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難之后,建文帝父子的去向,一直是人們茶余飯后閑談歷史的熱點話題。成書于正德朝的《傳信錄》,記載了一個相當(dāng)勁爆的故事:
朱棣稱帝后的某一日,在宮中遇到一個只有兩三歲的小男孩。小男孩一見到他便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拉著龍袍向其哭訴:“爺爺,我肚子好餓啊!”
這個小男孩乃是建文帝之子。朱棣看到他這般模樣,心生憐惜不禁悲痛不已:“你生在帝王家,哪有餓死的道理?就連我現(xiàn)在坐的皇位,本來也是你父親的,終有一日,會還給你的。”
自那以后,朱棣就把這個小男孩陽仔身邊,視他為親孫,并給他取名為:朱瞻基。
明代幼年皇子劇照
“我朝宣宗章皇帝乃建文君子也。建文君城破南遁,宣宗時方二、三歲,蓋天命所在,幸而存焉。太宗文皇帝既有天下,一日進(jìn)宮,內(nèi)有一老媼,蓋乳養(yǎng)宣宗者,密令趨前跪伏,求食于太宗。宣宗遂挽太宗之衣而號曰:‘孩兒餓矣!’太宗曰:‘汝在帝王家,寧有飢餓之理?第我今所居之位,乃汝父之物。汝尚幼,且寧耐,吾終須還了汝耳。’言已,泣數(shù)行。自后隨侍太宗如親孫,及遷都北京,遂以皇太孫監(jiān)國。”(《皇明傳信錄》)
也就是說,明宣宗朱瞻基實為建文帝之子,而非明成祖親孫、明仁宗之子。按其年齡推斷,明宣宗當(dāng)為建文帝幼子朱文圭。果真如此嗎?
囚禁五十余年的可憐人
朱文圭,生于建文三年(1401年),為建文帝朱允炆的嫡次子,生母建文皇后馬氏。
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十三日,谷王朱橞、曹國公李景隆里應(yīng)外合,打開位于京師西北角的金川門放靖難軍入城,歷時四年的靖難之役就此告終。
靖難軍攻克京師時,走投無路的建文帝表現(xiàn)出了一絲身為帝王的氣概,堅決不愿向四叔行牽羊禮,而是選擇在宮中舉火自焚。事后,朱棣一方雖聲稱在火場找到了建文帝夫婦的尸身,但史學(xué)界認(rèn)定其借火而遁者為數(shù)眾多,故一般對建文帝朱允炆及太子朱文奎父子的描述為不知所終。
當(dāng)然這個不知所終并不適用于建文帝一大家子,時年僅僅兩歲的朱文圭便落入了叔祖之手。《傳信錄》所載應(yīng)當(dāng)也是據(jù)此延伸而來。
這一說法非常有市場,以至于流傳甚廣,就連萬歷時期的狀元焦竑,都把此事當(dāng)做奇聞異事收錄于其所編撰的《國朝獻(xiàn)徵錄》,只不過將故事稍稍做了簡化,并刪掉這個男孩就是朱瞻基一節(jié),改了種說法。
“世傳:‘成祖入宮時,建文君有幼子,老媼教之牽成祖衣,哭跪前求食曰:‘孩兒餓矣!饑殺孩兒矣!’成祖亦哭曰:‘汝生帝王家,有餓死理?’命善撫之。’不知此建文君第幾子,抑即太子、少子也。或曰牽衣哭者,成祖育諸宮中。未詳。”(《國朝獻(xiàn)徵錄·建文少子傳》)
明成祖劇照
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篇》中,對此進(jìn)行了批判,表示這種觀點類似于民間傳言元順帝乃宋恭帝之子一般,完全是牽強(qiáng)附會的胡說八道。
“《傳信錄》云:宣宗皇帝,乃建文君之子,傳至世宗,皆建文之后。此語尤可詫。蓋祖宋太祖留柴世宗二子,及元末所傳順帝為宋端王合尊幼子二事,而附會之耳。乃不自揆,僭稱傳信,此與近日造'二陵信史'者何異!庸妄人自名為信,他人何嘗信之。此皆因本朝史氏失職,以至于此。”(《萬歷野獲篇·建文君出亡》)
沈德符之說言之有理。試想若朱瞻基真是朱文圭,那意味著自明宣宗以后,所有皇帝全是建文帝的血脈,皇位又回到了朱標(biāo)一系。那不相當(dāng)于他朱棣白白起兵靖難了。早知如此靖難之后何必稱帝,直接讓大哥的子孫繼承皇位,自己當(dāng)個周公多好,何必背這千古罵名。
何況明成祖與明宣宗之間,還隔著個明仁宗,并非直接傳位,朱胖胖同志又不是沒親兒子,他朱棣何德何能可以確保皇位能順利傳到自己的假孫、明仁宗的假子頭上?
是故朱瞻基乃朱文圭之說,屬于典型的野史不言可知,且野得非常離譜。能編撰出這種謠言并廣為流傳,可見靖難之后燕系帝室與南方士族之間存在的矛盾有多大,以至于要如此編排皇室。
那么靖難之后,朱文圭去哪里了呢?
明成祖雖打著“靖難”和“恢復(fù)祖制”的旗號,可畢竟屬于謀朝篡位,所以面對朱文圭這個年僅兩歲,尚在襁褓之中的侄孫,不禁犯起了愁。殺了吧,恐怕會引起天下人的反感。不殺吧,身份敏感,始終是隱患。思來想去只能先囚禁再說。
所以朱文圭的確被叔祖養(yǎng)了起來,不過供養(yǎng)的方式有點特殊,只給他一片小小的咫尺天地,周遭有重兵守護(hù)。因其屬于沒有封號的庶人,又是建文帝之子,故史稱“建庶人”。
漢庶人朱高煦劇照
朱文圭頂著建庶人的名頭,在這方小天地中,整整經(jīng)歷了五個時代:永樂、洪熙、宣德、正統(tǒng)、景泰。
直到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大明戰(zhàn)神、太上皇朱祁鎮(zhèn),趁著弟弟明代宗病重,三天未視朝的機(jī)會,在石亨、徐有貞等外臣的協(xié)助下發(fā)動政變,重新君臨天下,朱文圭那如死水般的生活才迎來轉(zhuǎn)機(jī)。
明英宗復(fù)辟后,廢兄弟、殺功臣,加上土木堡的“優(yōu)秀”表現(xiàn),天子叫門的“優(yōu)雅”嗓音,讓他大失人望。急于挽尊之下,不禁對大小臣工、宗親大發(fā)利是。
許是八年的幽禁生活生活讓明英宗感同身受,又或是為進(jìn)一步收攏人心,決心推恩朱文圭這位建庶人,及吳王朱允熥之子吳庶人這兩支身份敏感的宗室成員。一日,他對翰林學(xué)士、吏部尚書兼內(nèi)閣成員李賢這位重臣表示“親親之意,實所不忍。”李賢對此大加贊賞。面對身邊人的擔(dān)心,他坦然表示“有天命者,任自為之”。
釋放朱文圭的決議就此形成。天順元年(1457年)十月,建庶人朱文圭、吳庶人等十八人被安置于中都鳳陽府,獲得有限的自由:每月提供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十斤、木炭三百斤,允許其“自擇婚配”,但不得離開居住之所,不得與其他禁錮與鳳陽的庶人交通,更不得接觸當(dāng)?shù)匕傩眨挥小坝H戚許相往來”,采買各類物品需經(jīng)由指定的魯博等六名內(nèi)使之手。
“丙辰,釋建文君子孫,安置鳳陽。敕太監(jiān)雷春等曰:‘朕眷念宗室至親,雖在不原,亦令得所。今遣太監(jiān)吳昱管送吳庶人及其母楊氏等共一十八名口,前去鳳陽居住。每月令所司支與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十斤、木炭三百斤,聽于軍民之家自擇婚配,其親戚許相往來。其余閑雜之人并各王府,不許往來交通。若因衣服飲食之類,許出街市交易,買賣差出。內(nèi)使魯博、黃父住、劉敬、潘成、趙玉、韋州就,與庶人看守門戶,出入使令。爾春等須要照顧防閑,令其安分守法,亦宜以禮優(yōu)待,毋得忽慢,庶副朕眷念宗室之意。’”(《明英宗實錄》)
究竟被關(guān)押在鳳陽還是京師
朱文圭因自幼被囚,一關(guān)就是55年,以至于其出來時連牛馬不能識。那么這期間他究竟被關(guān)押在哪呢?
據(jù)《明史》記載,朱文圭落入叔祖之手后,被囚禁在中都的廣安宮。
“少子文圭。年二歲,成祖入,幽之中都廣安宮,號為建庶人。英宗復(fù)辟,憐庶人無罪久系,欲釋之,左右或以為不可。帝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大學(xué)士李賢贊曰:“此堯、舜之心也。”遂請于太后,命內(nèi)臣牛玉往出之。聽居鳳陽,婚娶出入使自便。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余人,給使令。”(《《明史·諸王傳》)
中都鳳陽府遺址
這一記載應(yīng)當(dāng)基于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和焦竑的《國朝獻(xiàn)徵錄》:
“皇太子文奎,建文君長子也。以洪武二十九年十月晦生,三十(一)年建文立,冊封為皇太子詔天下,四年靖難兵至,時年七歲不知所終。又有少子文圭,即建庶人也。二歲而幽中都廣安宮,天順中赦從自便,給歲奉、妾媵、閽者。”(《弇山堂別集·卷三十一·東宮記》)
“少子文圭,建文三年生。生二歲,建文君遜位。靖難后號建庶人者是也。幽中都廣安宮。英宗復(fù)辟,憐庶人無罪久系禁,欲寬庶人。李賢贊曰:‘堯舜心也。’請于太后,出于鳳陽,歲給薪米,聽婚娶,出入自便。又與閽者二十人,婢妾十余人給使令。遣奄牛玉入禁諭庶人。庶人大地頓首,謝且喜且悲。有阻議者。上曰:‘有天命,任自之。’庶人入禁時,纔二歲,年五十六七始出鳳陽,不識牛馬。”(《國朝獻(xiàn)徵錄·建文少子傳》)
此內(nèi)容初看沒有什么問題,可細(xì)細(xì)品鑒卻可發(fā)現(xiàn)內(nèi)中充滿矛盾。
中都即明太祖的老家鳳陽府,與南京應(yīng)天府(南都)、北京順天府(北都)并稱大明三都,為明朝三大政治中心之一,明朝風(fēng)水寶地龍脈地氣所在。
鳳陽本屬濠州臨淮縣,元末朱元璋打敗張士誠占領(lǐng)濠州后,改濠州為臨濠府。洪武六年(1373年)改臨濠府為中立府。洪武七年,析臨淮縣太平、清洛、廣德、永豐四鄉(xiāng)設(shè)立新縣,因位于鳳凰山之南,名之曰鳳陽縣,并改中立府為鳳陽府,府縣同治。
不過中都的營建在此之前便已開始。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詔以臨濠為中都”,“命有司建置城池、宮闕如京師之制”,位置就在后來的鳳陽府城所在。
明中都的城池規(guī)劃,規(guī)模宏大、布局嚴(yán)謹(jǐn)、防御體系完善、功能分區(qū)明確,無不體現(xiàn)了中國古代都城建設(shè)的最高水平。然而最終卻成了一個巨大的爛尾工程。
洪武八年(1375年),明太祖突然下令停止對中都的建設(shè)。自洪武三年始至洪武八年,經(jīng)過六年建設(shè),中都的宮城及禁垣的城墻和宮殿基本建成,但外城沒能建設(shè)完畢,也就是說,中都完整的城墻只有宮城和皇城兩道。
既然關(guān)押朱文圭的地方為廣安宮,那么它必然處于中都最核心的宮城之中,也即本就被關(guān)押在鳳陽府。又何來“出之鳳陽”?
明中都復(fù)原模型
何況中都在罷建后的600多年歲月里,經(jīng)歷了漫長的毀損和破壞過程。這一行為早在洪武朝便以開始。比如明太祖曾出家的皇覺寺,便位于規(guī)劃中鳳陽府城內(nèi),元末毀于戰(zhàn)火,洪武十六年(1383年)他下詔在故址重建該寺,并御筆命名為大龍興寺,營建過程中就曾大量拆用大內(nèi)宮材。永樂年間,又拆除中都皇城用以修繕位于盱眙的明祖陵。也就是說自洪武末期開始,鳳陽宮城便以殘破。
再說當(dāng)時專門用以關(guān)押宗室的大牢:鳳陽高墻尚無蹤跡。處理罪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發(fā)配本支先王墳園;二是羈押京師,嚴(yán)加看管;三是發(fā)配泗州祖陵;四是囚禁于防范嚴(yán)密的地方衛(wèi)所。鳳陽幾乎不在羈押罪宗的考慮范圍之內(nèi)。
直到景泰二年(1451年),岷藩廣通王朱徽煠和陽宗王朱徽焟,因為勾結(jié)苗民造反而被廢為庶人,明代宗思慮再三才將二人發(fā)配鳳陽監(jiān)禁,這是第一例罪宗羈押中都的事例。為讓朱徽煠兄弟安穩(wěn)服刑,皇帝陛下特意交代守備鳳陽太監(jiān)雷春,要求二庶人的住所要有“墻垣、房屋和門禁”,又派奉御來翟去鳳陽收掌廣通王住所的門禁鎖鑰,并命提督留守司管軍嚴(yán)加巡邏。此為鳳陽高墻的雛形,此后重罪罪宗發(fā)配鳳陽才成為定例。
也就是說,直到景泰朝,鳳陽并無高墻,本身又殘破。明成祖有多大的心,才會安心地把朱文圭這顆定時炸彈安置在鳳陽宮城之中?
《明實錄》對明英宗釋放朱文圭等人的一節(jié),用的是“送吳庶人及其母楊氏等共一十八名口前去鳳陽居住”,“遣人送至鳳陽居住”這樣的表述。按其文意,顯然此前五十余年中,朱文圭等人并不在鳳陽,否則何必明確表示是“送至鳳陽”呢。
“又敕在廷文武群臣曰:‘朕恭膺天命,復(fù)承祖宗大統(tǒng),夙夜憂勤,欲使天下群生咸德其所,而況宗室至親者哉!爰念建庶人等,自幼為前人所累,拘幽至今五十余年,憫此遺孤,特從寬貸。用是厚加賞賚。遣人送至鳳陽居住。月給廩餼,以安其生。仍聽婚姻,以續(xù)其后,庶副朕眷念親親之意。’”(《明英宗實錄》)
故宮:明代紫禁城
既然最初不是羈押在鳳陽,那又會是哪里呢?唯一的可能便是京師。最初羈押在南京,遷都后羈押在北京。其實仔細(xì)想想便會明白,朱標(biāo)一系成員,對朱棣一系的皇位構(gòu)成重大威脅,置于眼皮子底下才最安全,豈會冒然安置于千里之外。
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篇》中同樣持這一觀點,并對王世貞的羈押“中都廣安宮”說,進(jìn)行了駁斥:
“天順元年十月,上命太監(jiān)吳昱,送建文君子孫、建吳二庶人、并其母楊氏,共一十八口,鳳陽居住。每月支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千斤、木炭三百斤,聽其自擇婚配,衣食許出市交易。仍令內(nèi)使魯傳等看守門戶,詔諭在廷文武知之。按此詔則從京師送至鳳陽,而謂久錮中都廣安宮,赦從自便者,誤也。弇州亦因而不改,又誤以為天順?biāo)哪瓿鲋P陽,亦非是。”(《萬歷野獲篇·建吳二庶人》)
建庶人后續(xù)
《明史》稱朱文圭獲釋后“未幾卒”,也即沒多久便去世了。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篇·建吳二庶人》中,同樣宣稱其“未幾而逝”。王世貞認(rèn)為他在獲釋后還活了幾年,《弇山堂別集》的記載為獲釋后“又二歲而終”。
然而這又屬于誤記,朱文圭獲釋后又活了很長時間,及至成化年間都有他活動的相關(guān)記錄。
成化三年(1467年)九月,南京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覃包奏稱建庶人、吳庶人遷居鳳陽時帶來的帳幔、鞾履(即靴履,也就是靴子)已經(jīng)“歲久敝盡”,另十八口人中已有五人過世,每年供給的布縑綿絮因此減量,但其自行采買的六名“女奴”并無衣布供應(yīng),是否需要予以增補(bǔ)?工部的意見是讓覃包“勘議給賜”,明憲宗予以恩準(zhǔn)。
“辛未……南京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覃包等奏:‘建庶人、吳庶人自天順初安置鳳陽。其帶來帳幔、鞾履歲久敝盡。又其人口一十八名,歲給布縑綿絮。后死亡者五人,因減給。而今所買女奴六人,俱無衣布應(yīng)用,宜量為修補(bǔ),以廣恩待之意。’事下工部。請仍命包等勘議給賜。從之。”(《明憲宗實錄》)
明憲宗劇照
注意,這里的用詞為“建庶人”,且是天順初安置鳳陽的建庶人,也就是朱文圭本人。若朱文圭真的“未幾卒”或“又二歲而終”,那么奏疏中提及他時,用詞當(dāng)為“故建庶人”。覃包的稱呼無疑表明他依然在世。
次月,淮揚(yáng)巡撫滕昭也上了一封涉及建庶人的奏疏。他奏稱建庶人、吳庶人安置在鳳陽城中,監(jiān)視官軍因此每天都要在近周巡邏守護(hù),鬧得動靜很大,恐怕會驚擾到皇陵。況且鳳陽“城池不修”,若有人借用二人省份身份生事,倉促之間難以防御。
他的處置意見是廢除鳳陽高墻,把墻內(nèi)宗室盡數(shù)遷移,普通宗室庶人送歸藩地管理,建庶人和吳庶人則送往有衛(wèi)所軍駐扎的城池,或遷移到鳳陽舊中書省,如此才能“嚴(yán)加防范”,對雙方都有好處。
明憲宗對此表示:“然。安置已定,不必動。”也即已知曉此事,但認(rèn)為靖難之役已過去一甲子,自己一系帝位早已穩(wěn)固,區(qū)區(qū)建庶人、吳庶人翻不起什么浪花,不必再折騰了。
成化十三年(1477年),鳳陽諸府州遭遇洪災(zāi),當(dāng)?shù)貨]有可用以接濟(jì)的儲備糧。眼見百姓孤苦無依,戶部郎中李炯然提出將本當(dāng)輸送到淮安倉的當(dāng)?shù)刳H罪米截留,分配給各缺糧縣,同時在鳳陽府廣濟(jì)關(guān)、壽州正陽鎮(zhèn)以及亳縣等客商聚集之處收稅,每鈔一貫折米一升,待府庫存留足三年的積蓄再停征。
開源的的同時,李炯然又把主意打到了建庶人、吳庶人頭上,表示其家眷已亡故大半,每年的供應(yīng)可以酌量減少。
開源之策,明憲宗接納了,但苦一苦二庶人的辦法,把皇帝給氣笑了。兩家庶人的供應(yīng),總共就每年三百石米,外加些許柴火、木炭,僅僅比最低級的宗室奉國中尉高一點,朝廷負(fù)擔(dān)不起嗎?這哪是要節(jié)流啊,分明是要自己這個皇帝背罵名。因此一舉給否決了。
“丙申……戶部郎中李炯然奏:‘鳳陽諸府州民被水災(zāi),官無儲蓄。今鳳陽府廣濟(jì)關(guān)、壽州正陽鎮(zhèn)及亳縣俱濱河,客商聚集,舟行不絕,請令所在各委佐貳官于此,量收稅鈔。每鈔一貫折米一升,仍給帖互照,不許重稅,俟倉廩有三年之蓄而止。又鳳陽府州縣贖罪米,歲當(dāng)輸淮安倉,今本府荒歉,可移納于本處缺糧縣分。又鳳陽建、吳二庶人,初家眷十八口,月給米二十五石,今已故太半,而所供如舊,請量減之。’事下戶部議,其言可從。上曰:‘庶人所用。乃先帝欽給之?dāng)?shù),豈可輕減!宜移文鎮(zhèn)守等官,查審可否,具奏處分。’”(《明憲宗實錄》)
這是正史之中最后一次得見建庶人的身影,究竟去世于何時無從得知。
阿越說
朱文圭年僅二歲便被叔祖囚禁,一關(guān)就是五十五年,重見天日時已垂垂老矣。可以說雖身在天家,卻沒有享受過一天帝王的錦衣玉食。關(guān)鍵獲釋后,因為身份尷尬,依然被朝廷監(jiān)管,自由度十分有限。縱觀其一生,屬于十足的可憐人。
關(guān)于其是否有后裔,按《明史》的“未幾卒”,應(yīng)當(dāng)沒能留下。《弇山堂別集》也稱他“終無子,懿文后遂絕”。《萬歷野獲篇·建吳二庶人》同樣言其“終無子”。
但有傳言稱,弘治朝時,有人建議封建庶人之后為王,這表明他是留有后代的。然而阿越查了包括《明實錄》、《明史》等正史,及《萬歷野獲篇》、《弇山堂別集》等私人筆記,沒能找到這一記述的相關(guān)出處,無法確定。若有哪位文友知曉煩請告知。
朱標(biāo)劇照
不過《萬歷野獲篇》另一處言及近年(應(yīng)當(dāng)是指萬歷時期)對懿文太子祭祀的原則,其間提及隱太子、巢刺王故事。隱太子指大唐第一位太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大哥李建成,巢刺王則是原本的齊王李元吉。玄武門之變后,二人家族被好兄弟一鍋端,其后李世民將自己的兩個兒子分別過繼給二人為嗣。按此推斷,建庶人、吳庶人兩脈應(yīng)該是絕嗣了。
“但懿文太子之祀不廢,而少帝猶然。若敖之鬼,是在圣子神孫。用故主事楊循吉。及近年庶子王祖嫡、通政司沈子木等之議,續(xù)其烝嘗,若子產(chǎn)所謂。有以歸之斯可矣。至唐隱太子、巢刺王立后故事,未敢輕議也。”(《萬歷野獲篇·建文君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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