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有這樣一位家喻戶曉的房東,她不僅擁有自己的維基百科詞條,還擁有一條專門為她修改的法律條款,可以說是相當有「排面」。
她的事跡被報道后,一旦有租客遇到被坑被騙的情況,民眾第一時間就會重新想起她的惡行,再將其拉出來反復鞭尸。
她,就是坑殺了上百名房客的張淑晶。張淑晶到底是做了什么事,以至于人人喊打呢?她的現狀又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來做個懶人包,講講這位惡房東的精彩故事。
東窗事發
2015年3月初,一名單親媽媽向媒體控訴了自己噩夢般的租房經歷。她起先是在網絡上看房的,房間很漂亮,租金是1萬新臺幣一個月。
可到了現場之后,房東張淑晶卻告訴她,1萬塊的房間已經沒有了,現在只剩1萬4、1萬5、1萬6的房間了。
單親媽媽因為帶著小孩,租房不容易,也不想再找別家了,于是選了價格最便宜的1萬4的房間,并砍價到了1萬3。
可剛入住第一天,就發現不對勁了。她實際入住的房子的墻根本就不是水泥砌的,而是木板隔間,小孩子晚上哭鬧,很容易吵到鄰居。
好不容把孩子哄睡后,單親媽媽仔細檢查了房間的角角落落,發現房間的家具和裝潢跟房東張淑晶描述的相差很大,整個房屋都十分老舊。
第二天,單親媽媽要求退房,但房東張淑晶卻不同意,表示已經簽了合約了,怎么可能說毀約就毀約。
單親媽媽只能硬著頭皮住下去,結果越住發現的問題越多,蓬頭漏水、馬桶堵塞這些都不說了,住宅樓門口更是貼著堪稱史上最奇葩的門禁規定:
房東張淑晶不允許租客隨便帶人回家,一旦監控拍到租客幫別人開門,就要罰款十萬新臺幣。
對此,張淑晶的解釋是,她的樓房里有住律師、會計師、還有上市公司的經理人,她需要保證這些高端租客的人身安全。
且不說,這些高端租客會不會去租這么破的房子,就算真的是為了保證租客的安全,罰款10萬塊,是不是太多了點?
不管怎么樣,這位單親媽媽勉強住夠了一年,心想這下終于可以退房走人了吧。退房之前,單親媽媽還專門房間內外全部錄影走了一圈,確認馬桶、電燈、家具都沒有損壞。
但到了退房之時,起初張淑晶說,你還欠了我1萬9的房租。簽約時,單親媽媽交了2萬6的押金,押金扣除房租后,按理說,張淑晶應該退還單親媽媽7000新臺幣。
但張淑晶卻又找了一堆理由,向單親媽媽索賠10萬新臺幣。這錢單親媽媽肯定是不愿意賠的:我都已經錄影留證了,沒有損壞房屋里的家具,憑什么讓我賠錢。
于是,張淑晶便以毀損、侵占和詐欺對單親媽媽提起了刑事和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后來和解了,民事訴訟的部分,法院算了一下日子,發現單親媽媽還需要補交6000新臺幣的租金,但對于張淑晶提出的10萬賠償,法官也覺得太過荒唐。
單親媽媽把這事捅給媒體后,媒體很快也找到了房東張淑晶,沒想到她的回應相當霸氣,她說我有勝訴判決的,怎么還要被房客欺負,根本就是遇到了租霸。
原本到這里,這場租賃糾紛還都只是房東房客各執一詞的羅生門。
可沒想到隔天,輔仁大學歷史系的一名大三女學生馬同學看到新聞后,實在是坐不住了,因為單親媽媽曝光的這間房子,就是她現在正在住的房間,而對于房東張淑晶,她也有很多話要說。
馬同學因為求學的關系,與朋友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入住這半年多以來,房東張淑晶真是讓她開了眼了。
初次見面看房時,張淑晶以馬同學要租的那間房目前的房客不在家,不能隨便開門為由,帶馬同學去了同一棟樓的另一間房。
馬同學一開始還覺得張淑晶挺尊重房客的,后來才發現,根本不是這么回事。
張淑晶帶馬同學去看的那間房非常新,非常漂亮,她跟馬同學強調,所有房間都是一模一樣的,只差在窗戶的多少和家具的擺放位置。
簽約時,張淑晶還不忘炫耀自己的履歷,說自己是大律師,非常忙,房屋出租只是她的事業版圖之一。
但入住當天,馬同學吃驚地發現,房間的狀況和之前看到的簡直是云泥之別。家具老舊,不小心會被尖角割傷,壁紙殘破不堪,垃圾只是通通被掃到了沙發下面和柜子后面藏起來。
沙發更夸張,一塊充滿污漬的臟布蓋住二手沙發,布掀開來,發現沙發滿是缺角,缺的地方用紙墊高。
這時,馬同學才發現,她所簽的合同根本就沒有注明是哪間房,礙于合約已經生效,馬同學和朋友只能咽下這口氣勉強入住。
結果入住后沒多久,更致命的問題出現了。熱水器形同虛設,洗四五分鐘后,就會變成涼水。
衛浴排水系統不良,一洗澡整個屋子都會被淹。馬同學給房東張淑晶打電話,張淑晶派水管工來修,在總管線里清理出了一大坨頭發。
接著,張淑晶卻給馬同學的父親打電話,要求他們支付五千塊的修繕費用。馬同學的父親覺得這太可笑了,總管線堵塞,你讓剛入住2周的新房客支付修繕費?
在據理力爭之后,張淑晶總算不再提五千塊的修繕費了。可其他問題依舊在陸續浮出水面。
很快,馬桶堵塞了,一直飄出陣陣惡臭。馬同學聯系房東張淑晶,張淑晶整卻整拖了17天堅持不修,馬同學每次只能跨兩條街到附近超商解手。
看房時,張淑晶表示,電費是4.5塊一度,但實際入住后,馬同學發現,電費居然是7塊錢一度,而且冬天夏天費率居然是一樣的。
馬同學是通過在張淑晶那里購買儲值電卡來交電費的,一千塊一張,她嚴重懷疑張淑晶在電費上動了手腳。
馬同學把她的經歷寫成了一篇7000字的勸世文,發在了ptt上。
沒想到,張淑晶看了這篇文章后,居然說馬同學是在刻意制造話題、操縱媒體,這是要逼死她,她要去跳樓,死了做鬼也不會放過馬同學。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馬同學的這篇討伐文一石激起了千層浪。
隨后,眾多房客紛紛跳出來,指控張淑晶的惡行,馬同學這才發現,原來有這么多跟她一樣遭遇的受害者,而且過程全都如出一轍。
罪行累累
在多名受害者的描述中,張淑晶「吸血」的過程可以總結為一個詞「看A租B」:
她會先隱藏起自己二房東的身份,假裝是房東帶人看房。看的房間一般都裝修精美,并強調家具都價格不菲。
等到簽約完畢后,張淑晶就開始巧立名目,說合同并不包括門卡、鑰匙、沙發套等物品的押金,要求房客再另外支付高額押金。
緊接著,房客入住,就會發現自己租下的房子和當初看的房子完全不同。
如果房客因為種種問題想要解約的話,張淑晶便開始不接電話,甚至會采取帶新房客看房、斷電等手段,逼現在的房客主動提出解約。
張淑晶再順勢提出高額違約金,逼房客接受。因為很多房客都是單親媽媽、學生等弱勢群體,他們有的會擔心走法律程序曠日費時,寧愿花錢消災。
更可惡的是,張淑晶還會在合約中加上不平等條款。
像是提前解約要付4個月租金當違約金、房客不接電話也要沒收押金、如果房客要求加裝了家具后卻又退租的,不但要賠償家具費用,還要另外賠付10萬塊賠償金。
有時租客在閱讀租約時,也不太容易分辨出哪些是不合理條款,或者是沒有仔細閱讀就傻傻簽約了。
張淑晶還用過「AB約」的方式欺瞞租客,以各種借口不給完整的契約書,或者事后再偷偷更改抽換內容,也不會在契約上蓋騎縫章。
在簽約時,張淑晶還要求房客在租約的「連帶保證人」欄位,簽寫親友姓名,宣稱只是用來當成聯絡人的,以免房客欠租或失聯。
但一旦你提出解約,張淑晶就會自稱是律師,恐嚇房客「你要跟我硬干啊,好啊,上手銬不要怪我啊」,還會把房客填寫的「連帶保證人」一并告進法院。
更夸張的是,有受害者表示,自己根本沒決定承租,也被哄騙著先寫下了「連帶保證人」資料,事后竟也和「連帶保證人」一并,被張淑晶誣告侵占鑰匙、遙控器等物品。
一份法院判決文件顯示,張淑晶曾把徐先生和謝先生告上了法庭,她主張說,徐、謝二人跟他簽了租屋契約,并承諾會在領薪日之后支付押金和租金。
結果后來徐、謝二人就聯系不上了,還拿走了房屋的鑰匙跟電卡。張淑晶要求徐、謝二人賠償10萬的違約金,并按年息20%計算利息。
但是徐、謝二人表示根本就沒有簽約,他們也沒有拿走鑰匙跟電卡。
法院調查此事后發現,張淑晶提供的契約書上的徐、謝二人的簽名,跟他們的真實簽名,在字形、筆順、特征上都有明顯不同。
換句話說,這簽名很有可能是偽造的,合同就是一份幽靈合同。張淑晶被判敗訴,需要支付本案的律師費。
還有一對陳姓夫婦,2013年時從臺南來臺北工作。在網上找房時,看到了張淑晶正在出租的一間兩房一廳25坪的房子,租金是1萬8,房況很好,簡直就像五星級酒店。
陳姓夫婦很快來到現場看房,到了之后,張淑晶卻問他們,廚房里的灶臺、冰箱等設施要標配還是簡配,陳姓夫婦心想,這還有區別嗎?
于是說,我們都要標配吧,結果張淑晶表示,要標配的話,租金就是2萬2了。
由于實在是太喜歡這房子了,離他們的工作地點又近,于是陳姓夫婦就同意了,并向張淑晶繳納了2個月押金和一個月房租,一共6萬6。
接著,張淑晶又表示,需要再預付水電費、瓦斯費、電卡押金等共6000塊。陳姓夫婦心里已經有點開始犯嘀咕了,還沒入住呢,7萬多塊就要沒了嗎?
但他們也沒有計較太多,說道,要不然先把合同簽了,我們再交這6000塊吧。
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簽完合同又回到房子后,看到張淑晶竟然又安排了一組人來看房,陳先生問道,這房子你不都租給我們了嗎?
怎么又帶人來看房呢?張淑晶的回答讓人瞠目結舌,她說,如果有人出價更高的話,我肯定要租給別人的。
陳姓夫婦當下就表示自己不租了,結果張淑晶一直扣著他們此前繳納的6萬6不給。對于此事件,張淑晶的解釋是,我最大的錯誤就是不該讓付不出錢,沒有資力的人住進來。
張淑晶還表示,我不懂你們臺灣的文化,我是從國外回來的,我對所有房客都一視同仁,我也不挑房客,什么單親媽媽,什么經濟有困難的人我都照單全收,所以才引來這么多素質差的人。
反正說什么都是房客的錯,要問就是,我是從國外回來的,一口一個你們臺灣人。
總之,張淑晶的惡行被媒體曝出后,短短幾天里,就有高達60多名房客組成了自救會,要向張淑晶索賠。
人們才發現,張淑晶身上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竟多達74件,這很快也引起了警方的關注。2015年3月18日,警方依照詐欺、恐嚇取財罪,將張淑晶拘提到案。
不得不說,租約糾紛鬧到需要由辦重案的刑事局介入的,還是臺灣治安史上頭一遭。
18日當晚,張淑晶被移送地檢署,檢方以詐欺取財、恐嚇取財、誣告等罪向法院申請羈押。
不過經過兩個小時半的羈押庭審理后,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新北地院庭長表示:「承租人是在看過屋況之后再跟被告簽約的,因此本院認為這與詐欺取財的要件不符。」
張淑晶眼看自己沒被抓到把柄,不知道是如釋重負還是真想要為自己喊冤,走出法院時,突然開始情緒崩潰,失聲痛哭,并大喊道:
「我給那些人一個家,他們竟然聯合起來對付我!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任何人!」還痛罵房客:「你們真的很可惡。」
張淑晶還說,「我就是因為得了癌癥,才心軟盡可能讓你們這些無資力的人有地方住,你們居然還去煽動我現在的房客,讓一個幫你們忙的人帶上手銬,被扣押,你們現在在家里睡的好嗎!」
末了,不忘沖房客們喊話,讓他們把欠她的租金和違約金還給她。
其實這不是第一次張淑晶聲稱自己患癌了,之前她在接受《57新聞王》的采訪時,就多次提及自己患有重癥肌無力癥和癌癥。
但張淑晶聲淚俱下的控訴顯然并沒能打動受害的房客們。還有房客說,請不要反復消費臺灣人的同情心了,生病這件事固然值得人同情,但并不是說得癌就等于傷害人可以無罪。
3月19日下午,受害房客們集體出面,控訴「沒良心的絕對不是他們」。
還有張淑晶的鄰居站出來爆料說,常看到張淑晶回收二手家電,再翻修后給住客使用,甚至還會去路邊撿「往生者」用過床墊并重新包膜后,當作新的給房客睡,說她是黑心房東一點都沒有冤枉她。
3月23日,張淑晶突然態度180度大轉變。她在接受東森節目專訪時,向兩位被她告的房客道歉,表示「說來說去還是我的錯,所以我很鄭重地跟你們兩位說抱歉。」
張淑晶還當場承諾,自己明天就去撤告。節目播出后,網友們紛紛炮轟張淑晶超會演,「不去當演員很浪費」。
第二天,張淑晶主動通知記者要去撤告,只是約好了3點半見面,她卻4點10分才姍姍來遲,說辭還不斷反反復復,一會兒說已經和兩個房客達成了和解,一會兒又說要看他們的態度。
最后是連地檢署都沒踏進去,開車落跑了,把涉事房客氣炸。網友們都質疑,張淑晶是為了挽回形象、減輕輿論壓力才刻意說要和解的,并不是真心要改邪歸正。
和租客們的糾紛,張淑晶還可以通過演戲,攪一攪渾水,但她違建房屋的問題是怎么都掩蓋不過去的。
在多則新聞報道中,張淑晶的出租屋被拍到存在很明顯的違建情況。3月30日上午九點半,新北市拆除大隊,前往張淑晶位于新莊福營路的公寓,要強制拆除三樓頂樓加蓋的遮雨棚。
拆除大隊長蘇志民表示:「3月23日就請張淑晶來自拆過一次,但是張淑晶沒有出現,所以現在只能強制拆除」。
對此,張淑晶再次上演了抓馬的戲份,先是去工務局靜坐抗議,接著到拆除大隊遞交陳情書后,還大吵大鬧,甚至強調如果拆除過程有損壞他的房子,她就要對拆除大隊提告。
當然這些操作都無人理會。 隨后,拆除大隊又先后拆除了張淑晶位于中和區連城路和員山路的另外3處違建。
說來也神奇,違建被拆除后,張淑晶突然安靜了好幾天,新聞上關于她的消息也少了很多,就在大家以為張淑晶事件就要到此為止了的時候,一條神秘錄音打破了平靜。
原來張淑晶這是在憋大招呢,她把歪腦筋動到了非法日租套房里,打算另辟戰場再賺「黑心錢」。
持續作妖
2015年4月15日,談話節目《57新聞王》在Facebook上表示,收到了張淑晶哥哥提供的一條神秘錄音爆料。
爆料內容是張淑晶打算利用忠孝東路的房子,將一間房隔成四個床位,并以一個床位600元的價碼,出租給大陸背包客。
張淑晶推算,4個床位,一天可以進賬2400,1個月就是7萬2。網友很快提出質疑,懷疑張淑晶沒有按照內政部規定,取得日租套房的旅館登記證、消防證明和營利登記證,屬于開設非法日租房。
而提起《57新聞王》這檔節目,它可是貢獻了不少關于張淑晶的名場面。
比如,張淑晶對曾房客說自己是律師,從德國歸來,然而在節目開場中,當主持人向她求證這點時,她卻拒絕回答,直接拔麥走人。
滑稽的是,可能因為通告費還沒發,她也沒真的走,就在門口尷尬地等人來拉。
再比如,張淑晶曾經的鄰居曾先生也登場了,他表示2013年2014年期間,張淑晶租住在他所居住的那棟樓,張淑晶不但不交房租,還虐狗,半夜還會發出莫名其妙的噪音,吵得四鄰無法睡覺。
鄰居們多次嘗試跟張淑晶溝通,但張淑晶都置之不理。最后大家聯名提告,張淑晶惡意騷擾。
曾先生曾跟張淑晶對簿公堂,他表示張淑晶出庭時有她的必殺技,那就是會先亮出醫生證明,說自己是癌癥患者,以博得同情。
《57新聞王》節目組還請來過張淑晶曾經雇傭過的木工師傅李麥克,現場還原張淑晶是如何讓他把撿來的垃圾家具,復原成「勉強能坐」的樣子。
李麥克同時揭露張淑晶房子中用的板材,都是廉價的塑合板。
除此之外,張淑晶還被爆料,與好友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同樣存在房屋糾紛。
起初,是張淑晶向新北地方法院指控,說盧姓女醫師在2006年時,買下了臺南安平的一間房子,并向銀行貸款1430萬元。
后來盧醫師資金周轉困難,請她張淑晶幫忙代還房貸,張淑晶礙于人情壓力,幫盧醫師還了逾百萬元,事后追討,對方竟拒絕返還。
2011年,盧醫師將房子脫手,但只賣得了1210萬元,不足以清償貸款,張淑晶自稱有幫盧醫代墊了220萬的貸款。如今張淑晶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盧醫師先還她51萬元。
然而,在庭審中,盧醫師卻講出了另一個版本的故事。盧醫師說她和張淑晶以前常常一起投資,這房子就是張淑晶自己買的,房價實際只有1100萬。
為了能夠超額貸款,張淑晶才把房屋登記在了高收入的盧醫師的名下。盧醫師反控張淑晶,說自己擔任眼科醫師年收入上百萬,怎么會付不起房貸。
法院調查后發現,當年銀行批準1430萬的貸款后,于當日就撥款了1070多萬。這筆錢被用于繳付房屋買賣金。
次日,銀行又分三筆匯出了60多萬、66萬和226萬,到盧醫師的賬戶。其中前兩筆以現金的形式被提走,后一筆226萬被轉入了張淑晶帳戶。
法官認為,如果盧醫師真的沒錢付貸款,怎么會把賬戶內226萬匯給張淑晶,而且張淑晶的哥哥也表示,曾聽妹妹說在臺南買了一間房子。
哥哥還曾經因為張淑晶資金周轉不開,幫張淑晶代墊過一次房貸。最終,法院認定張淑晶的說法自相矛盾,判其敗訴。
總之,《57新聞王》接連為張淑晶做了好多期節目,多到像極了八點檔電視劇,不想也因此惹上了官司。
2015年7月1日,張淑晶突然現身臺北地檢署,表示《57新聞王》在節目中說了一句:「她連4歲孩童都要告」,她認為這是誣陷,希望檢察官幫她辟謠。
巧合的是,那天張淑晶離開法院,正要回新北市新莊住處的路上,她的轎車和一臺機車發生擦撞,張淑晶車輛的保險桿被撞掉,當晚張淑晶就這樣又上了新聞。
那段時間,張淑晶就像是個明星,有什么熱搜KPI一樣...
此后張淑晶又沉寂了一年,不過她的作妖仍舊沒有結束。2016年6月14日,《蘋果日報》的指出,張淑晶被發現化名「朱嵐」,繼續在網路刊登租屋訊息。
租客陳小姐曝光,自己的合約被人動了手腳,原本談妥房租一萬六的,簽約回到家后,又接到房東的電話,說租金有誤,應該是一萬八。
陳小姐后來發現房東的真實身份就是張淑晶、想要解約退租時,對方卻說:「你說我是張淑晶,那就是在侮辱我,現在我就請秘書跟你聯絡。」
陳小姐只能向警方求助,對張淑晶提出詐欺告訴。
為了求證此事,蘋果日報的記者還特意假裝成租客,與「朱嵐」取得了聯系,并到現場看房,結果到場的果然還是張淑晶。
張淑晶上一秒還坦誠表示自己就是房東,然而下一秒在被認出之后,火速改口,說自己只是來幫朋友忙的。
「朱嵐」的化名被曝光后,張淑晶又改了化名「蔡小姐」,繼續坑殺房客。
2018年7月3日,大快人心的結局終于來了。
法院對張淑晶一案進行首次偵結,認定張淑晶自2013年起,于新北市開始租貸房屋之生意,并利用各種不當手段動輒對房客提告侵占、毀損,犯有詐欺或偽造文書罪,侵吞房客之押金,造成160人受害。
依18個誣告罪、3個詐欺取財罪,以及1個強制罪,共判張淑晶8年2月有期徒刑。這項判決也讓張淑晶成為臺灣首位因設局坑騙房客而被判刑的房東。
2019年6月,臺灣政府甚至還為張淑晶修訂了俗稱「張淑晶條款」的「包租及轉租契約」,規定房東所收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修繕爭議由房東負責是原則,可以說是針對性極強。
但張淑晶并不打算認命,她上訴高院,主張檢察官誘導租客,制作不實筆錄,故意入罪。
她強調,國稅局認定她的租金收入上千萬、有上千名房客,但如果說每份租約都有問題,那么理應被上千人告,實際上卻沒有,所以一定是有人做了偽證。
2020年12月23日,高院滿足了張淑晶的需求,再次認真研究了案子,只不過研究的結果是「考量張淑晶不認罪、尚未完全賠償被害人,改判9年8月」,可以說張淑晶是求錘得錘,越判越多。
不過這9年8個月的刑期中,有1年2月可以「易科罰金」,也就是以錢代刑,用繳納金錢的方式代替被宣告的刑期。其余部分則可上訴。也就是說,張淑晶還不用馬上去坐牢。
2019年2月,張淑晶的另一樁案子也迎來了宣判,這事還牽扯到了她的合伙人黃鐸。
張淑晶和黃鐸合伙開設了中興國際開發公司,從2013年開始,在新北市中和、板橋等地,用低價承租房屋當二房東。
黃鐸主要負責裝潢,張淑晶則主要負責招租、跟租客溝通等事宜,主要目標客群是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弱勢族群。
黃鐸曾一度被媒體誤認為是張淑晶的男友,后來被雙方否認。有趣的是,張淑晶坑起人來,就連合伙人都不放過。
此前有租客就發現,張淑晶簽約時常常以難以辨別的潦草字跡簽名,而且留下的身份證字號居然是以數字「1」開頭,只有男性的身份證字號是1開頭的。張淑晶簽字時冒用的身份,其實就是黃鐸。
2014年3月,張淑晶與黃鐸指派2人合資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員工廖某和賴某,到新北市新莊區的一處住宅外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他們并沒有給工人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摔設備。
結果施工過程中,廖某一腳踩空,不幸墜樓,雖然被送往醫院急救,但還是于3天后不治身亡。
事發后,新北市勞動檢查處查封了現場,并把張淑晶和黃鐸移送法辦,追究刑事責任。但后來,勞檢處發現兩人仍舊偷偷施工。
經過了漫長的訴訟后,2019年2月,高院判定張、黃二人業務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分別被判刑7月和8月,但仍可易科罰金,依舊不用真的坐牢。
民事部分,中興公司需支付職災補償207萬余元,張淑晶需要再另外支付連帶損賠近183萬。
在此案發生的2014年,張淑晶與黃鐸還犯下了另一起案件,正是這起案件,把張淑晶真正地送進了牢房。
2014年7月,張淑晶與黃鐸合伙租下了范姓女子位于新北市的一棟3層樓透天厝,張淑晶謊稱他們是要用作辦公室的,不會動到房屋裝潢,可后來張淑晶竟然隱瞞房東把房屋改建成了套房出租。
3層樓的透天厝被隔成1樓3間、2 樓5間、3樓3間,共11間套房出租牟利。范女士發現房子結構遭破壞后,要求返還房屋,張淑晶和黃鐸卻霸屋不還。
范女士憤而提告。2015年4月,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了,法院要求張、黃二人騰房子,但他們卻拒絕執行。
此后,張淑晶更是多次提起再審,以拖延時間,繼續出租套房賺租金。法院派人強制執行時,張淑晶還找了人假裝房客,并偽造租約,欺騙前來的法院人員。
范女士得知真相后,加碼再提告。時間來到了2021年8月,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黃二人各8個月、7個月有期徒刑,這次不能「易科罰金」了。
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點,到了張淑晶報到發監執行的時間,她卻并沒有出現。無奈之下,板橋分局只能在傍晚5點持拘票將她拘提到案。
張淑晶步入地檢署后,在執行科柜臺前求饒說求饒大喊說「再給我幾周!我不會逃的!」。但最終仍被送往臺北女子看守所強制執行。
本來張淑晶心里盤算著8個月的刑期,2022年6月就能出去了,但人在獄中坐,晴天霹靂來。
還記得剛才我們提到2020年12月23日,張淑晶被判了9年8個月有期徒刑,其中1年2月可以「易科罰金」,其余部分(8年6個月)可以上訴嗎?
2022年5月,上訴結果出來了再關8年6個月定讞。此案其實是檢方于2015年4月針對78名受害房客,對張淑晶提起的公訴。
2015年9月,檢方又針對另外56名被害人,對張淑晶提起了第二波公訴。這波公訴在2022年4月,也有了結束,張淑晶被判5年6月有期徒刑,不可易科罰金。
也就是說,張淑晶加起來可能要再坐14年牢!受害房客們直呼,真是遲來的正義!
講到這里,你以為這就是張淑晶身上的全部的案子了嗎?不,她瘋起來,甚至連自己的家人都不放過。
兄妹反目
前面我們提到,張淑晶想要經營非法日租套房生意的事,是她的哥哥爆料給媒體的。
相信大家肯定有疑問,好端端的兄妹二人,何以會鬧成這樣呢?《57新聞王》的一期節目中,張淑晶的哥哥張振盛,化名M先生,講出了他們的故事。
張振盛說小時候,兄妹二人的感情還是不錯的。張振盛外出當兵回來之后,考上了國立大學,張淑晶也跟著發憤圖強,同樣考上了國立大學。
兄妹倆畢業后,都出社會工作,可以說人生起點是非常相似的。
后來,張振盛賺了點錢,便拿去買房子然后出租,靠租金養貸,張淑晶看了覺得這個思路不錯,也做起了同樣的生意,張振盛就這樣成為了張淑晶在放租這一行里的引路人。
然而,這也成了兄妹倆關系破裂的起點。有一次,張振盛發現,他與房客的租約,被張淑晶拿去,把收款賬戶改成自己的了。
張振盛把房子委托給張淑晶來布置,結果卻意外發現,她都是拿中古的二手家具來以次充好。
還沒等張振盛說什么,張淑晶就已經先發制人,開始提告。其中一起案子是張淑晶告哥哥張振盛欠她240萬,要求返還部分借款。
但庭審時,證人作證說這筆錢是張淑晶委托哥哥代操股票的投資,理應自負盈虧,不能因沒賺錢就要求哥哥賠錢,張淑晶由此敗訴。
后來張淑晶在監獄服刑期間,又因為不滿張振盛不付雙親撫養費,再度提起訴訟。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張振盛支付16萬4239元。
事后,張振盛覺得委屈,在臉書上PO文,喊話張淑晶說:
「看清楚骨科醫師對骨穩與骨力強的評價,不要只為了打贏官司索討更多醫療費用(骨穩為自費用藥,骨力強為健保用藥),就強迫老爸施打自費藥骨穩,忽略骨穩的副作用。我彼此爭訟就算了,不要拿老人家當實驗白老鼠」。
張淑晶認為哥哥的貼文是在嘲諷自己,更導致父親不愿接受自費藥骨穩的治療,這讓張淑晶飽受精神折磨,因此張淑晶再次提告,追加索要11萬精神撫慰金。
張振盛氣得在法院開庭時,大罵張淑晶「不要臉」,被法院判拘役15日。另一邊,張淑晶也被控在過去與哥哥對簿公堂時,曾出言辱罵哥哥。
挨告后,張淑晶辯稱自己和哥哥之間的官司實在太多了,不知道法庭現在說的是哪一起。
結果,檢察官直接勘驗以往的法庭錄音,錄音顯示,在一次庭審中,張淑晶罵哥哥「假孝子」9次、「無恥」4次,已經足以貶損哥哥名譽,涉嫌公然侮辱罪。
庭后,張振盛接受記者訪問,表示「二人從小感情好」,但現在與妹妹的官司已經多到數不清有幾件,張振盛還說都是妹妹起訴他的
上一次張淑晶出現在公眾視野里,是她申請再審,列出樁樁件件,不停賣慘。
她表示自己被判太重,目前在監沒有正常收入,上面還有96歲癱瘓父親,需要支付看護費及醫療費用,親哥哥不拿錢,她只能墊付。
母親重病時的醫療費用也是她出的錢。母親因癌癥去世后,哥哥卻只字不提母親有買癌癥險。
她自己又罹患重癥肌無力罕見病,容易猝死,先前就因為無法呼吸,緊急開刀留下過疤痕。重重經濟壓力之下,她只能去借高利貸或是民間的小額借貸,高額利息讓她喘不過氣來。
她名下的車輛車牌也被臺北監理站注銷,持有的股票亦已下市,都已無價值。
在監時,哥哥連衛生紙、肥皂都不送來,讓她的日常生活都出問題,她需要申請訴訟救助。
但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她主張自己沒錢,卻又沒有提供可核查的證據,也不愿意寫保證書,所以將她的申請駁回了。
倒回到近十年前的節目,張振盛在節目中拿出了一張張淑晶十五六歲時的照片,說那個時候的張淑晶還是還是個溫柔善良、意氣風發的小女孩。
當提到張淑晶的原生家庭有些重男輕女時,張淑晶的臉上流露出了不自然的神色。
誰也不知道是什么把張淑晶變成了如今的這個樣子,在監獄里的她又會不會想起自己年少時的模樣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