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這個錢多半打水漂了,沒想到最終還追回來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 7月4日下午,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楊某向珙縣法院執行局送上一面錦旗,并對執行辦案人員激動地說道。
2023年7月,申請執行人楊某與被執行人柯某簽訂合同,約定楊某委托柯某為其開發制作游戲APP,合同簽訂后楊某依約向柯某支付了合同預付款5000元,但柯某卻未按約定交付游戲軟件,也未向楊某退還合同預付款,楊某于2023年10月起訴至法院。經珙縣法院判決,柯某應退還楊某合同預付款5000元,但柯某仍未履行,楊某遂向珙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院向柯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后,柯某一直未向法院報告財產。執行人員通過電話聯系到柯某,柯某表示自己在外務工,現暫無履行能力,承諾一個月后得到工資了便向申請執行人楊某償還欠付款項,并征得了楊某的同意,但楊某表示柯某此人信譽度較低,希望法院督促其履行。果然約定期限屆滿后,柯某未按約履行義務,還將法院的電話“拉黑”,人也隨之“失聯”。之后經過執行干警的多方走訪調查,重新找到柯某的聯系方式,并通過傳票傳喚柯某前往法院接受調查,而柯某以工作不便為由多次搪塞,拒不到院接受調查。當執行干警按照柯某提供的地址前往成都市尋找時,才發現其向法院提供的是虛假住址。執行人員隨即撥通柯某電話,告知柯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已經觸碰了法律底線,將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并責令其立馬提供真實住址。最終柯某在法官的釋法明理下主動“現身”,并自愿從成都隨同執行人員回到珙縣法院處理本案。
在約談過程中柯某說道:“我以為就5000元,錢不多,就算不還給他,法院也不會把我怎么樣,早知道是這樣子我早就想辦法履行了”,并告訴辦案人員其已經準備好了5000元,可以立刻支付給楊某,楊某也表示不想再為本案浪費法官精力,如果柯某立即支付可以免除相關債務利息。該案經歷了幾個月的波折,最終在十分鐘內執行完結。雖然柯某已經履行完畢,但該案的承辦法官綜合考量柯某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多次向法院承諾還款卻未履行、提供虛假住址逃避法院調查等情節,作出對柯某處以五天的拘留決定,柯某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自愿接受處罰。在拘留結束后柯某主動回到珙縣法院提交了一份檢討書,真誠地感謝法院在關鍵時候“挽救”了他,避免走上拒執的違法犯罪不歸路。
執行工作關系到當事人權利實現,關系司法公信力與權威。珙縣法院一直堅持“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并行”,用足用好司法懲戒措施,推進涉民生小標的案件“應執盡執”,努力實現執行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助力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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