出重審一審民事判決,認為《債權轉讓協議》系各方真實意思表示,李慧琴與牛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真實存在的。李慧琴在協議上簽字,表明其已明知第三人牛丹對其所享有的債權,已轉由原告文艷萍所有。
法院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文艷萍借款534萬元并支付利息。劉一兵夫婦及胡軍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已經支付266萬元,表明其認可協議并實際履行。貴陽中院最終維持原判。
劉一兵夫婦及胡軍向貴州省高院申請再審,2021年8月31日,高院作出裁定,將本案提審。2021年11月貴州省高院開庭審理,今年3月21日,貴州省高院對本案作出終審判決。
省高院認為,債權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財產權,可轉讓性是其基本屬性,本案所涉《債務轉讓協議》簽訂各方是真實意思表示。本案中,李慧琴在《債務轉讓協議》上簽字,表明其已明知第三人牛丹對其所享有的債權,已轉由文艷萍享有,亦表明其已認可《債務轉讓協議》之內容,也可以直接證明文艷萍已經書面通知李慧琴,牛丹的債權已經發生轉讓,債權轉讓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文艷萍享有對李慧琴債權后,文艷萍、李慧琴及劉一兵、徐麗、胡軍簽訂了《債務轉讓協議》,作為是依法有效的協議,各方均應按協議履行自己的義務。
云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據這份判決,前后從劉一兵夫婦銀行卡上劃走620萬,加上之前還給文艷萍的266萬,共近900萬。
劉一兵夫婦為解救被扣押的“姊妹”李慧琴被迫簽下800萬債務,10年后,他們連本帶利,需要償還1400多萬。
現在,法院還準備拍賣劉一兵夫婦兩千萬的房產,以償還500多萬的利息。
劉一兵說,這是典型的枉法裁判,“尤其是高院作出的發回重審和終審判決,兩次裁決,均是在領導即將退休和離任之際作出的,不得不讓人懷疑。”
徐麗說,針對如此枉法判決,她曾跑到高院找主審法官,主審法官說:“這是領導的意思,我們也沒有辦法。”
監督
據可靠信源,文偉因行賄和詐騙扶貧款等問題,已被紀檢監察部門留置,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一些官員也已落馬。
其中,曾主導該案重審的一二審原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唐宏,已被判刑十二年,正在監獄服刑。
通報稱,唐宏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知法犯法,妄圖利用民間借貸等方式為其違法犯罪行為披上合法外衣,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安排;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違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將審判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結為“利益共同體”,與不良律師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隨著文偉被留置,以及一些官員的落馬,讓劉一兵夫婦看到了希望。他們收集了一些新證據,其中,牛丹和李慧琴的銀行轉賬記錄顯示,“牛丹借給李慧琴的800萬,當時就還了,所以這是一筆不存在的債務。”
今年5月19日上午11點,徐麗、劉一兵的委托律師來到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對服刑中的李慧琴做了一份詢問筆錄。
律師:根據此前法官找你做的記錄,你和牛丹之間實際借款只有900萬元,雙方之間流水達幾千萬,是因為雙方約定借款期限是十天,即每十天還一次本息,然后牛丹又出借給你,是這樣的借還方式嗎?
李慧琴:是這樣的。
律師:為什么你和牛丹之間流水統計出來你還她的是9546000元?
李慧琴:因為我和牛丹之間還有互相幫忙買東西是一些賬務往來,實際借款只有900萬,后來還了100萬本金,所以還欠牛丹800萬。我和文艷萍之間無經濟往來。
律師:文艷萍和牛丹在法院舉證證明文艷萍受讓牛丹的債權為:2013.5.28的100萬(二個50萬元)、2013.6.18的200萬,2013.6.20的200萬、2013.6.21的200萬、2013.8.23的100萬,共800萬,那么按照你和牛丹之間借、還款的約定,該800萬已經是償還完畢了嗎?
李慧琴:我和牛丹之間是滾動借、還款的,還的錢肯定是先還到期,如果我不先還,牛丹不會再借錢給我的。
律師:2013年9月如果徐麗、劉一兵不簽《債務轉讓協議》,文偉他們會不會放你走?
李慧琴:肯定是不會放我走的,這不容置疑。簽協議的頭一天是把我叫到文偉辦公室的,直到晚上11點從徐麗家出來以后,才把我帶到貴山飯店。
李慧琴還提到,當晚是文偉叫他的司機和一個男的開李慧琴的車,去的徐麗家。
劉一兵和妻子徐麗,將這些新證據以及法院的枉法裁判,寫了一份民事抗訴申請書,遞交到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今年5月30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經依法受理劉一兵、徐麗就該案的檢察監督申請。
該案也引起紅星新聞和澎湃新聞等主流媒體的關注和報道。
“這是一起典型的冤錯案,希望檢察院監督,還我們一個公道。”劉一兵說,他相信法律,一定會還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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