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國網費縣供電公司物資供應分中心按照省、市公司最新取樣送檢要求,進一步加強抽檢過程管理,規范開展物資抽檢工作。
一是開展物資抽檢取樣時必須由物資管理督查人員現場監督。督查人員、取樣人員對抽取樣品的供應商名稱、型號認真核對,確保無誤。督查人員確保樣品為隨機抽取,對樣品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監督責任。
二是現場取樣時全過程錄像,現場封樣并拍照。視頻照片體現樣品的型號、供應商名稱,封樣簽上寫明樣品編號、型號,并蓋有物資供應分中心部門公章。取樣完畢后監督人、取樣人填寫取樣單,留存歸檔。
三是嚴控抽檢計劃完成時間,務必在確定交貨期后兩日內將樣品送至市公司。樣品送檢提前一天向市公司物資部樣品接收人報送電子版樣品交接單及封樣照片。樣品送檢時送樣人應攜帶紙質交接單一式兩份,送樣人、收樣人在核對樣品信息準確無誤后在交接單上簽字。
四是倉庫管理人員在收貨時應注意檢查物資是否帶有供應商標識,如果無供應商標識應立即上報市公司,按不合格物資處理。
下一步,費縣物資供應分中心將繼續以質量安全為目標,認真履行物資質量監督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物資服務能力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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