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違規占用西沱水磨溪5000畝濕地建工業園區背上數十億財政負擔的重慶石柱縣,并未汲取違規建設帶來嚴重后果的深刻教訓,再次投入幾千萬違規建大橋。這座大橋建成后,不僅不能依法投入正常使用,還成為一個重大安全隱患。
2019年,石柱農旅集團所屬重慶西界沱古鎮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業主方,依照規劃修建原西沱工業園區至陶家壩大約3公里的沿江大道(項目申報文件為: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據重慶市發改委渝發改地(2017)575號《關于石柱縣西沱鎮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顯示,該項目總投資1.9億多元,資金來源為:爭取三峽后續工作專項資金和業主自籌資金。
這個項目所建沿江大道在通過陶家壩西沱油庫邊建了一座200米長的公路大橋,投資約3000萬元,于2021年竣工后,因新建大橋離西沱油庫罐區邊沿的斜線距離僅49米,水平直線距離更短(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大橋與油庫的安全距離必須保持在200米以上),導致大橋完工后不能依法投入正常使用,致使幾千萬元財政資金受損,還留下重大安全隱患。眾所周知,天津“8.12”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包含安全間距不足,其教訓十分慘重!
在明知新建大橋與油庫的安全間距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業主方為什么還要投入幾千萬元把這座大橋建起來,不僅不能依法投入使用,發揮應有的作用,還成為一個重大安全隱患擺在那里?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不處理責任者,不汲取深刻教訓,法理難容!但至今無人對此擔責。本來就不富裕的石柱財政如何承受這種折騰?如果由此放任下去,石柱怎么發展?幾十萬石柱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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