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雖然身為大明王朝開國第一批藩王,但是歷代秦王的生育能力都很一般,以至于到了明憲宗成化年間,不過只有區區八家郡王。和動輒幾十位郡王的太原晉藩、開封周藩、大同代藩相比,實在是有些相形見絀。
首封秦愍王朱樉共六子,長子秦隱王襲爵,第六子安定王削爵廢為庶人,這一脈傳了四家郡王。秦隱王共四子,其中有三位秦王:僖王、懷王和康王,這一脈只傳了一家郡王。秦康王共四子,長子秦惠王襲爵,這一脈傳了三家郡王。他們在成化年間都有哪些故事,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秦愍王朱樉劇照
秦愍王一脈
愍王共六子,嫡長子即秦隱王朱尚炳,嫡次子封永興王,其余四個庶子分別封為保安王、興平王、永壽王和安定王。
- 永興王府
首封永興王朱尚烈,太祖第十七孫、秦愍王嫡次子,永樂元年(1403年)冊封,永樂十六年(1418年)去世,終年三十五歲,謚曰懿簡。
朱志墣,懿簡王庶長子,永樂二十年(1422年)襲爵,景泰五年(1454年)去世,終年四十八歲,謚曰恭憲。
朱公鉐,恭憲王庶長子,景泰六年(1455年)襲爵。成化二年(1466年)二月,朱公鉐向朝廷上奏,為兩位堂弟朱公鈴、朱公鎧求情。
明英宗奪門之變劇照
朱公鈴兄弟,是朱公鉐叔父鎮國將軍朱志埁的兒子,早在天順元年(1457年)的時候,因為“不遵祖訓,恣為內亂欺毀”的罪名,被削爵廢為庶人。當時明英宗朱祁鎮剛剛奪門復辟成功,正在優待宗室之時,二人卻因罪削爵,可見所作所為極其惡劣。經過近十年的反省,永興王趁著大赦天下的時候為他們求情,讓其得以復職。
甲戌,復永興王府庶人公鈴、公鎧輔國將軍職。先是公鈴、公鎧有罪,降為庶人。至是永興王公鉐比擬赦原奏請,故皆復之。—《明憲宗實錄卷二十六》
當年四月,朱公鉐再次上奏,稱西安左衛指揮使戴璽之女,已經與自己嫡長子朱誠瀾成婚,希望能夠讓戴璽留在西安,不要另調其他衛所。
明代對于宗室防范甚嚴,像戴璽這樣的實權武官,原則上不能和藩王同處一地。當然解決方案也是有的,那就是讓戴指揮使“原衛食祿閑居”,也就是掛職吃個空餉。
明代秦王府復原圖
成化六年(1470年)九月,剛剛復職沒多久的朱公鈴,又犯了兩條忌諱,一是擅自收用了一些自行凈身的閹人,一是學習燒煉金丹之術,受到了憲宗皇帝的嚴厲訓斥。
己卯,陜西鎮守等官奏:“秦府輔國將軍公鈴擅收私自凈身人,及學燒煉金丹邪術。”上降敕切責之,俾其改過自新,毋貽后悔。—《明憲宗實錄卷八十三》
- 保安王府
首封保安王朱尚煜,太祖第二十二孫,秦愍王第三子,永樂元年(1403年)冊封,永樂八年(1410年)去世,終年二十六歲,謚曰懷僖。
朱志坰,懷僖王庶長子,永樂十九年(1421年)襲爵,正統元年(1436年)去世,終年二十七歲,謚曰悼順。王妃何氏,成化九年(1473年)去世。
明代秦王府城墻遺跡
朱公鋉,悼順王嫡次子,正統十一年(1446年)襲爵。成化十年(1474年),其歲祿本色米的份額增加一百石。
成化十一年(1475年)九月初四日,保安王朱公鋉去世,終年四十一歲,謚曰莊簡。成化十四年(1478年)九月,朝廷遣靖遠伯王添充正使,冊封莊簡王嫡長子朱誠潢為保安王,其夫人何氏進封為保安王妃。
- 興平王府
首封興平王朱尚烐,太祖第三十一孫、秦愍王第四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冊封,正統十四年(1449年)去世,享年六十一歲,謚曰恭靖。
朱志?,恭靖王嫡次子,景泰二年(1451年)襲爵,天順元年(1457年)去世,終年三十七歲,謚曰莊惠。
太宗朱棣劇照
朱公鑠,莊惠王庶長子,天順二年(1458年)襲爵。天順八年(1464年)九月,朝廷派富陽伯李輿為正使,冊封南城兵馬副指揮吳文之女吳氏為興平王妃。李輿的父親李茂芳,那可是太宗朱棣的嫡親外孫。
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一月十一日,永壽王朱公鑠去世,終年三十歲,謚曰安僖。王妃吳氏及宮眷,朝廷先是每年賜米三十石,后來又增加到五十石。
辛酉,加賜秦府興平安僖王妃吳氏食米歲二十石。先是王薨,已賜吳氏食米歲三十石。至是秦王又為奏請,故加賜焉。—《明憲宗實錄卷一百八十二》
- 永壽王府
首封永壽王朱尚灴,太祖第三十二孫、秦愍王第五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冊封,永樂十八年(1420年)去世,終年三十一歲,謚曰懷簡。
朱志埴,懷簡王嫡長子,宣德六年(1430年)襲爵,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初一日去世,享年五十七歲,謚曰安惠。
成化八年(1472年)九月,朝廷遣駙馬都尉楊偉為正使,冊封安惠王長子朱公鋌為永壽王,夫人傅氏進封永壽王妃。
憲宗朱見深畫像
然而好景不長,成化九年(1473年)正月三十日,襲爵不久的永壽王朱公鋌去世,終年三十六歲,謚曰康定。這位康定王是嫡子,所以之前封為永壽王長子,并沒有歲祿。現在襲爵僅幾個月就去世,王府內用度窘迫,故而其母胡氏上奏朝廷,請求本年祿米如舊支取,憲宗當即允準。
甲辰,永壽安惠王妃胡氏奏:“子公鋌襲封王爵薨,所遺宮眷無以自給,乞祿米如舊關支。”從之。—《明憲宗實錄卷一百十四》
成化十二年(1476年)三月,朝廷遣安鄉伯張寧為正使,冊封康定王庶長子鎮國將軍朱誠淋為永壽王。
- 安定庶人
首封安定王朱尚炌,太祖四十三孫、秦愍王第六子,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冊封,永樂十七年(1419年)因意圖謀反,被削爵廢為庶人,發泗州(今安徽泗縣)守祖陵,正統元年(1436年)重回西安,于秦愍王墳園居住。
秦愍王墓
對于這一支庶人,大明朝廷依然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懷。據巡撫陜西左副都御史馬文升的上奏可知,朱尚炌一家四十五口,每年支取糧食一百六十二石,廚料銀四百八十六兩。馬文升認為糧食易得,銀兩難辦,建議將廚料銀折合成糧食,按月于永豐倉支送。
戊子,命秦府庶人尚炌等男婦四十五口月糧、廚料,每口通折米二石五斗五升,按月支給。從巡撫左副都御史馬文升奏也。—《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這樣折算之后,朱尚炌一家最終落到每個人頭上,每月的糧食配額是二石五斗五升。根據前文的數據換算,朝廷給的比例是一石大米約合四錢銀子。但是這個比例經常會波動,成化末年的時候一石大米甚至可換四兩銀子,算起來朱尚炌一家還是賺了。
憲宗朱見深劇照
到了成化十一年(1475年),朱尚炌之子朱志野上奏朝廷,稱父親被廢黜之時,自己尚未出生,請求像晉藩永和王長子一樣,能夠恢復宗室的身份。但是永和王的罪是亂倫,朱尚炌的罪是謀反,輕重程度完全不一樣。明代宗室只要謀反,那后代基本無法翻身。
秦隱王一脈
隱王共四子,嫡長子即秦僖王朱志堩,無嗣。其余三個庶子分別為秦懷王(無嗣)、秦康王和宜川王。
- 宜川王府
首封宜川王朱志堢,秦隱王第四子,宣德二年(1427年)冊封,正統十三年(1448年)去世,終年三十九歲,謚曰莊靖。
成化年間秦藩宗室世系圖
朱公鋺,莊靖王庶長子,景泰三年(1452年)襲爵。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朝廷派禮部左侍郎鄒干為正使,冊封西城兵馬副指揮程弘之女程氏為宜川王妃。這里有一個疑問,因為從年齡來算,此時的朱公鋺已經三十歲,那么這位王妃大概率是繼妃。
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二十九日,宜川王朱公鋺去世,終年四十九歲,謚曰榮順。
秦康王一脈
康王共四子,嫡長子即秦惠王朱公錫,其余三個庶子分別封為臨潼王、郃陽王和汧陽王。
- 臨潼王府
朱公銘,康王庶長子,正統七年(1442年)冊封為臨潼王。
按照規矩,親王及郡王的歲祿,都是由本府自行收支。憲宗即位后,以“廉干”著稱的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余子俊,出任陜西布政司右參政,然后提出了一條建議:“郡王以下祿米收支于親王府倉,而將軍以下則于有司官倉”。
這條新政,一方面可以加強親王對郡王的掌控力度,一方面也可以將中下級宗室徹底拿捏在朝廷手里,可以說對于親王和有司官員是一個雙贏。不過對于郡王來說,這樣一改就太不方便了,所以臨潼王在成化七年(1471年)的時候上奏,以“月給不便,日用甚艱”的理由,請求還是如舊由本府收支。
秦康王墓
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十六日,臨潼王朱公銘去世,終年四十一歲,謚曰惠簡。成化十三年(1477年)四月,朝廷遣安順伯薛珤為正使,冊封惠簡王嫡長子朱誠澯為臨潼王。
這位嗣封臨潼王很有賢王風范,以陜西饑荒為由,請朝廷不必差官修造已故王妃紀氏的墳園,王府會自行安排。
己酉,臨潼王誠澯奏陜西歲歉,軍民饑窘,乞免差官造故妃紀氏墳。工部覆奏,宜令所司以原定工料銀送府自造,從之。—《明憲宗實錄卷二百六十三》
- 郃陽王府
朱公鏜,康王庶次子,正統七年(1442年)冊封為郃陽王,成化七年(1471年)十一月十二日去世,終年四十歲,謚曰惠恭。
成化十二年(1476年)三月,朝廷遣安鄉伯張寧為正使,冊封惠恭王庶長子鎮國將軍朱誠泓為郃陽王。
- 汧陽王府
朱公鏳,康王庶第三子,正統十一年(1446年)冊封為汧陽王。
明代首封郡王的歲祿雖然是二千石,但里面本色、折色的比例卻大有講究,可以是對半開,也可以像朱公鏳那樣只有五百石本色米。
明代親王府復原圖
成化五年(1469年)閏二月,朱公鏳上奏朝廷,稱自己“日用不給”,希望能像兄長臨潼王一樣,將本色米增加到七百石。
癸亥,賜汧陽王公鏳本色祿米七百石。王初封歲給祿米二千石,內五百石本色,余皆折支。至是以日用不給,乞增本色二百石如臨潼王例。從之。—《明憲宗實錄卷六十四》
這其實是一個套娃行為,天順元年(1457年)的時候,臨潼王朱公銘奏稱本府“費用浩大”,希望能像永興王一樣量增本色米。景泰四年(1453年)的時候,永興王朱志墣奏稱自己“宮眷頗多,用度不足”,希望像韓藩樂平王一樣,將本色米增加到七百石。而樂平王朱沖烋則是在當年年初的時候,奏稱自己“素無蓄積,日用艱難”,一番討價還價,把本色米的比例增加到了七百石。由此一環套一環,大家都有樣學樣。
結語:和隔壁太原晉藩、大同代藩相比,秦藩的宗室幾乎可以用老實巴交來形容。成化年間秦藩最大的丑聞,發生在永壽王府儀賓王增身上。
朱誠泳手跡
這位王儀賓先是將女兒許婚給了汧陽王朱公鏳第七子朱誠溧,后來看到宜川榮順王朱公鋺之子朱朱誠灌將襲封郡王,立刻悔婚要攀高枝。恰好這時候朝廷有明旨:“不許重結王親”,朱誠灌也不肯再選王氏為王妃。王增不依不饒,和朱誠灌之間大打口水官司,甚至驚動了尚在守孝的鎮安王朱誠泳。
這件事不算什么,很容易處置,但朱誠泳在給憲宗的奏疏之中自稱為“弟”,引發了都察院的彈劾,要求對鎮安王府的教授胡廷倫進行治罪。胡教授援引《皇明祖訓》進行抗辯,逼得左副都御史邊鏞不得不認錯。
既而教授胡廷倫援引《祖訓》,例應稱弟。至是增擬贖杖還職,誠灌、廷倫宥之。仍命都察院具陳所參輔導官不當稱弟之故以聞。左副都御史邊鏞等具奏服罪,宥之。—《明憲宗實錄卷二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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