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13歲少年龐某訴稱,2020年12月12日,其在繁峙縣一煤廠內行走時被大貨車撞倒碾傷,先后往返河北、北京多次治療。經評定為8級、9級、10級傷殘,護理期24個月。
龐某認為,其是在魏某的煤場工作時受傷,魏負有賠償義務。于是,向法院起訴。
【審理】
2024年3月15日,繁峙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魏某委托訴訟代理人中國法學會會員、曲陽縣曙光法律服務所陳少勇則辯稱,魏某并沒有雇傭龐某進行勞動,是原告父親因龐某輟學,為了讓其體驗生活的不易,自己開轎車拉著被子送龐某到的魏某個人開設的煤場。
龐非在勞動中受傷,而是在煤場外因其本人從高處摔下,被大貨車碾傷,交警已認定大貨車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已進行了訴訟,大貨車已全部予以賠償。
【調解】
繁峙縣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了原、被告雙方的意見,了解完事情的真相后,經做原告龐某父母的工作,建議原告撤訴。后,原告申請撤訴,法院準予。
(陳少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