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冷研作者團隊-watkin's 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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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關于先秦中國劍,大家耳熟能詳的往往是吳越如越王勾踐劍或者是秦陵兵馬俑長劍。其實對于先秦時代的中國劍,楚劍更具有社會地位和文化屬性,甚至成為典型陪葬品和貴族必備之物,可以說,楚劍成為了當時中國劍的文化代表。本文就來說說楚劍的故事。
目前對楚地民間多有佩劍之人的認識主要來自于考古發現,現存傳世文獻對此記載寥寥。
據劉爽《東周時期的楚劍及文化》總結,截止至2015年,楚國故地出土春秋戰國時期的楚劍總計為1853件,其中以江漢區、湘江洞庭區出土最多,前者為736件,后者為873件。
楚人好劍成風,男子多以劍器隨葬,以江陵雨臺山楚墓為例,已發掘的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的558座墓葬,出土兵器者共計有216座,其中出土楚劍者共有168座。出土兵器518件,其中箭簇185件,戈96件,矛15件,戟7件,劍172件,匕首42件。不計箭簇的數量,則333件兵器中,劍和匕首在所有出土兵器中占據了64.3%的比率。
再以江陵九店楚墓為例,已發掘的春秋晚期至戰國晚期的597座墓葬,出土兵器者共計有235座,其中出土楚劍者共有201座。出土兵器577件,其中箭簇207件,劍203件,戈76件,矛6件,戟2件,匕首20件。不計箭簇的數量,則370件出土兵器中,劍和匕首在所有出土兵器中占據了60.3%的比率。
此外,據尚松《湖北地區楚墓出土青銅劍研究》一文,在鄂北地區一共有48座墓葬內有青銅劍出土,劍器的出土數量總計為87件,達到了平均每墓出土1.81件青銅劍的驚人比率。
目前出土青銅劍的楚墓中,可以確定墓葬年代的劍器主要為戰國青銅劍。據統計,湖北地區曾發現有楚劍出土的墓葬中,共有37座可以確定年代為春秋時期,其中出土青銅劍的數量總計為39件。
作為對比,湖北地區曾發現有楚劍出土的墓葬中,共有610座可以確定年代為戰國時期,其中出土青銅劍的數量總計為733件。“好劍之風”在楚國內部的盛行,于此可見一斑。
楚人好劍之風的盛行的另一表現是劍飾的繁復,由于篇幅所限,這里只對楚國劍飾所使用的材料做有限的描述。
楚劍受中原傳統影響,玉具劍飾發展較為完善,劍首、劍格、劍璏、劍珌均有出土,部分貴族墓葬中也有以純玉制的劍式明器替代金屬劍隨葬的現象。由于鄂西北的荊山山脈自古就是綠松石主要產地,故楚人多有用綠松石以裝飾劍器,具體工藝是以主要成分為蜂蠟的黏結材料將寶石所黏合在劍上。
寶石一般飾于劍的劍首、劍莖、劍箍(均屬劍柄部件)或劍格位置,不過,湖北枝江姚家港楚墓也曾出土過一柄在劍脊位置上飾有一枚綠松石的楚劍。玻璃飾品則主要飾于劍首位置或作為劍璏,顏色青、綠、黃、白色皆有。
此外,安徽淮南市蔡家崗趙家孤堆戰國墓出土有一柄以黃金填充劍柄中空部分的楚劍,同時也有少量出土楚劍會在劍首部分嵌入繪有圖案的陶、骨制飾物。
作為實戰器的楚國青銅劍
目前出土的楚國青銅劍形制,以長度作為標準,共可分為三類。最短者普遍長度約在15—35厘米左右,次者則長度普遍約在36—60厘米左右,最長者在60厘米以上,罕見長度超過70厘米者。
據盧斌《江陵地區東周楚墓出土兵器研究》,截止至2016年為止,江陵地區所出土的670件楚劍中,計有322件缺乏圖例和文字說明,4件殘破,剩余的344件青銅劍中,大部分劍的長度都在40及40厘米以上,而劍身長度在40厘米以下者,僅有約30件。
目前出土的楚劍中,劍身最長者為當陽趙家湖JM37出土的一柄青銅劍(年代為戰國早期)。該劍的形制極為特殊,甚至有可能是目前世界上出土的所有青銅劍中的最長者。其劍通長99.7厘米,身長90厘米、身寬4厘米、莖長8.1,、首徑3.5厘米。目前為止,我國甚至都還沒有發現過長度在80厘米以上,90厘米以下的楚劍。
與該劍“身寬4厘米”這一數據所相對應的,是楚國出土長劍的劍身普遍較寬這一歷史事實。目前出土青銅劍劍中,劍身寬度在4厘米以下的楚劍皆屬于無格劍,劍身長度均在50厘米以下,且劍身寬度為固定的3.6厘米或3.7厘米。
典型例子如江陵太暉觀M2:4、當陽趙家湖JM11:4、江陵官坪M6:7、荊門黃付廟M14:1、江陵雨臺山M324:5等。這種形制上的一致性,可能多少反映出了楚國工匠在鑄劍時的一些不成文的規定,不過,這種規定本身也是受限于“客戶本人有特殊要求”的一類劍形的。
▲圖片僅供示意,不代表真實比例
從左到右依次為:江陵太暉觀M2:4、當陽趙家湖JM11:4、江陵官坪M6:7、荊門黃付廟M14:1、江陵雨臺山M324:5。
總的來說,楚人的隨葬劍長度一般在40—65厘米左右,且通長超過60厘米的劍較為罕見。然而,這并不代表楚人缺乏鑄造青銅長劍的能力,只是可能考慮到具體使用環境、劍術習慣、一些手感以及制作成本等等問題的存在,所以劍身相對較長的青銅劍在當時的社會上才會沒那么流行。
楚人葬劍習俗
據丁大為《秦、楚東周青銅兵器對比研究》一文統計,雨臺山楚墓出土的172件青銅劍中有9件為明器,41件匕首中有1件為明器。同時,以木劍替代金屬劍用于隨葬的現象在楚國境內普遍存在,是楚人所獨有的一種有別于諸國的習俗,如前所提及的雨臺山楚墓群就出土了10柄木劍。
據劉爽《東周時期的楚劍及文化》,截止至2015年,出土的楚國木劍數量達到了118件之多——考慮到木劍存在易腐朽的問題,楚國木劍的實際數量應遠遠大于這一數字。
木劍一般被視為是貧民因無法購置金屬劍隨葬而產生的替代品,但也有部分木劍作為人俑配劍隨葬,或明確屬于制作十分精美的舞器或神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湖南常德縣黃土山楚墓曾出土過一柄竹劍(M44:3),應屬于木劍的替代品。
另外,極少數出土青銅劍存在被人為損毀的痕跡,可能是受到某種強調劍為明器的觀念影響而導致的“毀兵”行為,或者是因為墓主本人的家庭較為貧窮,沒有能力購置一柄完整的青銅劍隨葬。下表引自劉爽《東周時期的楚劍及文化》:
對于當時的貧民而言,除以木劍、斷劍隨葬的辦法之外,還有一種將已經報廢的斷劍所重新改制成新劍的選擇。改劍現象多見于戰國時期的湘江洞庭區,此類劍的長度通常在20—40厘米左右,且多具有明顯鑄接痕跡,劍身粗糙、別扭,不似尋常之劍。
楚劍的文化形象
目前,涉及楚劍在貴族文化中的地位的歷史材料并不多見,傳世文獻中對此僅有寥寥數言。長沙子帛畫《人物御龍圖》有配彈庫楚墓出土劍之人的形象出現,是目前出土的有關于此的重要造型材料,下為《人物御龍圖》的線描版,圖源來自網絡:
楚國士人在其文化傳統上所偏向的審美觀,可概括為“高冠長劍”二詞。
如《九章·涉江》:“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云之崔嵬”,《說苑·善說》:“昔者荊為長劍危冠,令尹子西出焉”,出土江陵九店楚簡《建除》一三下:“凡建日,大吉,利以娶妻,祭祀,筑室,立社稷,帶劍、冠”,出土江陵九店楚簡《子卯亥日宜忌》三六:“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是謂禾日,利以大祭之日,利以冠,(原文缺一字)車馬,制衣裳,表【纟弋】,長子吉,幼子者不吉。帶鐵劍、冠,吉。以生,吉”。
所謂“高冠長劍”之具體形象,讀者可參上引《人物御龍圖》。總之,在楚文化中,“冠”與“劍”具有同樣的向外所展示人的美好形象的作用,亦被各諸侯國所視為是楚人在國際舞臺上較為獨特的文化形象。
在楚文化中,名貴、奢侈的劍器被視為是貴族個人所具權力、財富和地位的象征,《史記·春申君列傳》:“趙平原君使人于春申君,春申君舍之于上舍。趙使欲夸楚,為玳瑁簪,刀劍室以珠玉飾之,請命春申君客。”而在楚國貴族的冊封儀式上,劍器同樣被視為是能彰顯其高貴身份的重要器具。
《說苑·善說》:“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衣,帶玉劍,履縞舄,立于游水之上。”而在伍子胥的逃亡故事中,有其欲贈恩人之以“百金之劍”的記載。
《吳越春秋卷三·王僚使公子光傳》:“二人飲食畢,欲去,胥乃解百金之劍以與漁者:‘此吾前君之劍,中有七星,價直百金,以此相答。’漁父曰:‘吾聞楚之法令:得伍胥者,賜粟五萬石,爵執圭,豈圖取百金之劍乎?’遂辭不受。”
《戰國策·齊策三》亦載有楚人“贈劍”為己免災之事:“孟嘗君出行國,至楚,獻象床。郢之登徒,直使送之,不欲行。見孟嘗君門人公孫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傷此若發漂,賣妻子不足償之。足下能使仆無行,先人有寶劍,愿得獻之。’公孫曰:‘諾。’”春秋戰國時人眼中楚劍之“寶”,于此可見一斑。
參考文獻:
彭峪.湖南地區出土東周青銅兵器研究[D].山東大學.2010
尚松.湖北地區楚墓出土青銅劍研究[D].中南民族大學.2022
劉爽.東周地區的楚劍及其文化[D].華中師范大學.2015
丁大為.秦、楚東周青銅兵器對比研究[D].陜西師范大學.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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