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辰溪法院執行局在黃溪口鎮進行了一次夜間執行行動,歷時四小時,橫跨一百三十公里,依法對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肖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執行當晚19點,承辦法官收到被執行人肖某某的行蹤線索后,執行干警迅速集結,整裝待發,以雷霆之勢奔赴黃溪口鎮,晚上23時左右順利將肖某某帶回辰溪拘留所,并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
2022年10月,肖某某的木材加工廠發生火災,讓左右鄰居廖氏兄弟兩家一時沒了居所。黃溪口法庭聯合派出所,司法所多次組織調解下,肖某某與廖氏兄弟簽訂調解協議,并約定由肖某某承擔此次火災的全部責任及損失,并進行相應賠償。廖氏兄弟原本認為,要是肖某某能夠誠心修繕,將兄弟倆的房屋恢復原狀,就無需進行過多賠償,鄰里關系也能借此重歸于好。卻沒想到,肖某某并沒有履行承諾,無奈之下,廖氏兄弟將肖某某訴至法庭。
經審理判決,由肖某某分別向廖氏兄弟支付84030元、162100元。這遠超當初調解時雙方約定好的賠款金額。法院判決后,肖某某仍不積極履行生效判決。于是,兄弟倆于4月11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肖某某在收到執行通知后仍未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不僅不履行賠償義務,反而多次采取逃避、拒接電話等方式規避執行,甚至在本人銀行賬戶被凍結后,將一大筆務工收入以其他途徑轉入家人賬戶。這一行為嚴重干擾了司法秩序,嚴重損害了法律權威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利益。辰溪法院遂決定對肖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尊嚴不容踐踏,法律底線不可僭越。此次執行,辰溪法院執行干警行動迅速,以實際行動捍衛了法律威嚴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辰溪法院將繼續加大對規避執行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勝訴權益者的迫切訴求。
編輯:黃俊楠
一審:王一婷
二審:劉毅剛
三審:易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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