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廣安農商行在五年內連續遭遇三次重大處罰,處罰內容均與提供虛假報表或違反金融統計規定相關,連年在財務上做手腳并且屢教不改也反映出該行在運營方面存在的極大漏洞;同時該行前十位大股東中,有數位股東的出資額與注冊資金相距甚遠,資金來源成謎。
五年三重罰,習慣性“造假”
中國人民銀行廣安市分行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廣安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被處以98.68萬元人民幣的重罰。同時,時任廣安思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副總經理也因相關違規行為,被處以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廣安市分行的公開信息,廣安農村商業銀行在金融統計管理方面存在嚴重違規行為,違反了國家金融統計管理的相關規定。該銀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因未能履行職責,對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根據歷史處罰記錄來看,這已不是廣安農商行第一次因為統計方面的事項被罰款,據央行官網(廣安銀罰字〔2019〕第4號)顯示,廣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40萬元罰款。
2021年1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公布1張罰單,劍指廣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該罰單顯示廣安農商行的違法行為類型有7類:
1.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
2.虛報、瞞報統計資料;
3.銀行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4.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5.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6.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規定;
7.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
對于廣安農商行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以 91.2 萬元罰款,對單位原董事長王某某處以 2 萬元罰款,原行長王某處以 2 萬元罰款,原財務會計部總經理任某處以 1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相關資料顯示,上述兩起罰單中提到的原董事長王某某,應為王德平,其曾是多家農商行“一把手”。今年4月2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旗下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發布消息顯示,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一級資深專家王德平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經四川省監委指定遂寧市監委管轄,目前遂寧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連年因在財務上動“手腳”而被罰款,不知廣安農商行的背后到底隱藏著怎樣不可告人的秘密。
部分股東資金來源成謎,疑似空殼公司違規持股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天眼查相關數據顯示,目前該行的前十大股東中,有三家股東的出資金額明顯大于其注冊資本,其中:
持股5.83%的第二大股東安岳虹順興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40萬元,認繳金額為3570萬元。
持股5%的第三大股東廣安宏泰運業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600萬元,認繳金額為3060萬元。
持股3.59%的第六大股東四川沐林實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僅為100萬元(2024年3月27日變更為注冊資金1000萬元),成立日期為2020年01月09日,參保人數僅為1人,認繳金額卻高達2199.24萬元。
在隨后的報告期末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情況的列表中,廣安農商行刻意沒有披露其第六大股東四川沐林實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四川沐林實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為張琳,其目前所任職企業為兩家,還有一家名為四川啟源德厚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而張琳在這家公司的持股達到70%,同時,該公司也是四川渠縣農商行及巴中農商行的股東,認繳金額分別為1282.9244萬元以及806.7014萬元。
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貴杰則是四川威遠農商行的監事及股東,持股比例達到0.56%。
也就是說,該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同時參股超過4家農商行,該公司以小體量充分滲入到四川農信系統中,在多家農商行進行違規持股的同時還擔任董高監的要職,該行為是否符合《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中的“兩參一控”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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