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無償獻血證
關鍵時刻能“報銷”
快和小編一起來看看
近日,黎先生拿著一本1999年的獻血證,來到了包頭市中心血站無償獻血科進行“報銷”。工作人員拿著這本保存依然完好的獻血證,用專業且熱情的態度為黎先生講解政策并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那么1999年獻血,現在依然可以“報銷”,這究竟是為什么呢?因為在內蒙古自治區存在著這樣一項令人暖心的政策——<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第十四條的明確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醫療臨床用血時,自獻血之日起3個月后,享有相應的用血血費返還政策。對于獻血者本人,5年內醫療臨床用血時,無限量免費用血。5年后醫療臨床用血,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這充分體現了對獻血者短期和長期的關懷與保障。黎先生就是滿足了這一條,5年后醫療臨床用血,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黎先生1999年獻了200ml血液,此次入院黎先生輸了800 ml血液,根據相關規定,黎先生此次報銷280元。
其他政策解讀
還有什么情況也可以報銷呢?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5年內醫療臨床用血時,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為獻血者的家庭提供了一份安心和支持。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累計獻血1000毫升以上者,根據臨床需要,本人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終身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這一規定極大地鼓勵了更多人積極參與到獻血的公益事業中來。
血費返還途徑及材料
臨床用血血費返還現有三種途徑:
1.可以攜帶相關材料來包頭市中心血站無償獻血科。
2.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住院所在的醫院(我市部分醫院已實現出院直報血費系統,可咨詢所在醫院輸血科)。
3.獻血者本人登錄包頭市中心血站微信公眾號提交相關材料。
所需相關材料如下:
1.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證;
2.獻血者的銀行卡(最好是建行卡,如果是其它行的銀行卡需要提供開戶行);
3.獻血證(紙質獻血證、電子獻血證均可)電子獻血證可通過關注“包頭市中心血站”微信公眾號查詢下載;
4.結算清單(輸血明細);
5.出院結算收據;
6.診斷證明(結算清單上血費超過2000元需要提供診斷證明,不足2000元的可以不提供診斷證明);
7.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或者結婚證),獻血者在獻血時已填寫過親屬姓名的則不需要攜帶相關證明。
如果您還有任何想要了解關于用血血費返還政策,請撥打電話咨詢:0472-2529999。
來源:包頭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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