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中國家屬最大的一個特點是什么——訛人!
近日,在山東寧陽縣一個小區(qū)里面,一名十五歲的少年和同伴在一樓等待電梯,時間大約是下午3點一刻。由于該小區(qū)比較老舊,屬于一梯六戶,樓層有16層,因此電梯格外繁忙,遲遲未能下來。
同伴抱怨:“這個鬼電梯,太煩人了,每次都要等很久。”少年也等得心煩意亂,火氣上揚,突然他靈機一動,對同伴說:“我能馬上讓我們坐上電梯。”同伴搖頭表示不信。
少年退后兩步,沖刺幾步后騰空而起,空中一個“力劈華山”的蹬腿,隨著“哐當”一聲,緊閉的電梯廂門應聲破開,雖未掉落,但形同商店門口防止空調外溢的布簾,搖搖欲墜。
牛逼啊,少年的同伴為他豎起大拇指,稱贊他是李小龍在世。
少年得意地說:“你看,門開了,現(xiàn)在我們進去就能坐上電梯了。”說完,少年用手推開廂門,一馬當先,大步踏出。少年以為門的后面隨時都有轎箱等候,結果一腳踩下去,腳下什么都沒有,當即失去平衡,只發(fā)出一聲慘叫,隨著“砰”的一聲,慘叫聲戛然而止。
后面少年的同伴停下?lián)u晃加油的雙手,在原地呆愣了一會兒,思考這是什么操作后,決定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少年很快轉身離開了,當作什么都沒有發(fā)生一樣。
一名成年人剛好走進1樓大廳,注意到了少年的“信仰一躍”,迅速走到前方,推開電梯門口,往下張望,然而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見,男子迅速撥通了物業(yè)的電話號碼。
電梯井的國家標準是不小于2.1米,如果加上有地下停車場,這個高度還會增加。很不幸的是這個老舊小區(qū)沒有修建停泊汽車的地下停車場,但修建了停靠自行車的停車場,所以有負一層。這意味著電梯井的高度至少在6米左右。
6米高的自由隕落,加上電梯井下面全是堅硬的混凝土地面,硬碰硬的結果是少年當場就命懸一線,氣若游絲。經(jīng)過送醫(yī)緊急搶救,該少年去世了。
中年失子人間悲劇,但少年這番操作可謂是“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的典范,讓人想不到的是少年的父母竟然狀告房產部門和物業(yè)公司,要求賠償,而且開價還不低200萬。
這讓人不由想起了另外一個案件,一個男子半夜在野外強奸一名獨行的婦女,強奸了一次后,男子依舊不放女子走,還要來第二次,女子見躲不過去,于是求饒說:“地上不平太磕人了。你壓在上面搞得我的背好痛啊。”男子說:“你們女人就是嬌氣,看我的。”于是男子把男上女下改為女上男下,換個姿勢再來一次。
女子被男子強迫坐到上面,結果在劇烈運動過程中,男子突然感到腹部一陣鉆心的疼痛,痛得直打滾,哀求女子快點撥打了110。后經(jīng)過檢測,男子脾臟破裂,因為真實體重是女子比男子還要重10斤。于是神操作來了,男子以女子造成他受傷為由,向女子索賠10萬。
閆芳法官靈魂拷問:“你為什么要反抗,為什么要還手?”
這讓人想起類閆芳法官的“你為什么要還手?”2014年10月,北京的一所職高的學生劉振智,因為校園霸凌,在自衛(wèi)過程中不小心殺死了兩名霸凌者。
庭審的那天,女檢察官閆芳一臉嚴肅地走上臺,開始詢問劉振智,她擲地有聲地質問劉振智:“他們圍毆你的時候,為什么要反抗?”
劉振智低著頭,小聲地說:“太疼了,實在忍不住了!”
“為什么會忍不住呢?”閆芳繼續(xù)追問。
閆芳法官的提問技巧非常“高超”,無論你說什么,滿腹經(jīng)綸還是雄辯天下,我就三個字“為什么”,讓你無處遁形。
按民間說法,這叫“杠精”啊。
還有王浩法官的“你如果沒有撞倒這個老太太的話,為什么你要去扶她?”
少年電梯墜亡案,除了少年的暴躁,很大原因和少年的智商有關,無論哪一種都是內在原因和他人無關。物業(yè)公司應該要求家屬賠償電梯的損失,小區(qū)業(yè)主應該起訴少年讓電梯成了“兇梯”,讓該棟建筑物成了兇宅。
可惜物業(yè)公司以“死者為大”,自行承擔了修理費用。可惜閆芳法官和王浩法官以誰受傷誰有理,判決劉振智入獄15年,扶人者賠償老人。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能誰受傷誰有理,用法律根除人性的黑暗與貪婪,這才是司法存在的意義。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近日,曙光在天邊乍現(xiàn)。法官薛依斯敢為天下先。
2024年5月的一天早上7時,周侖杰上班途中,為了搶時間,在經(jīng)過上海市普陀區(qū)武威路、紅棉路路口東側人行橫道時,明知是紅燈依舊橫穿,在快速跑動中與騎著電動自行車的林薛琴發(fā)生碰撞后,林薛琴連人帶車摔倒在對向機動車道內。
劉能駕駛的小汽車躲閃不及,直接從林薛琴頭部壓過去,周侖杰見狀不妙,當即逃離現(xiàn)場。林薛琴經(jīng)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當天,警方調查了監(jiān)控,用人臉識別鎖定了周侖杰,通知他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周侖杰不敢耽誤立刻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案發(fā)經(jīng)過。
經(jīng)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周侖杰在人行橫道內闖紅燈通行,負主要責任;林薛琴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經(jīng)鑒定為超標超速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負次要責任;劉能在綠燈時駕駛小汽車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無需承擔責任。
法官薛依斯審理認為,周侖杰犯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按規(guī)定加重處罰,但在得到通知后,如實供述系自首,可從輕處罰,免除肇事逃逸罪,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侖杰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這里特別說明一點,人臉識別目前還未作為違法判定的依據(jù),即不是說人臉識別技術把你識別出來就表示你有罪,這個時候只是嫌疑,通知你到案后你嫩能主動陳述犯罪經(jīng)過也算是自首。
這種情況算自首的原因是人臉識別技術剛剛成熟,還未修訂納入法律條例,個人覺得這里應該修正,人臉識別的不能算自首。
這起案件中沒有說誰弱誰有理,誰受傷誰無責。好樣的,薛依斯法官,她的判決是真正基于法律和對錯,維護了法律的嚴謹性,這起案件必將成為示范性案例,未來基于真正的對錯而不是“和稀泥”的案件必將大幅提升。
接下來,讓我們拭目以待“孩子占道騎車被碾死,司機涉過失致人死亡被批捕”的案件,與此案有異曲同工之處,誰該為此買單,11歲少年的父親,還是司機?
事發(fā)地河北容城縣的法官壓力大了,網(wǎng)友說:“感覺如果沒有薛依斯法官的這個判決,河北容城縣法官必成北京閆芳法官”,不知道是對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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