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4.15國家安全日,不少媒體轉發一篇《黃宇被執行死刑!國安披露細節》的文章,在網上引起了不少關注。
這篇文章的文字內容沒有說案發時間和案件詳情,倒是提到了黃宇成為間諜的原因:黃宇自述是因為在單位改革末位淘汰中被通知待崗,他認為領導在排擠自己,因此出賣了自己掌握的核心機密報復單位。
個別人看文章不看見重點,倒是把敏感點放到了這段話,開始同情起了黃宇,在知乎網《因金錢誘惑,一科研單位離職人員竊取、泄漏高級密碼等獲死刑,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的討論中,有幾個高贊回答是這樣的:
“你看你搞末位淘汰人家不高興了泄密,泄密了你不高興你還要弄死人家。” “我不禁想起了宋朝一個參加殿試的考生,因為慘遭末位淘汰,一怒之下投了西夏,后來打得宋朝丟盔棄甲。” “他寧愿犧牲生命,也要背叛組織。”
這些高贊回答獲都獲得了幾千個贊同,要不然也不會排在回答區的頂端了,評論區也大有同情黃宇者,臆測他是體制內的犧牲者,肯定是技術好但不懂人情世故等等..
其實這個案件并不是一個新鮮的事件,早在十多年前,2011黃宇就被捕了,2016年被執行死刑。
他不懂人情世故嗎?顯然并非如此:
案件調查顯示,黃宇也不是體制內的技術高手和老實人,他1997年入職,2004年離職,工作期間態度不端正、能力一般,善于交際而且貪玩,曾經在五年內換了三個部門,因為業績靠后,按照單位的制度他被末位淘汰,導致報復心起,直接干起了違法犯罪的事。
而且他姐夫就是本單位的總工程師,按說他在本單位的關系也是很硬的,他竊取的資料有一部分就是去姐夫家竊取的。還有一部分是從另一個單位當資料員的老婆那里竊取的。
一些媒體把這些客觀事實模糊掉,反而把他被末位淘汰當做主因炒作,誤導了挺多網民。
黃宇這個案件讓我想起了前不久深圳一名公務員陳某志試用期被解雇的事,因為不滿他還在網上自曬和領導與同事們聊天記錄,結果反被網友嘲笑,因為他經常請假不工作,而且理由極其荒唐。
黃宇和這個人在一定角度是有點相似的: 他們覺得進了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就是拿到了鐵飯碗,就可以隨意躺平了,怎么會開除自己呢,結果玩的過火,最終讓領導和同事們忍無可忍,用制度把他們辭退。
記得以前見過網上有人問為什么機關單位不采用積分考核,或者末位淘汰制把一些不干活的人辭退呢?你看,這不就是一個例子嗎?
當然回過頭來看,這個單位當年也存在很多問題:
比如這樣一個工作態度的人,為什么會接觸到那么多機密,不應該先進行試用,讓他從外圍工作開始鍛煉,觀察其工作能力和態度,再遞次進入深層工作呢?
他直接就能接觸那么多秘密,是否有他當總工程姐夫的原因?
掌握這么多秘密的人竟然被末位淘汰,這兩個因素總有一個是錯誤的。
其次是這個部門安全意識真不太強,如果他姐夫和妻子守規矩,不把資料帶回家,也能避免泄露一大部分,如果他同事有防范意識,不該說的不說也能避免出這些錯。黃宇案發后,他就職的單位有29人被處分,妻子和和姐夫也能判了刑,這些一點也不冤。
現在一些大型公司都知道員工離職后要簽訂競業協議,不能去競爭對手公司工作,在此期間原公司還會給予不菲的補償,說白了就是怕員工離職后向對手泄露本公司的商業秘密。既然員工知道你的軟肋,你就要有這個意識,黃宇案給世人的警醒不但是國家利益上的,也有商業上的。
不盲從、看世界,從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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