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色列國、巴勒斯坦國獨立建國之前,它們所處的領土是一個統一的巴勒斯坦地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就由國際聯盟授權給英國暫時托管,但并非是英國殖民地。
英國托管的這塊巴勒斯坦地區,面積大約有10萬平方公里,范圍包含現在的以色列國、巴勒斯坦國、約旦哈希姆王國,只是在1946年約旦河東岸的約旦率先擺脫英國托管,獨立建國,畢竟約旦從受到英國托管沒多久,就建立了一個外約旦酋長國,具有國家的雛形,獨立出去很容易。
而約旦河西岸的大片巴勒斯坦地區,并沒有嘗試過建立國家,所以只能根據巴勒斯坦地區的實際情況來做安排。
事實是,到了上世紀四十年代末期,巴勒斯坦地區已經形成了兩大族群對立的格局,一方是久居的阿拉伯人,一方是后來移民的猶太人。
因為猶太人很久以前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過國家,它們認為巴勒斯坦地區才是猶太人的故土,在猶太復國主義思潮的影響下,大批分散在海外的猶太人開始向巴勒斯坦地區移民,尤其是經歷二戰被屠殺的厄運,猶太人加速“回鄉”的欲望更加強烈。
這樣一來,“外來”移民的猶太人和“本土”世居的阿拉伯人就形成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猶太人非要回故土,阿拉伯人不想猶太人占據自己的地盤,為此還發生了1936年的巴勒斯坦大起義、1944猶太人起事等民族主義事件,這都是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矛盾爆發的體現。
彼時的英國,在二戰中元氣大傷,同時又無法管控巴勒斯坦地區兩大族群的矛盾,所以有意在托管巴勒斯坦地區的問題上放手。到了1947年4月2日,英國正式向聯合國提交了有關巴勒斯坦地區未來安排的議案,計劃在1948年8月1日結束對巴勒斯坦地區的托管,并全面撤出英軍部隊,然后由聯合國主導在該地建立新的國家。
既然英國把球踢出去了,那聯合國作為體現國際秩序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就得接下這個球,在英國的要求下,聯合國第二屆大會還成立了專門委員會來研究巴勒斯坦問題,并在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對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巴勒斯坦地區巴以分治方案進行表決,這就是我們所熟悉的“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也稱呼為聯合國巴勒斯坦托管地分割方案。
表決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點:
第一:英國要在1948年8月1日之前結束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委任統治,并撤出軍隊;第二:在總面積有2.7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分別建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第三:成立耶路撒冷市,由聯合國治理。
表面上看,分治方案挺簡單,似乎尋求讓阿拉伯人和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區上和平共榮,比較符合國際社會的期待。
而且,聯合國各個成員國在表決時,其結果也反映了巴以分治方案的可行性。
當時,聯合國共有57個成員國,投下贊成票的國家占據33個,分別是:蘇聯、捷克斯洛伐克、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比利時、丹麥、法國、冰島、盧森堡、荷蘭、挪威、瑞典、加拿大、美國、玻利維亞、巴西、哥斯達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危地馬拉、海地、尼加拉瓜、巴拿馬、巴拉圭、秘魯、烏拉圭、委內瑞拉、利比里亞、南非聯邦、澳大利亞、新西蘭、菲律賓。
投下反對票的國家有13個,分別是:土耳其、希臘王國、古巴、埃及、阿富汗王國、印度、伊朗王國、伊拉克王國、黎巴嫩、巴基斯坦、沙特、敘利亞、也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國。
投下棄權票的國家有10個,分別是:南斯拉夫、英國、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墨西哥、埃塞俄比亞、中國。
缺席投票的是泰國。
由此可見以美國為首的西歐資本主義國家和以蘇聯為首的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都是支持巴以分治方案的;而英國作為巴勒斯坦地區的托管國以棄權表示中立,可伊斯蘭國家和阿拉伯國家則普遍反對決議案。
中國的投票權當時是在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手中,以棄權票來表明對巴以分治方案的不贊同也不反對。
如果把棄權票和反對票合起來,也有23個國家對該決議有不同的看法,關鍵就在于181號決議的不公平性。
因為決議給猶太人建立的猶太國和阿拉伯人建立的巴勒斯坦國的地盤并非是對半分,反而更傾向于以色列,其中劃給以色列國的地盤面積有14942平方公里,約占巴勒斯坦地區總面積的57%,人口中阿拉伯人為40.7萬人,猶太人為49.8萬人;劃給巴勒斯坦國的地盤面積只有11203平方公里,約占當時巴勒斯坦總面積的43%,人口中阿拉伯人為72.5萬人,猶太人為1萬人。
明明猶太人規模很小,卻得到了巴勒斯坦地區一大半的面積,而阿拉伯人占據絕大多數,反而獲得了少部分。
所以,決議一出,立即受到了猶太人的歡迎,在1948年5月14日成功建立了以色列國,可阿拉伯人不高興了,根本不認可聯大181號決議,不僅沒有同步建立巴勒斯坦國,反而還在以色列國建立的第二天,即5月15日,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也門、阿聯酋、埃及、約旦組成的阿拉伯國家聯盟突然集結了2萬多人進攻以色列,謀求趕走以色列人,來維護巴勒斯坦地區阿拉伯人的利益,至此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
阿拉伯聯軍這一打,不僅沒趕走以色列,反而還在群毆戰中被虐,原本巴以分治協議劃分給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地盤也被以色列占領了一部分;在這場戰爭中阿拉伯人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的目標也遲遲沒有實現。
直到五次中東戰爭結束,阿拉伯人越戰越敗,巴勒斯坦地區阿拉伯人眼瞅著以色列越發強勢,主政巴勒斯坦的政治實體——巴解組織,遂選擇接受事實,于1988年11月15日通過《獨立宣言》,宣布接受聯大第181號決議,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
只是現在的巴勒斯坦國獨立至今,雖然得到了全球三分之二的國家承認,但根本沒有得到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主要西方國家的承認,連成為聯合國正式成員國都被美國一票否決,弄得國不像國。
以至于巴勒斯坦國總統阿巴斯不得不承認,阿拉伯國家在1947年拒絕聯大181號決議是一個錯誤,可惜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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