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娟能嫁給老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年齡到了,該找個老實可靠的男人穩定下來,所以在和老張見過幾次后,她就同意了。
人也沒有多優秀,就是覺得還行,出去玩兩人能聊到一塊,也有共同愛好。雖然家里人覺得小娟決定有點倉促,但看小娟自己堅持,但也沒有太反對,只希望他們真過得好就行。
剛開始小娟也這么覺得,可等真正進入婚姻生活后,她才后知后覺,原來表面看著老實的男人,背后干的那事卻不一定老實。
結婚前小娟知道老張的房子還有貸款,每月大概6000塊錢。當時說的時候老張明確表示,他一月工資完全可以負擔,而且還會盈余很多,但等結婚后,他的說法就變了。
各種困難,工資下調了,要不然就是說獎金沒了,最后甚至連老家父母病了,他把工資全寄回去的借口都編出來了。目的只有一個,讓小娟幫忙還房貸,反正你每月工資1萬8,還了6000塊錢房貸,還剩1萬2呢!
小娟問為啥讓自己還,要是沒有她,你是不是還要逾期了?
老張回答的理直氣壯:既然咱倆已經結婚那就是一家人,就應該共同面對生活中的各種困難。而且你的錢就是咱家的錢,房子你也住著,還房貸就是理所應當。
02
小娟被氣急了:老張你要不要臉?
當初結婚信誓旦旦房貸不用管,你能搞定,怎么結婚剛兩個月就生心眼了?
實在要讓還也可以,小娟給老張提出了建議:只要在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房貸她立馬一分不少的打進去!
而且后面的也歸她還。
這建議確實不錯,但老張卻堅決不同意,房子幾十萬的首付他家付的,僅僅是讓小娟幫忙還個房貸,就寫上名字,明顯是把他當冤大頭。
兩個人把話說到這一步,相當于是撕開臉皮了,小娟不傻也算是看明白了,這老張明顯就是想借著“一家人”的名頭,讓自己替他把房貸背下來,每月6000塊錢的還著,他的錢就能攢著了。
等到最后哪一天,萬一兩人因為點啥事過不下去了,老張把寫有他一個人名字的房本往出一拿,那可就是跟自己沒有一毛錢關系。
真到那時,自己就是吃個啞巴虧!
結婚過日子要是從一開始就充滿算計,那過著還有啥意思?
趁早一拍兩散。
03
一聽小娟要離婚,老張才急了,又是認錯又是保證,說他就是一時著急房貸,想法太多嘴說漏了,讓小娟多擔待,還說什么夫妻沒有隔夜的仇,有啥事咱商量著解決,可就是絕口不提給房本上加名字的事。
小娟也累了,堅決要離婚,而且也取得了家里人支持。
故事總結:
婚姻需慎重,對婚姻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到坦誠相待,不要有任何隱瞞和算計。而也只有這樣的婚姻才能真正的幸福美滿。
這個觀點你們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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