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張秀峰律師刑事辯護研究
最近幾年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急劇增多,現將實務中各地檢察院針對該罪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例匯總如下:
① 津薊檢刑不訴(2023)277號
查明的事實:楊某明知提供銀行卡可能被用于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提供三張銀行卡給他人,并在ATM取現7200元,銀行卡流水123000余元,涉案金額50700元,獲利1200元。
量刑情節:坦白、認罪認罰、退繳違法所得。
② 淮檢刑不訴(2022)55號
查明的事實:李某賬戶轉入涉詐資金17900元,后取現17700元,違法所得400元。
量刑情節:退還被害人經濟損失10000元,退繳違法所得400元,自首以及認罪認罰。
③ 淮檢刑不訴(2023)26號
查明的事實:吳某提供銀行卡及刷臉服務幫助他人轉移贓款,涉案資金125000余元,涉詐資金5000元,獲利2100元。
量刑情節:從犯、坦白、主動退贓及認罪認罰。
④ 樅檢刑不訴(2023)28號
查明的事實:潘某為謀取利益,明知其銀行卡會被人用于從事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其辦理的銀行卡提供給對方并提供人臉識別,轉移非法資金247000余元,非法獲利4000元。
量刑情節:坦白、退賠、自愿認罪認罰。
⑤ 蒙檢刑不訴(2023)47號
查明的事實:解某提供農行卡給他人,并在收到款后轉至他人指定賬戶。涉詐金額15907元,獲利3146元。
量刑情節:自首、認罪認罰、退出違法所得及退賠被害人并取得諒解。
⑥ 馬檢刑不訴(2023)57號
查明的事實:轉移非法資金10萬元,包括涉詐資金3876元,非法獲利5000元。
量刑情節:坦白、認罪認罰、退出違法所得。
⑦ 崇檢刑不訴(2022)76號
查明的事實:銀行卡支付結算資金金額50余萬元,包括涉詐資金18萬余元,柜臺取現10萬元交給對方,后拒絕配合取款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沒有獲利。
量刑情節:從犯、自首、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⑧ 寧檢刑不訴(2023)177號
查明的事實:丁某將自己的銀行卡提供給彭某,彭某將銀行卡綁定在自己手機上操作,操作完畢后重新綁定在丁某手機上,并帶著丁某去銀行ATM取款75000元,丁某獲利1800元,該銀行卡接收資金14萬元,涉詐資金5萬元。
量刑情節:坦白、認罪認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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