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語|文
賓語觀世|出品
裁判文書是公開的法律文書,是司法審判活動的“公共產品”。裁判文書公開,目的之一就是允許圍觀、審視、監督、評論、評價,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司法部《中國司法》雜志總編、研究員劉武俊公開發表《讓裁判文書都上網“曬”出公平正義》文章指出:每一份上網的裁判文書都是接受網民檢閱的司法考試答卷。裁判文書上網公布,讓億萬網民“圍觀”和審視,其實是司法機關接受廣大網民監督和拷問的開放性司法考試,也是對司法公正的考驗和對司法能力的考核。
今年9月20日,我基于基本事實,發布了《相差35天,兩撥法官弄出連后綴號都一模一樣的“孿生裁定書”》的文章,說的是陜西省平利縣法院發的裁定書,同一文書號,內容一模一樣,卻出現了兩套審理法官和兩個日期。從司法裁判的角度,這顯然是違背一案一裁的原則的,無論當事人是否提出異議,裁定書都是要收回或撤銷的。
這兩份裁定書是陜西康美實業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讓對外發布的,還在提供給我的兩份”孿生裁定書“上加蓋了公司的印章。
文章發布后引起了省市縣政法部門,尤其是三級法院部門的重視,也給法院帶來了壓力,倒逼企業聯系我刪文章。企業通過說客許以“廣告合作”、給好處費等條件意圖讓我撤稿,都被我拒絕。
這個時候,河南格森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主任范高成從中看到了“商機”。范高成律師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應當“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些法律規定,為了達到讓我撤掉文章的目的,騰訊、網易、百度等多家平臺惡意投訴,在律師函里無中生有,故意惡意捏造事實,以莫須有的名義,給賓曰語云《相差35天,兩撥法官弄出連后綴號都一模一樣的“孿生裁定書”》這篇文章羅織了“十大罪狀”:
- “賓曰語云”在微信公眾平臺發布的信息《相差35天,兩撥法官弄出連后綴號都一模一樣的“孿生裁定書”》為不實消息;
- 根據陜西康美公司陳述,近期這篇文章在網上傳播,對該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
- 法院判決文書是法院內部問題,該公司并未對此該事件進行評判或論述;
- 作者未經許可在網上大肆公布該司法律文書,企圖拿這個話題惡意炒作;
- 該不實信息的傳播可能會誤導公眾,對公司的聲譽和形象造成損害;
- 上述自媒體作者未明真相,為博取熱門流量與關注,截取網絡圖片拼湊發布不實言論,系捕風捉影、斷章取義;
- 作者未經委托方授權,擅自披露裁判文書內容發布多個平臺;
- 通過放大事件經過、離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細節、進展或結果;
- 假借委托方名義制造謠言;
- 構成侵犯委托方名譽權、社會商譽形象。
基于上述種種“罪狀”,律師敦促騰訊平臺深入自查自糾,依法采取限期整改、下架等處罰,懲治“賓曰語云”違規賬號。
在范高成律師的惡意投訴被騰訊平臺駁回后,范高成律師又通過微信公眾號后臺對賓曰語云進行性惡意恐嚇和騷擾,把法院的裁定書故意說成是“內部消息”,
范高成律師把法院“孿生裁定書”這一重大瑕疵,輕描淡寫地說成“只是案件號不一樣罷了”。
在刪帖的無理要求被拒絕后,范律師說的很直白,“就是法院給企業方施壓,讓企業方委托律師撤掉的。”
范高成律師恐嚇賓曰語云:“我建議你該發已經發過了你盡快下架,這個就結束了,不然的話估計你的賬號要廢了。”
這位給多家平臺發函的范律師,我尊重他的職業,也看過你的“律師服務介紹”,說他的職業宗旨是:“責任、誠信、合作、高效,全心全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范律師接受了委托,全心全意維護當事人權益沒錯,但前提是維護的應該是“合法權益”,并且在維權的時候要做到責任、誠信。
我想請鄭州市司法局見證一下,讓范律師捂著自己的胸口、指著頭頂的星空告訴公眾,他是認真看過我的《相差35天,兩撥法官弄出連后綴號都一模一樣的“孿生裁定書”》這篇文章后,按照律師法“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些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向多家平臺發的律師函。請范律師告訴公眾,賓曰語云披露具有公共屬性的“孿生裁定書”,侵犯了范律師代理的那家公司的哪些“合法權益”?
范高成律師在帶領全所律師深入學習時曾說過,律師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律師要進行自查,嚴以律己,不可犯原則性問題,作為法律的踐行者,要剛正不阿不忘初心,律師應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請問,范律師在發給騰訊、網易、百度等多家平臺的律師函里,無中生有,惡意捏造事實,這行為是符合律師法規定,還是秉持了“剛正不阿,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原則與初心?
全國律師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范高成律師首次批準執業日期是2014年1月7日。
百度百科“人物經歷”介紹,范律師“2006年8月開始執業”,河南格森律師事務所官方微信公眾號自己介紹范律師“2006年從業”。
多位律師朋友,包括圈內公認的一位才貌雙全、古靈精怪的女性律師朋友,都在質疑范律師涉嫌虛假宣傳。
范律師是否涉嫌虛假宣傳暫且不論,但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范律師2006年從業以來就開始“潛心鉆研法律實務,理論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辦理過上百起訴訟案件,擔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難道無中生有地抹黑、造謠、誹謗別人,也是范高成律師所說的“誠信”、“全心全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執業宗旨?
我們知道,法律不過是社會的最低底線,它規定了人們行為的最低標準,確保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作為最低底線,作為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作為以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為己任的律師來講,是否就該陽奉陰違,打著法的名義從事不法之事?
作為對律師的執業活動有著監管責任的鄭州市司法局、金水區司法局,對于不顧律師法規定、違反執業紀律、職業道德的范高成律師的不法行為,也該管管了。(文/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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