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教而不育謂之術,教而育之謂之道!聊身邊教育,分享育人之道)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
長久以來,城鄉之間的教師流動一直都是單向的,大家看到的都是鄉村教師往縣城流動,卻幾乎看不到有縣城教師主動申請調到鄉村學校的。
也曾有一些縣城教師被“懲罰”后,不得不到鄉村學校任教,這些教師或者是有償辦班被抓,或是體罰學生產生惡劣影響……,總之,把縣城教師“下放”至農村學校,成了一種懲罰手段。
這不,浙江一位老師發帖稱,當地又到了三年一聘的時候,今年教育局出臺了新措施,城區每個學校,必須有兩名教師不能聘用。經過聘任小組打分,得分最后兩名,學校不再聘用。由教育局安排,到城區周圍學校去任教。城區周圍的學校呢?要有一名老師落聘,到偏遠學校去任教!
隨著政策的改變,現在把縣城教師“下放”到農村學校,到底是獎勵?還是懲罰?這讓鄉村教師情何以堪?
作為懲罰,把城區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是對鄉村教師的侮辱!
為了振興鄉村教師,國家出臺了很多政策,對鄉村學校和鄉教師進行傾斜。但現實卻是很多鄉村教師把離開鄉村學校到城鎮學校任教作為發展目標,留在鄉村的教師,大多是剛畢業的大學生,以及實在流不動的教師。
與這種“向上流動”對應,國家要求中小學教師評高級職稱需要有鄉村學校從教經歷,就變為城市學校教師為獲得“經歷”到鄉村學校“到此一游”。而各地推進的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不是城市學校和農村學校的平等、雙向輪換,而是把輪換到鄉村學校作為對城市學校表現不佳的教師的懲罰(也被稱為“流放”),以及把從農村村學校輪換到城市學校作為對鄉村學校老師的獎勵,這樣的輪換就完全變調。
將教師的調動,視為對教師的“獎勵”或者“懲罰”,當然有其現實性。這個現實性就是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但如果將教師調動與獎懲掛鉤,看似是“論功行賞”“論罪定罰”的“公平競爭”,卻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并且形成了對農村學校、農村師生“官方認證”的教育歧視,成為加劇城鄉教育不平衡的“軟件因素”。
將調離與獎懲掛鉤,使農村學校成為犯錯教師的“流放地”,不利于農村學校吸引優質師資和生源。農村教師和學生會有被羞辱感和被拋棄感;原本誠心到農村服務的教師也會產生顧慮,怕被人誤以為是自己“能力不足”或者犯了錯誤被“發配農村”。
從“好學校”調到“差學校”,從城市學校調到鄉村學校,往往被視為對教師的處分。
這種做法本身就是對農村教師的侮辱。對城市里犯錯誤的教師發配到農村就算是處理結論。讓本就服務于鄉村教育的老師情何以堪?
城區學校排名靠后的教師調動至農村學校工作,如果農村教師排名靠后呢?懲罰他們去更偏遠的學校嗎?這不是與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目標相違背嗎?
對于被“下放”到農村學校的縣城教師來說,不見得是壞事!
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讓縣城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不見得是壞事。
網上有不少縣城教師其實挺羨慕鄉村教師的,且聽我細講。
鄉村教師晉升職稱可以走綠色通道,在鄉村學校工作到一定年限,直接晉升高級職稱,并且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這是縣城教師最羨慕的一條。可能有人會說,羨慕的話,也去農村學校任教呀!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畢業后一直在縣城任教,已經在縣城學校工作好多年了,這時候再去農村學校,到退休可能也達不到晉升高級職稱的年限要求。
對于鄉村教師來說,每個月還有鄉村生活補助和鄉鎮工作補貼,工作地點越偏僻,補助標準越高。
另外,現在鄉村學校學生流失嚴重,基本上沒有幾個學生,有時候村上誰家結婚,可能全校學生請假去吃席了,就不用上課了。100人以下的農村小學很多,但是學校配的教師人數卻不少。
農村學校學生少,工作相對輕松點,還有補助可拿,何樂而不為呢?
不信你去農村學校問問,那些40歲靠上的老師,現在讓他們進城上班,他們愿意去嗎?
對于縣城教師來說,如果把他們派到農村學校任教,對其本人來說,不見得是壞事。
從振興鄉村教育的層面來看,把城區教師“下放”到農村學校,作為一種懲罰手段,不利于鄉村教育的發展。但是對于被“下放”的縣城教師本人來說,不見得就是壞事,這有可能是一種“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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