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但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結婚不是為了感情,而是為了錢。
一起因老年再婚引發的遺產糾紛案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老太裸婚后不僅花光了老伴的224萬元存款,還想盡一切辦法分老伴的遺產,法院的判決大快人心。
(來源:新民晚報)
事情回顧
福大爺是湖南長沙人,原配妻子去世后,他遇到了66歲的素大媽。
兩人一見如故,都想陪伴對方剩下的日子,很快便決定再婚。
素大媽雖然有些積蓄,但她選擇了"裸婚",婚前將房子賣了,把錢分給了子女。
福大爺對此非但沒有計較,反而將自己所有的224萬元存款全部交給了素大媽打理,可見對她是非常信任的。
然而,2021年底,福大爺生病住院,需要先行墊付醫藥費的時候。
他的子女這才發現父親所有的銀行賬戶已經所剩無幾了。
更讓人心痛的是,2023年4月,福大爺因病離世。
福大爺在臨終前曾立下遺囑:婚前房產歸原配妻子所生的3個子女平均繼承,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75%給3個子女。
并由兩名合法見證人在場見證。
可是福大爺去世后,素大媽非但沒有執行這份遺囑,反而拿出了一份更早的、對她極為有利的遺囑。
這份2020年立下的遺囑顯示,素大媽不僅對房產享有永久居住權,還能繼承四分之一的房產份額,甚至福大爺的養老金結余也歸她所有。
父親的遺產被素大媽肆意揮霍,三個子女感到無比憤怒。
他們發現父親去世前的銀行存款已所剩無幾的時候,就對素大媽的動機產生了懷疑,協商無果后,三子女將素大媽告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有多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本案中,雖然素大媽拿出一份對她更有利的遺囑,但這份遺囑訂立于2020年。
而福大爺2023年3月重新立下的遺囑才是最后的遺囑,應當以最后立下的遺囑為準。
福大爺的遺囑明確將大部分遺產留給了子女,素大媽應當服從遺囑的內容,而不是任意處置遺產。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福大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遺囑才是有效的,應當依照該遺囑處理遺產。
雖然素大媽說這些存款用來投資了,但未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法院不予采信。
綜合考慮二人婚后的合理開支,參照相關標準及個人消費習慣,酌情認定福大爺與素大媽共同生活開支為70萬元。
224萬元的存款扣除共同生活開支的70萬后,剩余的按照福大爺的遺囑進行分割。
綜合考慮之后,一審法院最終判決,福大爺的房產歸三個子女共同所有,素大媽還需支付三子女每人30萬元。
素大媽不服一審判決,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駁回了她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
有網友說:“誰家的好大兒讓自己的親媽一把年紀還出去賺錢啊!“
老年再婚本無可厚非,但不要將婚姻建立在金錢之上。
作為子女,也應該多關心老人的婚姻狀況,以免父母的財產遭人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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